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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

來源:時髦谷    閱讀: 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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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其實很多的男人都是明裏一套,背地裏一套,表面深情實則內心極爲不自律而且花心的人。那麼子啊結婚生子之後這種人就有可能出軌。那麼就會出現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下面是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1

一、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有哪些

作爲一個母親,在爭奪離婚孩子撫養權時,抓住自己的有利條件是非常關鍵的。在實踐中,男方在社會上常常處於相對強勢地位,所以在離婚訴訟中,女方心理壓力會比男方大,在孩子撫養權的爭奪上,同樣也會有很多擔心和憂慮。

對於一個母親來說,首先需要調整好心態,正確分析和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認真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便爭得孩子的撫養權。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主要考慮的是哪一方對孩子的生活和成長更有利。尤其以以下幾個方面爲主:

第一、如果孩子在兩週歲以內,一般會判決隨女方一起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如果孩子兩週歲以上,女方已做絕育手術,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則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女方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爲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孩子接近10歲且是女孩,那麼判給女方的可能性較大,因爲這個年齡的女孩子即將步入青春期,作爲母親會給她更多指導和關愛。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

第五、孩子10歲以上,願意隨女方生活的,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女方。

第六、在夫妻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出軌、家暴、虐待家庭成員等情形,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七、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考慮到他的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給女方。

第八、如果夫妻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而女方可以有證據證明更有時間照顧孩子,那麼女方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二、起訴離婚法院怎樣判孩子撫養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84條、第1085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2

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齡。一般來說,在司法實踐中,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多數會由母親撫養;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情況則要衡量雙方撫養條件等因素;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會徵求孩子本人的意見。

具體而言,對於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撫養權,屬於相對絕對的撫養權,只要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孩子由女方撫養。

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孩子,以下是法院考量因素:

第一、孩子的生活現狀;

第二、雙方的經濟收入;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 第2張

第三、雙方的`人品、性格、教育背景等因素。

女方若要爭取撫養權,則需要根據孩子的年齡,根據以上原則來選擇相應的着力角度。

撫養權變更的簡易程序

1、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2、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

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3

一、女性離婚怎麼爭取撫養權

1、女方爭取子女撫養權的方法有:

處於哺乳期內的嬰兒,應當爲母親一方撫養。女方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已經喪失生育能力的情況,女方證明自己有長期穩定的工作收入,經濟條件較好。或者證明男方有不良惡習的相關證據,如家暴、吸毒等,可能會對子女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的,法院一般會將子女的撫養權判給女方等;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六條

對已滿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女方爭取撫養權的方法 第3張

二、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條件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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