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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代理協議書模板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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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代理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代理協議書模板錦集八篇

代理協議書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應乙方要求擺放樣機事宜,經雙方同意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下列圖表中的顯示器給乙方擺放樣機。

型 號

數 量

單 價金 額系 列 號合 計

總 計(大寫)

二、樣機僅作展示用,乙方應將樣機擺放在指定的銷售地點,不得作其它用途。擺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擺放情況予以關注,要求乙方保持樣機的乾淨、整潔,擺放在較明顯的展示位置,並且每天始終處於演示狀態。如樣機系乙方造成的物理性損壞,乙方應按當時的市場價變賣此樣機,賠付甲方。違返本協議的甲方有權撤回樣機。

四、乙方所擺放的樣機須經甲方記號、標註,乙方不得隨意將其另作它用(如作售後服務等),或變相賣買,一經發現,乙方將按簽約時甲方的出庫價與甲方清算(即:圖表中的價格)。

五、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和銷售情況撤、換樣機,但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向乙方作出合理的說明。

六、合作期限爲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外地客戶如需要樣機支持,需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詳細通訊地址及電話;樣機欠條(加蓋公司財務章)等相關資料。

八、本協議是銷售協議的補充文件,與原銷售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約定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方):乙方(代理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平等、友好協商,就廣告委託代理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一、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甲方網絡廣告的經營業務。

二、甲方網絡廣告,是指運用專業的方法,在甲方平臺上刊登或發佈廣告,並通過網絡傳遞到互聯網用戶的廣告運作方式。主要包括橫幅式廣告、按紐式廣告、郵件列表廣告、電子郵件式廣告、競賽和推廣式廣告、插頁式廣告、互動遊戲式廣告等形式。

三、甲方承諾,乙方爲甲方廣告經營的唯一代理方。在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內,甲方不再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甲方廣告的經營。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廣告經營的內容是: (一)對甲方廣告進行推廣和營銷; (二)與廣告客戶進行談判和簽約; (三)提出廣告設計與發佈的意見和要求; (四)收取廣告客戶的廣告費用。

五、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出的意見進行廣告設計,並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在甲方的平臺上進行廣告刊登和發佈。

六、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確定的廣告收費標準與廣告客戶進行談判,並在甲方確定的廣告收費優惠範圍內與廣告客戶進行簽約。甲方確定的廣告收費標準和廣告收費優惠範圍,見本協議書附件。

七、甲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廣告收費標準的貳點伍折的價格,與乙方進行收費結算。即,乙方從廣告客戶處收取廣告費後,將按照甲方確定的廣告收費標準的 25的部分上繳給甲方,其餘部分留給乙方,作爲乙方的代理費用。

八、在本協議書的有效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再直接經營廣告業務。廣告客戶直接與甲方洽談廣告業務的,甲方應將其移交給乙方辦理。如是甲方以前的老客戶,經乙方同意後,可以由甲方直接與其進行洽談,並由甲方直接經營該筆廣告業務,但廣告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確定的廣告收費優惠範圍內的最低標準。

九、廣告客戶支付的廣告費,原則上由乙方負責收取,並解入乙方的賬戶。乙方在按照甲方確定的標準和方式收取廣告費後,應即將應繳納給甲方的部分繳納給甲方。

十、本協議書成立後十天內,乙方應繳納給甲方履約保證金萬元人民幣。本協議書有效期終止或因非乙方違約的原因而使本協議書中止、撤銷、無法履行後的十天內,甲方應當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甲方退還保證金時,不計保證金的利息。

十一、委託代理期限:伍年,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起算。

十二、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回給乙方保證金以外,還應支付相當於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的數額,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當增加賠償。

十三、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書有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政府仲裁部門仲裁解決,或提請人民法院裁定。

十四、本協議若有未盡之處,甲乙雙方可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的任何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始得進行。變更後的協議與本協議書不一致的,以變更後的協議爲準。 十六、本協議書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繳納給甲方的保證金匯出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的有效期與委託代理期限相同。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代理協議書 篇3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__國_________經銷__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____年爲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於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佣金:

訂單額少於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佣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個月用掛號信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於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爲證。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代理協議書 篇4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訴訟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爲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協議書 篇5

