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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

來源:時髦谷    閱讀: 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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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生活中我們需要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識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統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可進行的事務和不可進行的事務,那麼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呢?

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1

法律分析:針對因雙方當事人之間感情而引起的糾紛,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在存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安全等具有社會危害性行爲時,受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例如,如果分手後的騷擾威脅行爲屬於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以拘留、罰款對行爲人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2

不堪前任惡意騷擾,報警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包某(女)與被洪某(男)原繫戀人關係,雙方共同居住生活。洪某在因瑣事引起的爭執過程中毆打包某,導致包某頭皮裂傷和血腫。包某提出分手,並搬離共同居所。分手後,洪某仍然通過打電話、發微信以及到包某住所蹲守的.方式對其進行騷擾。

包某不堪其擾,遂報警,民警對洪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包某擔心洪某繼續實施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隨後,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洪某收到人身安全保護令後,無視禁止,繼續通過打電話、發短信和微信的方式騷擾包某,威脅包某與其和好繼續交往,其間發送的消息達300餘條。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決定,對洪某處以1000元罰款和15日拘留。

什麼是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爲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我國反家暴法不僅預防和制止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爲,還包括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爲,同居關係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權利受到法律保護。

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 第2張

如何申請人身保護令?

管轄法院: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請求內容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以及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作出時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有效期限: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溫律說法:

人身保護令不止保護家庭成員,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實施暴力行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不僅僅是一紙文書,它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設立了一個“法律保護傘”,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預防家庭暴力的再次發生。

如果相關人員無視人身安全保護令,公然違抗法院裁判文書的行爲,已經觸碰司法底線,法院則會通過罰款、拘留等司法強制措施,對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施暴者進行嚴懲。

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3

恐嚇威脅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實際上,恐嚇威脅罪不能算是一個罪名,雖然刑法修正案(八)在尋釁滋事裏面增加了恐嚇的內容,刑法中卻沒有對威脅恐嚇進行一個罪名的表述和對相關量刑的說明

但實際上已經有了刑事處罰威脅恐嚇的條款,規定在尋釁滋事罪中,相關的立案標準也可參照尋釁滋事罪的標準,如果是情節輕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理。

尋釁滋事案的立案追訴標準:

1、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產、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分手後騷擾威脅怎麼處理 第3張

恐嚇罪怎麼判

1、我國刑法目前並無“恐嚇罪”的刑法條文。第二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單純的恐嚇行爲一般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爲也構成犯罪,如:恐嚇時索要財物,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3、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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