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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身邊作文【推薦】

來源:時髦谷    閱讀: 1.3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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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爲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律在身邊作文,歡迎大家分享。

法律在身邊作文【推薦】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纔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孩子偷了一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讚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皮帶、手機……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一天晚上,他鑽到一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一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作爲一名小學生,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併發誓再不會有這種想法。記得那是四年級一節體育課,我因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見了一支小巧玲瓏、晶瑩剔透的筆。我的心一動,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閃閃發光的它,我的內心糾結着,像是惡魔和天使在打架:“ 張國荷 ,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幾天,到時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你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時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着回到座位,試着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鬆。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一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從我們小的時候,父母就教育我們要聽話,長大一些,他們告訴我們要遵紀守法。雖然平時很寵我們,但每當我們犯錯,他們也會不留情面地教訓我們。都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我想來也不是沒道理的。

以前還沒有嚴抓車讓人時,就連在斑馬線上都難得看見有司機停下來讓行人,導致有時過斑馬線都過得心驚肉跳,因爲一個不注意就會有車從你面前“飛”過去,生怕被撞到。現在的交通在交警的嚴抓下,基本上所有的司機都能做到車讓人,不論是否在斑馬線上。

那是一個令人感動的傍晚,晚飯後我走在街上散步,看見不遠處的斑馬線上有一個駝背的老人正在慢慢地過馬路,在他的兩側各有許多車子停下來靜待他安全地過馬路,這一幕刺激着我的大腦。看老人走路一瘸一拐,大概是年輕時的勞累在他的身上留下的痕跡吧,從那緊皺的雙眉之間看出他也許想走的快一些,但無奈於腿瘸,想快卻快不了。說來也真的令人不可思議,在場的所有司機竟然沒有一個人催他,甚至還有司機說“老師傅,你慢慢走,我們不急”之類的話。像這種情況在以前是絕對沒有的。這大概就是無規矩不成方圓最好的例子了吧。

法律離我們其實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還是社會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遵紀守法是每個人都應遵守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因爲一個國家即使再發達,如果沒有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那這個國家也不會興旺多久。反之,如果一個國家目前還不是特別發達,但是擁有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那這個國家將會變得越來越好。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

有些人覺得不遵守紀律法律很好玩很酷很與衆不同,但不知道他的這種行爲在別人眼裏看來是可笑的,加上家裏沒有家長阻攔,所以開始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家境如何,是何身份,只要犯了錯都避免不了接受懲罰,反之,如果受了冤枉,法律也會還你公道,所以別想着自己家境好就可以免除法律的制裁。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別想着做了壞事能逃,逃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所以聽父母的話,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啊,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的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中離不開法。因爲生活有法的約束,纔會井井有條,但是還有一些人,爲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擇手段,去違紀,違法甚至犯罪。

王曉明是我們班上的一位好學上進,奮發進取的同學。他一直被我們看作榜樣,但不知爲什麼,他最近的成績開始直線下滑。放學後,只見他第一個溜出了校門,站在網吧門前等待着什麼。幾個衣衫不整的小混混突然出現在了網吧門前,“你們怎麼現在纔來,我都等了好一會兒了!”王曉明邊說邊把肩膀搭在了一個小混混身上。那個小混混冷笑着說:“我們來陪你就不錯了,還嘮叨什麼呢?”隨即,幾個人便進入了網吧。王曉明此時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兩眼通紅,和那幾個小混混一樣:一邊吸着煙,一邊痛罵着。“可惡,又輸光了,再借我50塊!”王小明不耐煩地說。“沒錢了,我也輸光了!”“剛纔贏的100塊呢?”“你沒看到啊,剛纔才輸的!”王曉明沒辦法,今天只好先回家了,明天再來,王曉明一鬨而散。

