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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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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1

一、

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男,身份證號碼:

姓名,男,身份證號碼:

姓名,男,身份證號碼:

姓名,男,身份證號碼:

二、投資

1、投資總額人民幣萬元(大寫2、投資情況:

(1)出資人民幣元整,持有公司%股份

(2)出資人民幣元整,持有公司%股份

(3)出資人民幣元整,持有公司%股份

(4)出資人民幣元整,持有公司%股份

三、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同的工作內容,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6、查閱權。爲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爲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爲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情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爲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爲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爲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爲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爲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爲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爲限承擔公司責任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相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爲: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情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通過爲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上年的虧損。

3、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可以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情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能力人;個人喪賠償能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爲。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爲: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爲;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爲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必須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退股(退夥)的果是退股人脫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其他

本協議書共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年月日

股東:年月日

股東:年月日

股東:年月日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1、爭議解決約定: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3

**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爲規範項目部印章的使用,既能使項目部工作正常開展,又要維護項目印章使用的嚴肅性,現授權區域公司或者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甲方)與項目部(乙方)簽訂以下使用協議:

一、甲方區域公司(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爲**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刻制、管理項目部印章的責任人,有權對印章的使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二、乙方需領用項目部印章時,應經甲方批准並簽訂本協議後方可領用。同時,應嚴格按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使用項目部印章,待工程竣工結束時歸還乙方備存。

三、項目部印章嚴禁用於經濟往來事項。僅用於與業主、監理單位工程上的聯繫、工程技術資料、下發施工班組的通知和任務下達,對分公司和集團公司上報報告、資料、對外非經濟、物資往來的工作聯繫。

四、項目部擅自刻制項目部印章或違反印章使用規定,按集團公司《印信管理辦法》和集團有關紀律規定接受處理。

五、項目部印章押金爲人民幣壹萬元整。

公司名稱: 項目部名稱:

甲方簽名: 乙方(承包人)簽字:

身份證號: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4

根據國家關於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政策規定的基本原則,現決定成立甘肅博峯肥牛開發責任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等四人20xx年月爲明確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起人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等人自願入股,在會寧縣柴門鄉雞兒村西王社租王志成的牛場及土地,建立股份合作制企業,堅持入股自願、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共和投資、共同經營。

二、各出資人爲企業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允許發起人用實物出資),對企業承擔風險責任。企業經營期間,出資人不得抽回出資(如出資人需增減資本待一年後在現發起人中互相調節)。

三、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優勢,面向省內外市場,積極發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爲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四、公司的經營範圍:

主營:肉牛養殖、銷售。

兼營:種牛繁殖。

五、發起人及出資人出資份額如下:公司資本總額爲萬元人民幣,其中:

南中元出資 萬元,佔企業資本總額的 %;

王志明出資 萬元,佔企業資本總額的 %;

王彥偉出資;

高萬紅出資 萬元,佔企業資本總額的 %;

六、股東的出資額按下列原則解交到位: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20xx年 月 日,必須按協議辦理入股資產移交和認繳出資的手續(月日務必到賬50%),所有資金全部存入會寧縣柴門信用社公司基本賬戶內。移交、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企業法人所有,逾期按實際到賬額計算股本。

七、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並代表出資人一致同意甘肅博峯肥牛開發責任有限公司會寧分公司章程(草案)。

八、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等發起人負責籌建甘肅博峯肥牛會寧分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的權利和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公司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由創立會選出董事會成員,公司正式註冊登記之日董事會方可正式行使職權。

董事會由南中元、王志明、王彥偉、高萬紅等四名董事組成,董事任期 年,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一名,由南中元擔任,設副董事長2名,董事會可根據需要出聘請資深人士擔任名譽董事長、董事會顧問。董事會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一、公司設立監事會,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廠長)、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監理會成員由王志明、王彥偉、南中元、高萬紅等4人組成,任期 年,可連選連任。監理會的職權在企業章程中另行規定。

十二、公司的經理(廠長)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執行董事會決議,對董事會全面負責。