海運出口集裝箱運輸代理協議

合同編號:atgj/sha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總機:________________傳真: 郵編: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傳真: 郵編:

爲維護合作雙方的共同利益,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 上海地區 (服務地理區域)海運出口貨物國際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責任

第一條乙方提供之出貨委託書內容應包括: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起運港、目的港、交貨地 、嘜頭、件數、中英文品名、毛重、體積、運輸條款、海洋運費支付方式、國內費用支付方式、運輸裝箱方式、乙方公司聯繫人、電話、傳真。如委託書未註明,由此引起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乙方提供給甲方用於清關的文件必須嚴格按照中國海關規定,如有違反“海關法”及相關規定,甲方可以退還乙方不予報關,凡因乙方報關單證有差錯、缺失等原因導致不能按時通關而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及任何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乙方委託出運貨物中不得夾帶任何違禁物品並承擔因實際出運貨物與申報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包括各類罰金)。

第四條在實際操作中如發生更改事宜,原則以書面確認件爲準。如乙方習慣用口頭方式確認更改,則不得以“無書面確認件”爲由拒絕承擔相關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爲到付、到付改爲預付的,應在船舶到達目的港前 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承擔更改後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第六條乙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

費用和相關風險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擔保。

第七條乙方如需對任何委託事項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貨物進倉庫的當天且不遲於進港前

必須在船開後24小時內提出並送達相關單證、保函並承擔更改而產生的各類風險、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送貨人員確認並通知乙方,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第九條乙方發出委託後,甲方已訂妥艙位,乙方要求撤銷委託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亦應賠償因撤銷委託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及每票委託的有關費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將發票開給第三方的,乙方承諾負有連帶付款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關文件,

做好每份單證的交接、簽收工作。對單證遺失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必須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乙方及時付費。

第十三條 乙方在開船前十天用傳真、 /提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必須採用書面通知;由此產生的 不錯報、不漏報、不遺失, 於第一時間遞交乙方,便於 正本委託書或電子委託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如遇船開後更改提單,第二章 訂艙及承運進行委託訂艙。 第十四條 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有乙方的印章,如委託書上沒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託書。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乙方沒有印章的委託書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與該委託業務有關的需確認件、傳真件、提單、報關退單等任一單證,視同乙方在任何時間或地點承認該委託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託書後即開始訂艙,並按乙方要求的形式(電話□、傳真□、e-mail□)將確認的船名、航次、提單號通知乙方。

第三章 費率及佣金

第十七條 海洋運費/海空聯運費及相關美金費用以雙方單票確認爲準。 第十八條 甲方按以下類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費用:

1.訂艙費: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費),遇船公司/船 代訂艙費發生變動,雙方以補充協議形式重新修改訂艙費。

2.特種箱在普箱基礎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線外)

美加線、南美線及東南亞收取單證費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單

票確認。

5.乙方承擔非甲方失誤而產生的改配、漏裝、移箱、換箱、掏箱、短駁

等雜費。

6.其他代收代付費用

第四章 費用結算及期限

第十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後按本協議或乙方委託書所確認的內容或海運慣例,開具發票,及時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獲得指令後方能開票的,則乙方需在船開後1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發出指令,否則甲方按實際情況開具發票,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除非乙方實際支付,否則該發票任何時候均不得成爲乙方已付款的憑據。

第二十條乙方或乙方的客戶收到甲方發票後的兩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依發票金額支付運費及雜費。乙方如與船公司自確認運費,甲方按船公司發票金額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如認爲金額有誤應自行與船公司再次確認,不得以運費有誤爲由拒付甲方已代墊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任何單證。

第二十一條甲方確認乙方的付款方式爲下列第種。

1.信用期____天;信貸額度人民幣,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貸額度,付款方式改爲付款買單並且按照日萬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2.付款買單。

3.同城託收。

第二十二條甲方於每月5日前將對帳清單傳真乙方,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爲無異議),並在收到甲方對帳清單的十個工作日內付費。如果超過付款期,乙方應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對乙方逾期未付款項,甲方有權就已發生業務的累計欠款一併向乙方主張權利。如乙方逾期付款達15天,甲方有權拒絕代理乙方委託出運貨物或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並有權扣留乙方所委託其他業務的單證或貨物,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第二十三條凡運費到付而收貨人拒付/拒提貨時,由乙方承擔船公司實際應收取的到付

