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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

来源:时髦谷    阅读: 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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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每个人对于事情的看法和做法都是不一样的,就导致处理事情的天差地别,就比如有的人在临死之前选择将财产分给情人,那么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

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1

无效。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了解这个问题

案例:男子死前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小三”

家住广西的欧先生与妻子陈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两女,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分居期间和雷女士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且在生前立遗嘱将房产归雷女士宜人继承。欧先生因病去世后,雷女士便凭该遗嘱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产。

但是在庭审中,陈女士提出,房产是他们夫妻婚内共同财产,与雷女士无关。而雷女士与欧先生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违背社会道德的,也已涉嫌重婚罪,她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关于房产的份额,陈女士强调,该房产她享有50%的份额,欧先生所有部分应由她和女儿继承,与雷女士无关。

法院判决

遗嘱虽系欧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但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

婚内财产不是想送就能送

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是最基本的义务,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赠情人的,无论是婚内赠予,还是立遗嘱由情人继承,在法律上都将归于无效。如此,自然是最大限制保护了无过错配偶的权益,同时也警示“小三”们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2

将个人财产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留给情人有效。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 第2张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3

【事件经过】

刘先生和牟女士在小区是出了名的模范夫妻,然而直到刘先生去世,大家才得知两个人只是同居在一起的情人。更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当刘先生将名下房产遗赠给牟女士后,刘先生的“正牌”妻子跑过来争抢房产了。

刘先生多年前就和牟女士同居住在一起了,平时他们相互搀扶,显得格外亲密,让周围的邻居们羡慕不已。可是一切都在刘先生被查出患有癌症后改变了。刘先生今年年初被确诊为胃癌晚期,后直接住进了医院。为了给刘先生治病,牟女士将两人多年来积攒下来的10多万元钱全都花光了,对于这些,刘先生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他觉得自己时日无多,于是就在清醒的状态下请朋友和医生作见证写了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赠与牟女士,这套房子正是他和牟女士多年来一起居住的房子。

没过多久,刘先生就回家养病直至去世。正当牟女士为刘先生办理后事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对母子,要牟女士尽快从房子里搬出去。原来在外人眼里一直亲密和谐的夫妻刘先生和牟女士根本不是真正的夫妻,刘*生很多年前就和合法妻子分开生活了,他和牟女士相好后便同居生活。

为了不让孩子受到父母离婚的伤害,刘*生和妻子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而是每周抽时间来看望孩子。然而多年过去,刘*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和妻儿没有了联系。

得知丈夫去世后将房产留给了情人,刘-妻当然不甘心,她带孩子找到了牟女士。牟女士强调,房子既然已经在遗嘱中写明给自己,她当然不会放手。然而刘-妻称,房子是刘先生和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刘先生没有权利随意赠给情人,她要求要回房产。

遗嘱将财产分给情人有效吗 第3张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遗赠人刘先生的遗赠行为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但内容和目的却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刘先生本身是有家室的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婚后购买的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他和情人感情再好,他都没有权利擅自将房产遗赠给情人。

根据《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婚姻效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刘-妻本应享有继承丈夫刘先生遗产的权利,但因刘先生和牟女士长期非法同居,其在生前将财产赠与牟女士的行为已经剥夺了其妻和孩子依法享有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在刘-妻和刘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先生将遗产留给情人的遗嘱应属于无效遗嘱,其遗赠行为也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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