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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

來源:時髦谷    閱讀: 6.3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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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家暴這種事情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打人是一種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爲。丈夫打妻子一般來說是緣於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以下看看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

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1

一、被打到什麼程度算家暴

1、只要是家庭成員採用了法律規定的的手段,造成了傷害的後果,即構成家庭暴力,這與被打多少次,打到什麼程度沒有直接的聯繫。

2、關於何種程度纔算作爲家庭暴力法律並沒有規定,只要是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餓凍、禁閉、強迫過度勞動、有病不給治療、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的行爲,都應當屬於是家庭暴力的行爲。但是偶然極少的打罵行爲,我們認爲並不構成家庭暴力的行爲。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

二、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1、報警記錄。這個報警行爲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聽到或是見到家庭暴力的鄰居做出的。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後,一般會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如果暴力正在進行,他們會出手阻止暴力,如果暴力已經結束,警察會將雙方當事人帶回-派出所,詳細詢問事發的具體情況。

並將雙方陳述的記錄下來,這就是報警記錄。這份報警記錄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證據,由於是公權力機關做出的`,證據效力比較高。如果施暴時,受害者無法報警,可以在施暴結束後的最短時間內,撥打110或者自己到派出所去報警,製作相關的記錄。

2、驗傷報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輕微傷以上結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驗傷報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證據。遭受家庭暴力報警後,警方一般會給受害方開具專門的驗傷申請單,到指定的司法鑑定醫院進行傷情鑑定。如果沒有報警,受害方也可以自己去醫院驗傷,將傷情報告作爲遭受家庭暴力的證據保存好。

另外,當事人也可以把自己受傷情況拍成照片保存。值得提醒的是,受害方自己去驗傷的報告和照片沒有專門司法司法鑑定機關出具的驗傷報告效力高,而且對於受害方自己的驗傷報告和照片,對方在法庭上一般也會予以否認,會說成是受害方自己不小心受傷所致。

3、證人證言。居住在經常發生暴力家庭旁邊的鄰居,一般對暴力情況都會有幾分知情。可以請知情又願意作證的鄰居,到法庭上作證,該證人證言會成爲指認家庭暴力很好的證據。經歷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一般還會尋求居委會等調解組織的幫助,該調解組織的人員也可以作爲家庭暴力的存在出庭作證。

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2

一、打到什麼程度算家暴行爲?

只要出現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等行爲,即屬於家暴,並不是一定要將受害人給打到重傷纔是家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爲,有權及時勸阻。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 第2張

二、家暴到什麼程度可以判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遭受家暴的時候,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樣可以暫時保護自己。而之後是否離婚,就要看當事人怎麼決定了。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中的規定,家暴屬於法定離婚過錯情形,若受害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話,那麼調解無效的情況下,肯定是會判決夫妻離婚。

只要是毆打行爲,比如咬、扇耳光、掐等等行爲都是屬於家暴行爲,除了身體上的家暴行爲還有精神上的家暴行爲,比如冷暴力、言語控制等等,我國的反家庭暴力法中都是有禁止家暴行爲的,如果是離婚的話,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加害人賠償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3

家庭暴力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

由此可見,只要是家庭成員採用了以上所述的手段,造成了傷害的後果,即構成家庭暴力,這與被打多少次,打到什麼程度沒有直接的聯繫。

達到什麼程度算家暴 第3張

家庭暴力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爲,實施這種行爲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 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 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 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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