運費及目的港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滯箱費、港口費、堆存費、滯納金等一切相應費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 索 賠因貨物運輸而引起的任何索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規定,在給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書面報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船舶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二十五條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貨物損失的索賠應提供相關法定證據(包括但不限於:貨損地國際公認機構的理貨證明、圖片、損失計算、法律依據、出口產品稅務發票、出口貨物海關報關單,外匯覈銷單,退稅單),乙方對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賠依據而導致甲方或甲方法律關係人無法處理索賠事宜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對甲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爲個案協商解決,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運費及其他雜費等措施。

第二十八條 索賠應在實際損失發生後的六十個工作日內提出,超過此時限視作乙方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第二十九條對甲方書面承諾而實際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海洋運輸費用爲限。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對自送貨物、自做箱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貨損、貨差自行承擔責任,當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責任時,甲方可提供專業法律知識幫助。甲方不對包裝箱內貨物的貨損貨差負責。

第六章

第三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響本協議/單票委託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第七章 爭議解決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雙方經協商未能就爭議事項達成一致的,除雙方達成仲裁協議提交仲裁外,爭議事項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適用於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府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行業慣例等。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任何一方要求對本協議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時,

面通知另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另一方面確認,

確認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按本協議原條款執行。 第三十六條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業務往來,需在終止之日前三十天書面正式通知對方,

業務關係,不得以突然終止業務方式阻礙操作、收費、退單等工作。如乙方連續三十個工作日無業務委託,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失效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本協議項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到期如協議各方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則本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乙方單票業務委託書是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乙方授權先生/小姐負責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繫,被授權人的委託簽字等同與乙方的公章效力。簽字式樣:第四十二條乙方向甲方辦理委託/訂艙時,使用以下委託 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委託/訂艙章式樣),並且乙方確認傳真件同樣有效。

第四十三條乙方授權專門人員憑以下印章領取正本提單,

6 可隨時書 法規及中國政並從雙方書面並相互了結所有 /訂艙章(下甲方僅確認以下印章爲合法有效,如甲方對取單人印章有疑問,可拒發提單並及時與乙方聯繫(下方空白處顯示乙方式樣),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單申領單》向甲方領取提單時,確認《提單申領單》傳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條 若上述授權人、委託/訂艙章、提單領單章有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繫人:電子郵件:

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聯繫人: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貨物的航空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一)委託範圍:國內空運/國內陸運/國內水運/國際空運/倉儲/訂艙/報關/報驗/報檢/投保/代墊運輸費用等(據實列明)。

(二)甲方應在每次託運貨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蓋章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提貨/發貨信息。提貨/發貨信息應註明提貨/發貨時間、地點、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貨物起運時間、運到期限、始發港、目的港等內容。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訂艙單及提貨/發貨信息,及時向航空公司訂艙。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託乙方報關、報驗,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報關、報驗所必需的各種文件,並對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於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規定的標準支付報關、報驗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報關、報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託運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託運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向乙方出具委託書(見附件),並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甲方應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並保證該包裝完全符合航空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裝服務的,應按乙方的收費標準支付包裝費。甲方如果託運超大、超重、易碎、易滲漏物品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乙方說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應負擔相應費用。

(二)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所託運的貨物。

(三)甲方負責裝貨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設備,按約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裝貨。裝貨地點應具備乙方正常通車條件。

(四)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時接收甲方委託的貨物,並準時發送。

(五)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六)乙方對於甲方送貨到庫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處提運的貨物應當進行貨物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爲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七)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後,及時將正本航空貨運單交給甲方。

五、信息通報

(一)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辦法。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信息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統一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覈無誤後,應在該月30日前向乙方以匯款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爲其開具正式發票(根據客戶和業務情況也可定爲先開票,憑票付款),如果甲方在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3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1%的違約金。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1、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爲;

2、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3、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二)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發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損壞、短少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五)對於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六)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搶劫、盜竊等人爲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協議期滿後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協議終止前本協議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的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由雙方於年月日在用文簽署,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代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託乙方爲 省 市(縣)的區域性的獨家總代理,代理"卓康"離子水瓶系列產品的銷售、廣告宣傳和售後服務,包括今後開發的系列新產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區域銷售該產品,也不允許其他人在上述地區銷售該產品。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權在上述區域內設立分代理和分經銷商,有權組織業務活動,並承擔業務所需的旅差費、會展費、區域廣告費。甲方對分代理和分經銷商不承擔責任,不干涉其業務。