“回來了?今天放學怎麼那麼晚啊?”媽媽關切地問。“沒什麼,老師今天把我們都留下來開會了!”王曉明不敢直視媽媽的眼睛,唯唯諾諾地說。“你騙我,人家丁壯早就回來了。”媽媽不敢相信王曉明會騙她。“你到底去幹什麼了?”媽媽嚴肅地對他說“我容易嗎?我每天起早貪黑,忙上忙下,不就只想讓你好好學習,有個好將來嗎?”王小明聽到這些話,心裏有說不出來的痛,然後一一坦誠了自己的過錯。媽媽越聽越生氣,然後仔細地詢問了網吧的地址等信息,怒氣衝衝地出門了。她找到了網吧老闆,劈頭蓋臉地罵了一頓,網吧老闆蒙了,還不知道怎麼一回事就被罵了,等他清醒過來,這才問:“小姑奶奶,我跟你素不相識的,我哪知道我哪兒得罪你了?”“你有營業證嗎?”“當然有啦!否則我怎麼可能開網吧?這點你應該不用擔心。”“那你怎麼能讓未成年人進網吧呢?”“沒有啊!”“我兒子王曉明你應該熟悉吧,他坦白告訴我,是你誘惑的!”在媽媽的再三逼問下,網吧老闆也害怕了起來,終於一五一十的招了......

我們知道,生活中的“網吧老闆”也有許多,爲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權利。這樣的人最終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作爲21世紀的公民,我們一定要“知法,懂法,學法,尊法,用法”!

呵護人類共有的家園,享有人類共創的文明,都要遵守社會的規則。規則是歷史的財富,是文明生活的保障,是社會有序運行的基礎。

“法律”多麼威嚴的字眼,總以爲離我很遠,其實不然,現在卻覺得離我們越來越近,愈來愈近了……

月色入戶,欣然起行,念無與爲食,遂至福海百貨尋美食。途中,我看見幾個人在一家照相館門口爭論,仔細一看,個個面紅耳赤,不可開交。出於好奇,我不由自主地向他們走近……

在那,我豎着雙耳,想捕捉爭論的來龍去脈,天不從人願,聽了一會兒,還是一頭霧水。直至另一個旁聽者告訴我,才拔開雲霧見太陽,一切知了。

原來,他們在此拍了幾張藝術照。但這家相館未經他們許可,就將照片擺放在門口做廣告宣傳。只見,他正與照相館老闆交涉,要求收回照片並賠償他們的損失。仔細打量一番,其中,一位氣質非比一般的人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見他高高的鼻樑上架着一副高度數的眼鏡,他的言行舉止無一不具博學之勢,鴻儒之態,似乎腹有墨水一大池啊!

“我們自已拍的相片,自已有權掛出來”。照相館老闆一隻手叉腰,一隻手指着相片,並略帶理直氣壯之勢,聲如雷鳴,令人畏懼。

“老闆,非也,非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那人擡高度數眼鏡,拾指豎立並左右搖擺,尖銳的目光似一把利劍直掃照相館老闆。

“這個……”老闆聞之,張口結舌,無言以對,但臉仍露不服之情,大腦正急速運轉尋詞反抗。

“還有根據……”。沒等老闆回答,那人正準備長篇大論一番。

“別說了,別說了,我賠償還不行嗎?老闆低着頭,臉紅如火,心裏正悔恨自己當初沒有學法,要不然……

啊,直佩服此人的腹中墨水永不枯竭,源源不斷,連綿不絕。在現代社會,漠視法律,就會漠視生活,理解法律,才能理解生活;要過好生活,就應該用好規則。

知法,懂法,守法,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千萬不能目無王法,似法律爲一紙空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我們身邊的法律無處不在,其中法律裏面有着我們不可磨滅的道德行爲。

未成年人違規上網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爲了青少年成長的環境,國務院通過了《互聯網服務營業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網吧、電腦休閒屋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同時還應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違者將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可處以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整頓直到吊銷經營許可證。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有許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幾天我從網上看到了一篇。說一個姓 的男孩曠課到網吧去打遊戲,沒有一贏過一次他旁邊的一個男孩嘲笑他,氣得那個姓 的男孩拿出刀子來把另一個男孩給捅死了。當警察來問他時他,他還在說:阿!什麼!一個青少年的無知卻喪失了一個祖國的花朵,至今那個男孩也不知爲什麼要殺他。

還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約逃課聚集到甲家中.乙說:“今天甲生日,爲了給他慶祝,咱們去網吧玩吧。”甲和丙說好。他們把錢湊起來一共才 塊。甲靈機一動,他對乙和丙說:“早市快撤了,我們乾脆去搶那一些菜農的錢。好嗎?”乙丙隨即答應說:“好”之後他們看到一個菜農在數錢,甲趁菜農沒注意,就一把搶了他的錢,三人撒腿就跑。最後被警察抓住了。

