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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通的安全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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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交通的安全知識點,安全始終是貫穿了人們的生活,有了人身安全才能有機會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在交通上是很容易發生危險事故的時候的,下面小編整理了關於交通的安全知識點,歡迎閱讀分享。

交通的安全知識點1

一、交通安全基本知識

1、駕駛員安全行車須知

(1)車輛駕駛員應自覺遵章守紀,時刻牢記交通法規,文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

(2)切記:不酒後駕車,不開疲勞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超速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急躁車,不開超載車。

2、撞車瞬間怎麼辦

(1)兩腿儘量伸直,兩腳踏實,雙臂護胸,手抱頭,身體後傾。

(2)迎面碰撞時,如碰撞的主要方位不在司機一側,司機應緊握方向盤,兩腿向前伸直,兩腳踏實,身體後傾,保持平衡。

(3)迎面碰撞時,如碰撞的主要方位臨近司機座位或者撞擊力度較大,司機應迅速躲離方向盤,將兩腳擡起。

3、剎車失靈怎麼辦

(1)換低擋,加拉手剎,同時打開警示燈。

(2)如果車速始終無法控制,可試着衝向柔軟的障礙物,讓車速慢下來。

4、中途爆胎怎麼辦

(1)不能急剎車。

(2)若後胎爆裂,反覆輕踩剎車;若前胎爆裂,雙手用力控制方向盤,並緩緩鬆開油門踏板,使車利用轉動阻力自行停下。

(3)翻車時要用腳鉤住踏板隨車翻轉,緊握方向盤使身體固定。

關於交通的安全知識點

5、駛入高速公路前的檢查

駕駛人應在出車前認真做好車輛檢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制動、轉向、傳動、燈光信號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2)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有無裂紋、損壞。

(3)散熱器是否有充足的冷卻液,風扇皮帶緊力是否標準,有無破損情況。

(4)燃油、潤滑油、制動液是否充足。

(5)貨物是否固定好及司乘人員是否繫好安全帶。

(6)應當配備故障警告標誌牌。

6、夜間駕駛注意事項

(1)做好出車前的準備,搞好車輛維護,保證車況良好,夜間行駛燈光必須有效可靠;瞭解好行駛路線、路況,對有可能遇到的困難做好思想準備,帶好手電筒、隨車工具、配件等;駕駛人應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證行車中精力充沛,感到疲勞時應停車休息,切勿勉強行駛、疲勞開車。

(2)行車中注意觀察儀表工作情況和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及駕駛室內有無異常氣味等,及早發現故障予以排除。

(3)在多塵的道路上跟隨前車時,更應拉長尾隨距離,避免前車揚起塵土妨礙視線。

(4)注意道路施工信號,在陰暗地段、路況不易辯清時,必須減速,遇險要地段,應當停車察看,弄清後方能行駛。

(5)車速要比白天降低,儘量避免超車。必須超車時,跟近前車後,連續變換遠近燈光,必要時以喇叭配合示意前車,在判定前車已讓路允許超越的情況下方可超越。

(6)需要倒車和掉頭時,必須看清進、倒的地形,進、倒的過程中,應較白天多留餘地。

(7)行駛中需靠右停車時,儘量避免車輪駛入路邊草地,要謹防暗溝、暗坑或因路基鬆軟而發生陷車事故。

(8)夏季夜間行車,要關閉擋風玻璃,防止昆蟲飛進駕駛室刺傷眼睛,行經村鎮附近,要注意道路兩側及路堤、橋上乘涼的休息人員,謹防發生傷人事故。

(9)夜間行駛時,突然全車燈光熄滅,要沉着果斷,穩住方向盤,立即制動停車,設法修復後行駛。一般因故障停車時必須注意,車輛要靠邊,開啓示寬燈、尾燈,便於對方發現障礙,避免危險發生。

二、精選交通安全知識

1、路上交通事故自救

(1)事故預防

①橫過馬路時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

②過人行橫道要“紅燈停,綠燈行”。

③學齡前兒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出行應有人帶領。

(2)事故應對

①與機動車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報警,並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等候交通警察前來處理;遇到撞人逃逸的情況,應及時追上肇事者或求助周圍羣衆攔住肇事者。

②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在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立即報警。

(3)救護措施

①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止血、包紮或固定。

②注意保持傷者呼吸通暢;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法搶救。

③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不要翻動傷者,立即撥打120求助。

2、乘車安全

(1)公共汽車

①安全防範措施

②若車內乘客稀少,坐距離司機較近的位子。

③乘車途中不要睡覺。

④兒童在行駛的車內不要跑跳、打鬧。

⑤發覺可疑人或可疑物,或遇到騷擾,應通知司機或售票員,並撤離到安全位置。

應急要領

①遇到火災事故,乘客應迅速撤離着火車輛,不要圍觀。

②遇到險情時,雙手緊緊抓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手,低下頭,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護頭部。

