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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顧問合同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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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法律顧問合同模板7篇

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導購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待定內容)

五、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爲:

基礎工資850+全勤獎50+銷售提成(具體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資1000元

六、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 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七、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本專賣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本專賣店宣佈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本專賣店按本條第1項第b、第c條款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本專賣店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專賣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本專賣店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本專賣店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本專賣店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本專賣店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本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本專賣店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本專賣店、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本專賣店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本專賣店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本專賣店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一、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本專賣店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本專賣店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爲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專賣店不能及時爲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本專賣店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本專賣店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二、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

十三、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簽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署地:

合同簽署時間:___年 ___ 月 ____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爲甲方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爲甲方的法律顧問,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爲公司依法經營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審查、修改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 案件、 案件代理人,代理一、二審、執行等階段訴訟。

5、有償參與其他案件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代理費用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違反本條款和材料不真實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託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爲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範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4、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第五條 法律顧問收費方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聘金共50000元,簽訂合同時支付25000元,20xx年9月10日支付25000元,作爲乙方服務費用,由乙方收取;

2、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受甲方委託的訴訟、仲裁、非訴訟、調解等服務項目的工作時,結案後,按照案件標的(挽回損失)的5%--10%,支付乙方。

3、法律顧問爲甲方到外地辦理案件時,甲方應按照當地規定,及時、足額承擔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

4、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法律顧問聘金或合同約定的費用的,乙方有權依法通知甲方及時、足額支付費用或者選擇中止或者解除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如甲方無故解除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解除之日起至終止日的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於20xx年3月10日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3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並提供約定範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第二條法律顧問的具體工作範圍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諮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並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要求,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見,協助企業理順勞動合同關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5、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涉及公司兼併與收購、股權轉讓、資產出售、公司股權重組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在企業進行債務清收以及對有關侵權行爲進行權利維護時簽發律師函,以非訴訟方式協助企業維護其合法權益(雙方視具體情況另行協商有關費用);

7、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複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繫,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儘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採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繫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採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1、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具體付款期限爲:。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鑑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採取按次(/件)包乾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爲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服務範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5、甲方指定爲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祕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如甲方認爲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並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3、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爲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採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祕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服務期滿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律師事務所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法律顧問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着防範爲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採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託,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並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註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託,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後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並指定專門聯繫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爲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爲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法律顧問合同 篇5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繫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爲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爲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爲甲方代理件xx萬以下(含xx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xx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合同範本。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爲: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爲人民幣xxxx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爲人民幣xx萬元以下(含xx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爲人民幣xx萬元以上至xxx萬(含xxx萬),收取比例爲x%;

(3)爭議金額爲人民幣xxx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爲x%。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xx市xx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xxx年xx月xx日。

2、合同期滿前x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爲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爲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爲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爲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爲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爲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爲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爲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律顧問合同 篇7

聘x方:(下稱甲方)

受聘方:(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爲xx企業,依法對xx進行經營。根據xxx政府《xx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xx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託,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xx年x月x日作出《xx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

xx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並協議,由甲方將xx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並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xx鑑於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xx律師作爲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2應要求就委託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託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代理行爲。

5、承辦律師必須忠於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僞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8、依照《xx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xx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xx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xxx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僞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於商業祕密範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約時間: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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