例如,有些同學拿別人的東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沒有足夠的證據亂詆譭別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別人的日記、作文,撕毀他人的信件,還有侵犯別人的肖像權、名譽權、姓名權、隱私權等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有的同學在黑板上畫上別人的肖像,同樣違反了法律規定。

有的同學在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小摸,小到拿別人一支鉛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截錢等等,還有的同學愛打架。

我們學校的某個班級就有 個人偷了人家 個鉛筆盒。事情是這樣的:

在一個星期五,他們先去的四年級偷了一盒彩筆,他們倆又到中學樓翻窗戶進去偷了人家兩個鉛筆盒,正好被他們的同學看見了當場抓獲。老師知道後,讓他們回去反思兩個星期。

這證實了法律是無處不在的,不論你做的天衣無縫但還是逃不過法律的法眼。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讓我們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話告訴了大家規矩的重要性。自古以來,規矩就一直在人們身邊。隨着時間的推移,規矩也在不斷變化。到了今天,規矩以成千上萬種形式出現,但是最大的規矩是法律。而今,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法律制度不斷地完善,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

法律,簡單地說,就是立法機關制訂的用以規範人民行爲的一種載體。像“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交通法;九年義務教育屬於義務教育法;懲罰惡人靠刑法等等。

媽媽常常教育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規矩。記得我剛學會走路時,媽媽就告訴我,“過馬路靠右邊行走。如果迎面有車來,不要慌張,就站在原地不動,千萬不能亂跑。”當時路人經過,看到媽媽這樣教我有疑惑,小孩能聽懂嗎?可是,當時1歲多的我,還真的聽懂了,並且按媽媽教的規矩過馬路。我慢慢地長大了,媽媽又教我,“紅燈停,綠燈行。”媽媽和我,不管經過哪個十字路口,都會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從來不會爲了趕時間而闖紅燈。現在,我把媽媽教我的規矩教給了我2歲多的妹妹。我嚴以律己,以身示範,我希望我能把這些規矩傳給我身邊的每一個人。

法律約束着每一個人,法律讓社會更加安定、更加和諧,讓生活更加美好。

記得,今年5月份的一個週日,我們全家開着車回鄉下看爺爺奶奶。在回鄉的路上,在洋湖溼地一帶,巧遇交警叔叔正在查證查酒駕。我和妹妹在車上親眼目睹警察叔叔,攔下一輛又一輛車,爸爸嘀咕着,幸虧中午沒喝酒。可話音剛落,只見一位高大魁梧的警察叔叔,已經走到我們車前,示意爸爸搖下窗戶。爸爸搖下窗戶,交警叔叔說:“請出示行駛證和駕駛證,並請繫好安全帶!”爸爸只攜帶了駕駛證,行駛證卻忘記帶了。隨即,交警叔叔把爸爸叫下車去,不遠處,看到幾個交警叔叔,跟爸爸說了一會。爸爸手上拿了一張白色的紙條回到車上。媽媽問到:“是不是開罰單了,沒繫好安全帶,又沒有帶行駛證。”爸爸的臉刷得一下紅了:“交警說當做警示,只開了一條沒有繫好安全帶的罰單,一週內去交罰款。”通過這件事,我知道了,千萬不能觸犯法律,如果有人想要鑽法律的空子,那麼法律肯定會給予相應的懲罰。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要遵紀守法,做一個正直的人。讓我們共同努力,攜手創造一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

法律對於我們學生而言,似乎顯得有些遙遠與陌生,但其實法律就無時不刻在我們身邊,我們更應該學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法律是一種社會規則,是爲了維護社會的治安,也是管理壞人的有利武器,所以說,法律至關重要,若一個社會沒有法律,那麼就會一團遭,後果不堪設想。

