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音樂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音樂教室一切音樂專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爲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後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後物品的.歸類和存放,並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後,雙方及時聯繫,清查設備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黴、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一、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三、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在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牆壁亂刻亂畫。
四、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動、打鬧。
五、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六、每週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規定時間開放。
七、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八、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放置,關好門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一、音樂室內樂器屬於公共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其佔爲己有,不
得故意損壞、搬運、外拿,如有因過失而損壞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輕重必予以賠償。
二、不準亂彈、亂砸鋼琴。彈完鋼琴後應立即將琴蓋好。
三、不準在教室內吸菸、吐痰、亂扔雜物或幹其他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四、不準帶外人進入教室。如確有需要,必須經老師同意。
五、對課桌實行個人包乾制度。個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潔,凳子用完後要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出問題個人負責。
六、每位音樂生要文明守紀,團結一致,不準打架、鬥毆、說髒話,在學習上要互相幫助。
七、除正常活動時間外,任何音樂生不得借各種名義逃課和進入音樂室。如確有需要,須經班主任、任課老師同意後方可。
八、按時上專業課和參加音樂組組織的各項活動,任何人不得無故缺課,如有事,須向老師請假。無故缺課三次後,當自動退出。
九、保持室內衛生。
1、音樂室由音樂專職教師韓玉婷同志負責管理。
2、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登記音樂教具、器材,安排好上課班級,負責好室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3、室內鋼琴固定擺放,不得隨意挪動,音樂學凳可由老師根據需要規則擺放。
4、任課教師上課前需提前帶學生入室,安排座次,充分做好準備工作。
5、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隨意走動,無意打鬧。
6、保持室內衛生,不在室內吃零食,不亂拋雜物。
7、節約用電,不亂開電燈,隨手關燈。
8、使用教師認真組織學生進場、退場,小心開關門窗,謹防傷害,確保安全。
1. 本室用於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 進入音樂教室要聽從教師指揮,不準喧譁、打鬧。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後,排隊出音樂教室。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8. 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1、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寬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牆壁上亂刻亂畫。
4、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運、打鬧。
5、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每週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按規定時間開放
7、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崗位獎或按損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