③鎮定,不要大聲喊叫,不要指揮司機,不要在高車速時跳車。

④出現傷亡情況及時施救並撥打急救電話。

(2)出租車

①安全防範措。

②早間或夜間搭車,要記住車牌號、運營公司標誌、運營證號碼等信息;老人、女士、孩童不要獨自搭乘出租車。

③在照明充足的地方等車。

④乘車途中不要睡覺。

⑤選擇車輛搭乘。不搭乘裝潢怪異、玻璃窗視線不明、車號不清的車輛。

⑥若與司機言談,勿談個人生活作息、家中財產狀況等情況。

應急要領

①遇到險情時,雙手緊緊抓住前排座位或扶杆、把手,低下頭,利用前排座椅靠背或手臂保護頭部。

②撥打急救電話。

③上車後,注意車門及車窗開關是否正常,若發現有異常或司機有喝酒、衣着不整、言語不正常等情形時,應儘可能想辦法下車。

④指定行車路線,並留心沿路景物,發現有異常,應隨時準備反應。

三、交通安全小常識

1、步行安全知識資料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2、乘車安全知識資料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涌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3、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着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着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4、學會報警

(1)要熟記並正確使用各種求助與報警電話號碼。

(2)遇到意外事故、突發事件時,可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

(3)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時,要根據所報警種要求,講清楚所求助或報警的內容。

(4)報警時,要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學校及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5)使用普通電話、投幣電話、磁卡電話撥打110、119、120、122(均爲免費服務號碼)時,直接拿起話筒即可撥通。使用手機報警時,也可直接撥打相應的號碼。

(6)空氣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時,禁止使用電話報警,防止引發爆炸或爆燃。

交通的安全知識點2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必須要確保安全的情景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關於交通的安全知識點 第2張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上下樓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擁擠。

打鬧玩耍,危險遊戲;生命可貴,倍加珍惜。

經過走道,不可擁擠;上操下操,異常注意。

不追不鬧,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記牢。

交通的安全知識點3

1、行路安全

首先要認識並掌握各種交通信號燈的含義:綠燈亮時,准許通過,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過;黃燈亮時,不準通過,但已超過停止線後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黃燈閃爍時,須在確保安全原則下通行。

人行橫道信號的含義:綠燈亮時,准許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通行。

橫穿馬路時,要養成看交通信號的好習慣。同時,還要注意來往車輛,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變行路方向。不要倚坐護欄和隔離墩,也不要圖省事翻越或鑽越護欄和隔離墩過馬路,而應走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在沒有人行穿越道的路段,須直行通過,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搶行。

在城市裏的馬路上,一般都用白色或黃色的線把馬路分成機動行駛的快車道,自行車、人力三輪車和其他慢行車輛行走的慢車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不要幾個人並排行走,在沒有劃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儘量靠邊行走。低年級的小同學們出門時,要有家長的帶領,在行路時,如果有人在馬路對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橫穿馬路以防發生事故。

走路要專心,不能東張西望,看書看報或因想事、聊天而忘記觀察路面情況。那樣很可能被路面上的石塊、木棍伴倒、摔傷或撞倒樹上、電線杆上,甚至可能發生車禍。路邊停有車輛的時候,要注意避開,免得汽車突然啓動或打開車門碰傷。不能在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做遊戲或追逐打鬧,更不要扒車、追車、站在路中間強行攔車或者拋物擊車。霧天、雨天走路更要小心,最好穿上顏色鮮豔(最好是黃色)的`衣服、雨衣,打鮮豔的傘。晚上上街,要選擇有路燈的地段,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和路面情況,以防發生意外事故或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裏及各種無蓋的井裏。

穿越公路時,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紅燈停,綠燈行”及“一慢、二看、三通過”

2、騎車安全

按照交通部門的規定,不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各種人力車上街。就是滿12歲,騎車上街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上街走慢車道,不能進入機動車行駛的快車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非機動車道的路段,要儘量靠右行駛,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間去騎。

騎車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來拐去,轉彎時不能搶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後方,並要打出明確的手勢,表示轉彎的方向,超車時不能影響被超車輛的行駛。騎車經過交叉路中,要減速慢行,注意來往車輛,遇到路口紅燈時,要及早剎車,不能越過路口的停車線。

兩人或多人一起騎車上街時,不要並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趕地瘋鬧,或相互開玩笑。那樣既影響別人正常行駛,也容易造成事故。

騎車時,不能撒把,來顯示自己騎車技術,也不能圖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機動車輛。騎車不要帶人或過大、過重的東西,也不要手裏拿着其它物品騎車。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

關於交通的安全知識點 第3張

3、乘汽車安全

坐公共汽車時,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點依次候車,等車停穩後先下後上,不要擁擠,不能在車還沒停穩時就搶先上下車,否則很容易造成摔傷或撞傷。乘車時,不能向車外亂扔雜物,也不能把頭、胳膊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這樣容易被對面來的車或路邊的樹枝刮傷。同時坐車千萬不能攜帶鞭炮、汽油一類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車。

下了汽車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橫穿馬路,就必須從人行橫道通過,絕不能一下汽車就急忙奔向馬路中間,更不能不等汽車開走,就從車前、車後往馬路中間跑,這樣看不見路上來往的車輛,很容易出事。

打出租汽車時,不要站在機動車道上。一旦不幸遇到翻車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車廂的某個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頭,並縮起全身才是上策。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維護好現場,同時呼喊大人,通知醫院,以便迅速搶救傷員,並及時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員報警;還要記住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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