或許有人會說,我們只是學生,只要學習就行,和法律有那麼大關係嗎?其實我們既然是社會的一份子,就也是在法律的庇護之下。就像我們定海六中放學的時候,因爲學校臨近329國道,學生過馬路時車輛來來往往,車輛開得又快,毫無禮讓學生的意識,如果貿然過去,就會非常危險。況且是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段,天又會漸暗,學生和車輛都很難看清對方,真的'很難保證學生的安全。不過,令我們開心的是,近期那兒裝上了紅綠燈,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段會啓用。這樣一來,我們的安全明顯受到了保障,但這也要看我們遵守不遵守交通規則。只有謹遵“紅燈停,綠燈行”,走斑馬線過去,才能安全過馬路。而這一些,正是在考驗我們的知法與遵法。學法,知法,遵法,守法自然是最基本的,但既然學了就要活用法律,用法律武器武裝自己。我曾看到過一個故事,小女孩江雪和同班吃了路邊攤的廉價冰棍後都鬧了肚子,江雪感到十分奇怪,找來了工商管理所的工作人員檢查這冰棍,檢查結果一出來,這些冰棍果然是劣質過期,還有許多病菌。江雪也得到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工商管理人員的有力證據面前,那個阿姨承認了非法自制冰棍兒的事實。江雪就是用她所學到的法律知識維護了自己的權益,我們也可以!當然,也還是有一些學生不遵守法律,使自己美好的青春留下了陰影。就像某一初中的一名學生因沉迷於網絡遊戲,天天偷偷地到網吧去玩,後來自己的錢花完了,竟然還幹起了偷盜的事情。逃課,偷錢,上網……這些成了他每天必乾的事情。最終,他在網吧被警察抓獲,在法律的大網下,他最終自食其果。這位初中生就是因爲不遵守法律,所以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而這更是在時刻提醒着我們,要遵守法律!這些中學生都是因爲自控能力差才明知故犯法律,所以我們從小就應該鍛鍊起自控力,對那些不良的東西堅決說“不”!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我們也將會學法,知法,遵法,守法,用法!就讓法律之花開得更燦爛些吧,我們會在法制的藍天下茁壯成長!謝謝大家!

法國著名作家雨果曾經說道:“世界上最寬闊的東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寬闊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寬闊的是人的胸懷。”是的,而他卻正因爲盲目的攀比和跟風,因爲他那窄小的心胸,不小心踏入了犯罪之門……

這件事發生在小學生身上:一個農村孩子,到城市學校來讀書,正好學校流行一股MP3熱。但是,從他家的經濟情況來看,買一部MP3是十分困難的。由於時常受到一些富家子弟的嘲笑,他終於按納不住自己的虛榮心,藉機拿取了同學的MP3。但這被同學們看見了,被誣陷爲盜竊,終於他們倆大打出手。他拿起一本書,就砸向同學的額頭,同學的額頭立馬變成了血紅色。父母得知後,連忙向同學道歉。第二天,同學仍然嘲笑他,罵他,憤怒又充滿了他的全身,他順手拾起一塊紅磚,扔向同學,頓時,一股血腥色瀰漫在空氣中,天空也染成了血紅色。他犯罪了,同學也變成了植物人,一陣風波,迎接他的卻是鐵窗生涯……

因爲錯誤而遭羞辱,因爲羞辱而去報復。一件小小的事情,卻釀成了大禍。古人說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大家都犯過錯誤,難免被人論,難免被人瞧不起,但並不能只用武力。拳頭解決,重要的是有知錯就改的決心和毅力呀!

有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還很漫長,但關鍵的只有幾步,只要走好了,就能一生平安初中,在懷抱中茁壯成長;如果走錯了,就會永遠碌碌無爲。”我再一次捧起《青少年法律知識本》,久久難以放下。心如巨浪沸涌般,有擔憂,有惋惜,也有寬容……是呀!誰不想坐在高牆之中,誰也不想套上冰冷的手銬,誰都不想走向鐵窗生涯……“盜竊”、“搶劫”、“打鬥”、“上網吧”……地獄之門的罪惡之手伸向了我們青少年。看着一張張枯瘦的臉龐,軀體雖然尚在,可是那魂早已油幹燈滅。從“品學兼優”的好孩子,然後到“偷雞摸狗”的差等生,再到“盜竊犯罪”的小偷,都用美麗的色彩僞裝了自己,色彩豔麗的蘑菇往往都是有毒的,無形的陷阱披着豔麗的色彩來誘惑我們,使青少年們一次又一次滑入犯罪深淵……當你被“罪惡”這張大網綁住手腳時,請先調整好自己的心態,而不是讓他給控制,所奴役。切勿讓社會束搏心靈,不要讓無形的陷阱埋葬自己的花樣年華!