2、甲方供貨出廠價爲:2型(超聲波清洗) 元/個,2型(內鍍鈦金) 元/個;3型 元/個。甲方開具發票並承擔運費,乙方若需發汽車快運、鐵路快件包裹或集裝箱運輸則另付運費。

3、乙方保證在以上區域內的年銷售總數:2型離子水瓶 個,3型離子水瓶 個;首批進2型(超聲波清洗)產品 個,2型(內鍍鈦金)產品 個,首批進3型產品 個。乙方除向甲方匯付首批進貨的貨款(和運費) 元以外,並匯付年銷售與首批進貨數之差額的1/10貨款( 元),作爲取得總代理權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乙方一年內能完成總代理的年銷售總數,該總代理權定金充抵每年最後一批進貨款計算,並優先取得次年的總代理權。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條文一般照舊。

5、甲方將上述地區的獨家總代理證書頒發給乙方(需鍍鈦證書者另交工本費),並向乙方無償按比例配給電視和報刊的廣告策劃,提供廣告錄相帶、光碟,隨貨按比例配給彩印廣告海報標貼廣告和資料,以及產品使用說明書、零售信譽卡,同時配給已發表的文章。當乙方要求增多配給的數量時,所需工本費由乙方負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可以在區域內製版印刷分發,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貨時進行運輸保險,途中如有配件損壞,乙方在收貨後10天內寄回給甲方掉換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給維修使用時,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有權確定給分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價格。零售價可適當優惠。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實行信譽銷售法,認真爲用戶辦"零售信譽卡",承諾使用180天內無效退貨。乙方應要求分銷商對初期的用戶作書面記錄,定期跟蹤調查其飲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實例,爲擴大區域性銷售打好基礎,同時爲品牌建設和產品信譽作出貢獻。

8、乙方在市場上發現仿造侵權的產品後,應迅速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採取必要的措施。

9 、本合同有效期至200 年 月 日。期滿前一個月內乙方可聲明總代理權定金不充抵貨款,同時要求續訂次年的總代理合同,並匯付次年的首批進貨款,甲方纔能將次年的總代理權再次授給乙方。

10、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後,乙方按合同第3條匯付的資金到位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建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關係,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

1、代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轉移,以及協助落實相關待遇;

2、協助辦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託管人員退休手續;

3、按月反饋代理業務信息,及時通報相關代理業務政策(如社會保險基數、徵繳比例等)的變化,提供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諮詢服務;

4、代辦與勞動保障事務相關的其他約定事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項保險的享受及賠付)。

二、甲方承擔以下義務

1、保證委託代理事項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按乙方要求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各項真實、完整的原始材料(原始資料包括身份證複印件一張、一寸紅底照片2張、員工登記表一張)。

2、在每月_______日前將下月由乙方代繳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共5項社會保險金足額匯入乙方指定賬戶;託管人員病、殘、傷、亡等後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政策辦理,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大寫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工本費除外),並在合同生效後按月足額支付(甲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將下月代理服務費匯入指定賬戶,指定賬戶見附件一)。

4、甲方應在代理合同期滿前______月內書面告知乙方辦理續訂或終止手續。合同期滿前,甲方未提出續訂和終止合同的,至合同期屆滿,乙方將視爲合同已經終止,那麼乙方將不再履行合同義務,同時封存個人檔案,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承擔。

5、甲方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理期間託管人員就業以及解除勞動關係的真實情況。

6、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法律責任自負,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託管人員與乙方不構成隸屬關係和勞動關係,乙方不作爲甲方託管人員的用人單位無需承擔就業、社保等方面的義務。

四、甲方託管人員的增加或辭退人員,應在每月______日前給乙方提供名單及合同複印件或解除勞動合同書等相關資料。乙方需在每月末將當月打款發票(服務費發票和代繳社保費稅務收據)寄給甲方。

五、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提供代理服務,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條款提供代理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相應事項的代理服務費和支付應退還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終止或解除合同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辦理各項手續所需資料。

七、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爲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限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委託單位簽章)______

乙方(代理機構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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