十三、公司下屬企業設經理(廠長)一名,經理(廠長)由董事會聘任;副經理(副廠長)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協助經理(廠長)工作,以經理(廠長)負責。

十四、經理(廠長)任期爲年,可連聘連任。

十五、董事長、經理(廠長)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不得從事與本企業有競爭或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六、企業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由經理(廠長)負責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提出設立相應的經營管理機構的方案,經董事會批准後,由經理(廠長)負責組織和領導。

十七、本協議一式九份,發起人一份,企業留存一份,申請變更(註冊)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出資人簽名蓋章: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5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___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爲持有。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爲甲方在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爲限,根據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______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__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爲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其爲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爲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4、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爲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爲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6

出讓方:(甲方)住址:受讓方:(乙方)住址:

鑑於甲方在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xxx%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xxx%股權。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xxx%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標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權,即標的公司註冊資本的xxx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二、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三、甲方保證

1、甲方爲本協議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爲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爲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四、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五、有關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七、協議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八、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司、公證處各執 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確認並簽署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現達成投資合作協議如下,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總則:

(1)甲方將其擁有知識產權的《傳世寶典-百家姓·傳家寶》系列文化產品作爲無形資產,投入成立公司。甲方擁有公司的控股權。

(2)乙方以技術參股的形式加入公司經營、管理、開發、銷售等相關事務。乙方享有公司_____%的股權。

二、責任:

1、乙方以“技術參股”的形式成爲公司股東,擁有公司股份的_____%。

2、乙方享受公司股東同等待遇,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務,具體職務爲公司總經理,主要職責是:負責項目的經營管理、市場開發以及資金運作。

三、約定:

1、乙方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並負責相關延伸產品的開發、銷售、服務。

2、乙方對甲方負責,接受董事會的領導,並對其職務相關的職責、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分配:

1、會務活動營銷,按照活動舉辦一次分配一次的原則進行;團購銷售,按照比例結算分配。其他方式的營銷,按照月結或者季度結的原則分紅。股東分紅比例按照其所佔股份比例分配。

2、高級管理層和營銷人員佔有“期權”和“技術股份”的,經營業績提成獎勵另案處理。

3、公司經營過程中,如果有新的資金或者股東加入,具體股份比例另行商定。

五、爭議的解決:

1、公司重大決策由董事會集體決定。

2、涉及公司的重大爭議提交董事會集體決議。

3、其他未盡事宜,以國家和相關法律解決;公司內部無法解決的,向海南地方法院申訴、裁決。

六、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參照國家相關法律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方執一份。

甲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甲方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正在進行有限責任公司改製爲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爲依法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 據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完成整體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後認購甲方股份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變更爲股份有限公司後進行增資擴股時,乙方有意向向

甲方認購股份,並在此預先認購。

第二條 乙方以現金方式向甲方認購股份,意向認購股份股,預先支付購股款項人民幣萬元,待確定每股認購價格後,多退少補補齊購股款項。

第三條 乙方預先認購股份的款項在本意向書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存至甲方如下指定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第四條 待甲方確定每股認購價格後,乙方不同意認購價格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有權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將乙方預付款項無息退換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預付款項以及將來補交的款項來源完全合法正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尚未確定每股認購價格之前要求甲方退款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支付本意向書確定的預付款項5%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確定每股認購價格後,除乙方不同意認購價格要求取消認購資格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認購權,若甲方剝奪乙方優先認購權的,應

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等等,致使本協議書中止執行或無法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本意向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意向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代表:

簽字日期: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日期: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9

轉讓方: (甲方)

受讓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股份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萬元股份轉讓給乙方。

2、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以購買甲方在 公司的 萬元股份。

3、甲方從其股份轉讓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萬元股份的權利,亦不承擔其義務,由乙方享有其股份的權利,並承擔義務。

4、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甲方)簽名:

受讓方(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注:1、轉讓雙方是自然人的簽名,是單位的蓋公章;

2、該協議書範本僅作參考,股東應根據實際情況簽訂協議。

股份公司的協議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爲年,自至年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現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 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 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

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 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

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 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 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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