是的,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在這個法制社會中,我們每一個青少年都要學會做自己的主人。把握自己,就是把握自己的人生航向;把握自己,就是給自己的未來一片蔚藍晴天。

讓我們一起期待着美好的未來!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纔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孩子偷了一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讚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一天晚上,他鑽到一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一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記得那是四年級一節信息課,我因生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看見了同學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我很想要但是媽媽又不讓我買的《查理九世》。我的心一動,珍藏版!我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這本剛剛出來的新書,我的心裏像有惡魔和天使在打架:“隈,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來看看,等看完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他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又不是不還的。!”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你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時你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着回到座位,試着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鬆。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一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一天中午,上初中二年級的小飛騎自行車去學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時,紅燈亮了。但是當時街上車輛並不多,他看了看旁邊沒車經過就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對面衝去。就在這時,一輛淺藍色的小轎車急馳而來……於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就這樣釀成了。

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戴音樂聽筒過馬路;有的小朋友爲了趕時間;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貪圖方便。還有的小朋友認識不到交通規則的重要性,認爲不遵守交通規則並不是什麼大過錯,等等。

爲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行人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走,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

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爲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纔可以通過。

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杆,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

絕對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可是還有一些同學天天沉浸網吧裏,這些同學都把法律拋在了腦後,事後我才知道在去網吧的同學的家裏都有電腦完全就是爲了尋找一種所謂的刺激,還有的小學生父母在外打工,平時生活拮据,可是這些小學生竟然還從家裏偷錢去網吧,“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應該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

我們時時刻刻都活在法律裏,讓我們記住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法律故事,讓我們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小學生吧!

“法律”在我們身邊無處不在。瞧,有兩位男同學正在走廊上打架,這時,“法律”悄悄的露出它的“小腦袋”;看,一對離婚後的夫妻正在爲婚前財產而爭執着,這時,“法律”叉着腰,大步的朝那對夫妻走去。沒了“法律”,生活將是一團糟;沒了“法律”,就會讓觸犯了法律的人繼續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沒了“法律”,將會一點點的增加吵架的次數。

一次,我去湖南玩,剛入住酒店,爸爸就提議我們先去買一些生活用品,於是,我們去到了一個大型的商場購買所需的生活用品。我們推着購物車邊走邊逛。誒?怎麼這麼多人圍在賣西瓜那裏啊。我趕緊放下手中的零食,叫上姐姐,跑過去那邊瞧一瞧。

“你這小夥子,學什麼不好,偏偏學別人偷東西,你偷了就偷了吧,怎麼還死不承認呢?”一位貌似四十幾歲的中年婦女生氣的叫道。看了看那位中年婦女口中所說的那位小夥子。年紀大概十五六歲左右的樣子,修長的臉蛋上有着一副厚厚的眼鏡,看起來挺文靜,怎麼看都不像小偷的樣子啊!“我……我可沒偷!”小夥子說。圍觀的羣衆議論紛紛,有的人說:“看這個小夥子斯斯文文的,大姐你搞錯了吧!”有的人則說:“人不能貌相,我看啊,就是這個小夥子偷了。”“……”我認爲,這個中年婦女無憑無據,怎麼能隨便下定論呢?

很快,一句話打破了我的疑惑。“我發覺我手機不見時,他就站在我的身邊!”中年婦女用手指着小夥子。大夥兒都說:“這並不能代表什麼呀!”“他拿着跟我一模一樣的手機,我就說,小夥子,你能把你的手機借我打個電話嗎?他毫不猶豫的答應了。這時,我懷疑我的判斷是不是出了錯誤,可是當我翻開相冊的時候,上面,竟是我手機裏的相片。我有點不相信,還要證實一下我打開了電話簿,全都是我平時的朋友。這時,我可以確定,那就是我的手機,我問,小夥子,這是你買的手機嗎?小夥子又緊張的說,是……是呀,怎麼了?接下來便有了剛纔你們看到的那一幕。”

我們都帶着有點不相信的眼神看向了那位小夥子。那位小夥子,頭低得不能再低,小聲的說:“對……對不起,我不是有意要這樣的,我,我也是沒錢了,纔會想到這個點子的。手機確實是我偷的。”這時商場的保安來了,把小夥子帶去公安局了。這時我在心裏默默的想着:要不是有法,這世界到底會亂成什麼樣啊!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律無處不在,法律故事隨時發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紹一個發生在我們家裏的真實故事。

