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
成語原文
範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②鍾③者。欲負④而走⑤,則⑥鍾大不可負;以⑦椎⑧毀之,鍾況⑨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⑩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
——選自《呂氏春秋·自知》
註釋:
①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後被晉國的智氏、韓氏、魏氏等貴族聯合攻滅,逃往齊國。
②得:得到。
③鍾:古代的打擊樂器。
④負:背、馱。
⑤走:跑。
⑥則:但是。
⑦以:用。
⑧椎(chuí):槌子或棒子。
⑨“況”(huàng)然:“況”地;況,擬聲詞,形容鐘聲。
⑩遽(jù):急速地。
原詞是掩耳盜鐘。
釋文:範氏滅亡了,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揹着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背不動;於是用槌子把鍾砸碎,剛一砸,鍾鍠鍠的響聲很大。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緊緊捂住。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爲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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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書不出姓名,以避近民之譏,此與掩耳盜鈴之見何異?”——選自《答江德功書》寓故事
春秋時候,晉國世家趙氏滅掉了範氏。有人趁機跑到範氏家裏想偷點東西,看見院子裏吊着一口大鐘。鍾是用上等青銅鑄成的,造型和圖案都很精美。小偷心裏高興極了,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揹回自已家去。可是鍾又大又重,怎麼也挪不動。他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把鐘敲碎,然後再分別搬回家。
小偷找來一把大錘子,拼命朝鐘砸去,咣的一聲巨響,把他嚇了一大跳。小偷着慌,心想這下糟了,這鐘聲不就等於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裏偷鍾嗎?他心裏一急,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鐘上,張開雙臂想捂住鐘聲,可鐘聲又怎麼捂得住呢!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
他越聽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雙手,使勁捂住自已的耳朵。“咦,鐘聲變小了,聽不見了!”小偷高興起來,“妙極了!把耳朵捂住不就聽不進鐘聲了嗎!”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把耳朵塞住,心想,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於是就放手砸起鍾來,一下一下,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3—4]
故事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是否捂住耳朵,它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它不會依人的主觀意志爲改變。有的人對自己不利,或不喜歡的客觀存在,採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爲如此,它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鐘”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如果對客觀存在的現實不正視、不研究,採取閉目塞聽的態度的話,最終便會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