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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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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廠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和範圍

爲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倉庫的安全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放的整個過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爲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覈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准,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纔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2

爲實現公司各項指標完成、爲確保鑄造生產順行,爲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鑄造車間制定以下生產管理制度:

一、進入生產現場必須勞保穿戴齊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橋,不走危險區域、不走不熟悉的環境,不亂摸與自己無關的設備和開啓按鈕。

二、嚴格執行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的請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請假,病假必須出具市級醫院病例證明,無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礦工處理。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時間內睡崗、玩手機,和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如果發現,每人次按50元考覈,遲到、早退每次按10員考覈。

三、機長作爲本班組第一責任人,對於生產組織,人員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員勞動積極性,事故處理等全盤指揮協調,有事故必須落實責任人和處理意見,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產前準備工作必須做到位,並仔細落實,如因準備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對機長嚴加考覈,每次不少於100元,由機長落實給責任人。

五、每月車間按照各班組的產量、收得率、事故率、設備運行情況、廢坯量、現場文明生產等指標評定優良差等,作爲本月評定標準發放獎金,再由機長按照本班組人員出勤情況和勞動積極性、事故多少分配獎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車間安排的臨時任務必須認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諉,嚴加考覈。每次50元。

七、對於本崗位所使用設備,試行崗檢合一,認真檢查和維護,如因檢查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或設備損壞,除分廠考覈以外,車間也有考覈。

八、認真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對連鑄區域內所有備品備件、物料、不損壞不浪費,發現一次按損壞或浪費程度嚴加考覈。

九、交接班必須是對口交接,對於生產狀況、設備運行情況、現場文明生產都仔細檢查和對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責任有下班承擔。

十、定尺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接班對上班定尺認真校正,保證定尺在規定範圍內,如下班發現上班定尺不在標準範圍,技術部追查考覈由上班承擔,車間也追加考覈每次100元。

十一、車間所有衛生區,包括2#、3#大門口及路面衛生,每班必須打掃,保持乾淨,並拉入交接班,發現不乾淨,每次考覈當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維護、檢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負責一二三流,確保二冷室水條校正、噴杆、噴嘴、輥子完全達到使用要求,二冷室無廢坯、雜物。每個班保證二冷室門前衛生乾淨,物料擺放整齊,燈具齊備按指定位置掛放。如有違反此規定,考覈責任班組100元一次。

十三、臺下,火切工割鋼坯必須避開輥子,不能人爲損壞輥子,停機後對輥子和機架上的粘鋼、粘渣及時清理乾淨,確保設備無負荷運行,認真做好設備潤滑監督,如果發現設備缺油,及時報告機長,有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十四、保證鑄坯斷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噴號工必須將爐號、支數對應清楚,不能混號、噴錯號,如有違反,按每支20元考覈。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3

爲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爲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爲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並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爲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爲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業的風險控制和環境保護管理

2.1對於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覈後,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覈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3.2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佈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於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後,生產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製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後,由生產辦確認後,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並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督檢查。

3.8對於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並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後,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並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後,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餘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後,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並作好明顯標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製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着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乾淨後,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乾淨。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並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於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並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鬆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於含油污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乾淨,避免動火時發生爆炸着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並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繫;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後又串進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生爆炸、着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後,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採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並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保衛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後,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並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3.24檢修後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督檢查和考覈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並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4.3施工現場監督人員一般要監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爲,及時向上級彙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彙報。

4.5對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並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5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範措施,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覈。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鑑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並提出防範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並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着。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爲,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爲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爲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覈。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覈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覈。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4.7變更審覈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8

⑴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內,不準吸菸。

⑵生產區內不準帶進小孩。

⑶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⑷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⑹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性溶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廠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工作崗位。

⑻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⑼不是自我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⑽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⑾停機檢修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啓用。

⑿不繫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⒀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9

1、領導重視,措施完善,把安全工作放在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首位。

2、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並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3、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對財務室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4、校辦工廠要有一個獨立封閉的環境,要與教學區和學生活動區分離,一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安全。

5、對校辦工廠的職工要進行崗前培訓,對從事特殊行業的`職工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具體要求參加培訓,並取得從業資格。

6、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檢查更換消防器材,配足消防材料,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8、定期檢查電路設備,嚴禁線路私拉亂扯,確保工廠安全運行。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爲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爲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爲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覈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爲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爲:

1)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爲:

1)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於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於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施工與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在檢修前辦理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職責人,並服從審批手續。

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和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檢修項目負責人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

4、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爲檢修單位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檢修傳動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啓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啓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7、檢修人員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安全防護器具,消防材料的準備情景。

8、檢修人員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書的審批資料和落實情景,以及設備內的安全作業是否可行。

二、設備內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槽罐、釜、槽車、排風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如下釜安全操作單),該設備必須與其他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並清洗、置換。

2、進入設備內作業前30分鐘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及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後方可入內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3、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4、設備內作業必須設有經驗的作業監護人,監護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並與作業人員堅持有效的聯絡。

5、設備內作業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景搭設安全梯及架臺,並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要有貼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電壓照明。

6、嚴禁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7、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作業證上簽字,檢修人員方可封閉作業孔。

8、檢修完成後必須檢查設備內是否有異物,並清理,並進行試驗水壓、氣密,並做好記錄準備,清理現場。

9、檢修後的設備必須進行試運行,合格後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三、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鹼和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質的性質,避免發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2、檢修人員應明白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滅火器的位置,並能正確使用。

3、檢修受壓容器,設備和管路之前必須將其壓力降到等於大氣壓。

4、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必須立即復原。

5、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部位,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6、使用手電鑽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鑽外殼應接地。

7、在起重和其他危險工作區域都應掛警告標誌,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域。

8、檢修完畢後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器線路,警告牌和標誌,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等的雜物垃圾,到達工完、料淨、場地清。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爲,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奇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筏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覈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爲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爲,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鍋爐房重地閒人勿進,禁止吸菸,並沒明顯標誌牌。

二、鍋爐房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鍋爐證的方可上崗,嚴禁輻爐工操作

四、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菸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覈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複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4

1、車間安全技術員在生產主管的領導下,負責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技術監督部門彙報工作。

2、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級安全教育、指導並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防反事故演習。

6、按照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的要求,參加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設備裝置檢修、停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車間安全技術裝備、滅火器材、防護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深入現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標準化工作接軌,同時,也使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有詳細記錄,以備日後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門及生產部門,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3.職責者

安環部、人力資源部、各車間及管理部門。

4.管理細則要求

4.1企業應建立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覈與獎懲等七類資料的安全工作臺帳。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4.2安全組織臺帳

4.2.1記錄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納入臺帳備查。

4.2.2記錄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

4.3安全會議臺帳

4.3.1安全會議臺帳主要記錄本單位召開的各級安全會議資料,尤其是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景。

4.3.2安全會議臺帳應設由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資料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4.4安全教育臺帳

4.4.1企業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管理人員、安環部各級領導、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覈情景。

4.4.2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操作、應急預案的演練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覈等。

4.4.3安全教育臺帳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資料、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4.5安全檢查臺帳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資料、受檢部門、發現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4.6隱患治理臺帳

4.6.1凡發生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記錄。

4.6.2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應設有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後的評估情景。

4.7事故臺帳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本公司所發生的事故。

4.7.2事故臺帳應設有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景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登記表。

4.7.3基層單位的事故臺帳應包括髮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於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4.8安全工作考覈與獎懲臺帳應設有考覈項目(資料)、被考覈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蹟和存在問題、考覈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景、考覈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4.9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要求,記錄單位和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展情景。

4.10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帳;同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定期檢查並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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