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發生在我們家裏的這個故事也跟偷有關。我的一個爺爺家有個最小的兒子,爺爺奶奶看他很親,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給他,他有點什麼小毛病也不怎麼管。上學後,我這個叔叔見別的同學經常在校門口買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爺爺覺得他長大了,應該培養他良好生活習慣了,就拒絕了他的要求。被拒絕了幾次後,他不再開口要錢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幾毛錢拿走了。一次、兩次、三次他見爺爺奶奶沒有什麼反應,自以爲這種行爲沒有被發現,就大膽地從幾毛到幾元錢,甚至十幾元也敢從家裏拿,自己吃不完還請同學們吃。其實,他的這些小動作早被奶奶發現了,她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沒當回事。後來,他從家裏拿的錢越來越多,終於被爺爺發現了,訓了他幾句,也沒太認真。後來爺爺奶奶把錢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裏找不到錢,他就到親屬朋友家裏偷,因此經常受批評教育。

幾年過去了,他沒考上學,就在家裏乾點活。但從小養成的習慣沒有改掉,總是從家裏偷錢、偷東西賣,在外面吃喝玩樂。後來就到哪兒偷哪兒,親戚朋友們沒一個敢招惹他的。終於有一天,他離家出走了,四處漂泊一段時間後,沒吃沒

喝也沒弄到錢,就在他快走投無路時,鄰村一個他不太熟的朋友家辦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輛新摩托車借了出來,說是他爸爸讓他往城裏送點東西,馬上回來,天黑之前如果沒有還車,就讓人家到我爺爺家裏取。結果,天黑之後,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車,他的爸爸媽媽都不知道這件事,他也不見了蹤影。鄰村那家辦喜事的人報了警,警察找到了他,發現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買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進了勞教所,他在裏面呆了兩年,整個人瘦了一圈。他告訴我們裏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沒一點自由!家人們見他有了這麼多的感悟,覺得他應該改了!可是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爲在網吧上網沒錢就偷,再次被送進勞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媽媽去看他,見面時間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說對不起家人。他哭爺爺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貴與貧賤,今天我講的這個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從娃娃抓起,從小要讓孩子學法、懂法,纔不會犯那麼嚴重的錯誤。

我們從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但是在事實上到底有多少人

是真真正正地瞭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進罪惡深淵裏,再也回不來了呢?

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在生活中,也有些雖然沒被制裁,但其實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說,羣摳,吸毒,搶劫,偷竊,迷戀網吧等。有一次,老師無意中發現班上有同學竟偷父母的錢,一開始以爲只是偷小數目的,後來事情一點一點地被揭開了:不止是一元,兩元的,而是幾百幾百地偷。老師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立刻找那個同學談心,後來還知道他把幾百元存在小店裏……老師爲此語重心長地教育了他,同時也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有時或許只是一時迷惑,卻會讓自己的命運出現另一個大轉折點,讓自己的“畫紙”沾上抹不去的黑點。

我們班上還有的同學過去迷戀網吧。他三番五次去網吧,有同學看到了就把一五一十都告訴了老師,老師警告那個同學不要再去那種場所,十分危險。那個同學平靜了一陣子,又忍不住去了,先是到門口看別人完,不知不覺就進去了。有同學親眼所見,立刻向老師舉報,老師得知後,打電話給家長,第二天,那同學身上傷痕累累,老師讓他讀完檢討書後,讓大家觀察他與平時有什麼不同,班上一下子就鬧開了,有人說“他多了幾條傷痕”,有人說“他看起來很懊悔”,還有的人說“他衣衫不整”其實我覺得他的心靈被玷污了。隨後老師講起了網吧的危害:網吧裏大多數都是一些小混混,有的吸菸,有的喝酒,弄的裏面烏煙瘴氣,還有些專騙小孩子的人,他們會親近你,跟你熟悉了,給你糖吃,其實那是“毒蘋果”,讓你昏迷。請你到他家去作客,那是“獵人的陷阱”,一不小心你這隻小動物就會掉進去。那年聽說一個精神病患者,把那些從網吧裏騙來的小孩活活燒死,把他們的內臟埋在植物泥土裏……個個同學聽得寒毛直起,觸目驚心。我們要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法律哦,是正義之火;法律哦,是光明戰士;法律哦,是慈祥老人;法律哦,是嚴厲智者。哦,我愛法律……

有一天中午,上初中二年級的小飛騎着自行車去學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時,紅燈亮了。但是當時街上車輛並不多,他看了看旁邊沒車經過就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對面衝去。就在這時,一輛淺藍色的小轎車急馳而來……於是,一起本不應該發生的交通事故就這樣釀成了。

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樂聽筒過馬路;有的小朋友爲了趕時間;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貪圖方便。還有的小朋友認識不到交通規則的重要性,認爲不遵守交通規則並不是什麼大過錯,等等。

爲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1、行人必須在馬路兩邊的人行道步行走,一切機動車輛都不準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2、在橫穿馬路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亂闖亂碰。應走人行橫道(斑馬線),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燈的指示通過;在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要追逐猛跑。

3、小朋友們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更應遵守交通規則,必須直行通過,不要斜穿猛跑。這樣會使交通發生混亂,更影響司機的心情,從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機率。

4、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注意避讓車輛。通過時,先看左邊的來車,因爲首先威脅自己的是左邊來的車輛;到了路中間就看右邊的來車,目測車速和距離,確認安全時纔可以通過。

5、過馬路時要耐心等待綠燈,不要急着亂闖,更不能翻越護欄或坐在馬路上。穿越欄杆,使人車混行,會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最危險的是穿越鐵路道口護欄與火車爭道搶行,這樣可能會被火車捲入輪下。

6、絕對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會有造成死亡的危險。

可是還有一些同學天天沉浸網吧裏,這些同學都把法律拋在了腦後,事後我才知道在去網吧的同學的家裏都有電腦完全就是爲了尋找一種所謂的刺激,還有的小學生父母在外打工,平時生活拮据,可是這些小學生竟然還從家裏偷錢去網吧,“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應該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

我們時時刻刻都活在法律裏,讓我們記住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法律故事,讓我們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小學生吧!

有一天,我和媽媽去逛街,媽媽看見“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媽媽就去“秋水宜人”裏買衣服去了。

媽媽進去的時候,塞給我一點錢,說:“熱的時候自己去買冰棍。”說完,就去買衣服了。

媽媽走了以後,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賣部,快到的時候,我看見一個青年在跟老闆娘吵架:“我給你15元買冰棍,你竟然給我一個變了質的冰棍!我要換一個!”“你已經買了,就不能換了……”老闆娘說。

我跑到那個青年的前面,問:“他爲什麼給你變質的冰棍?”那個青年對我說:“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燒烤店排隊買燒烤,因爲人太多,所以我到那個小賣部買個冰棍,沒想到她竟然拿了變質的冰棍。”

不對呀!我拿了變質的冰棍都可以換的啊。我跑到小賣部,對老闆娘說:“爲什麼給他變質的冰棍?”老闆娘重長心語地對我說:“那個青年剛纔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給他一個變質的冰棍。”

那位先生正好發現他的錢不見了,老闆娘大聲地對那位先生說:“你的錢在這裏。”那位先生跑過來。她對他說了事情的經過……

我現在在寫一封信呢:

可恨的賊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嗎?說實話,我從心眼兒裏佩服您“掙錢”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歸,拿了這家的東西,又拿那家東西,不愧是靠膽量掙錢呀!您掙錢既不交稅,又不花本錢。您白天不辭勞苦地“踩點兒”,一天三頓飯,也忙得不能按時吃,晚上還得加班加點,甚至徹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鑽了這家鑽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渾身上下全是包,可爲了“掙錢”,您從沒一聲怨言。您可要保重身體呀!

您每次“光顧”別人家,肯定不會空手而歸。前幾天,您還“光顧”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媽媽把手機落在了客廳。大約夜裏兩點多吧,您不畏艱險,懷“一往無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樓的陽臺,打開窗戶鑽進客廳,拿走了媽媽的手機。您同時還“光顧”了另外幾家。一夜之間,您的收入上萬元。我真希望您再來一次,鑽進我家爲您佈下的“天羅地網”!

可恨的賊大叔啊!我勸您一句:“貪慾無涯,回頭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現在公安部門正在調集警力抓捕你們,你們應當早日自首,不然就會後悔一生啊!

一個關心您的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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