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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

來源:時髦谷    閱讀: 3.2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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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兩個人能組建成家庭肯定是互有感情的,但是我們會發現很多夫妻都是無性生活的,小編和大家一起來看看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的相關資料。

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1

01、蔡琴這位能夠穿越時光的樂壇常青樹,伴着她的才情,一起被人說道的,還有一場十年的無性婚姻。

1985年蔡琴和臺灣著名導演楊德昌步入婚姻,婚禮當晚楊德昌提出了所謂“柏拉圖式婚姻”的要求。1995年8月5日,蔡琴和楊德昌結束了10年的婚姻。離婚後的楊德昌和小自己十八歲的彭鎧立在一起並生了兩個孩子。他甚至公開宣稱,和彭鎧立在一起的時光,是“生命中最快樂的幾年”。

可對蔡琴付出的那十年光陰,楊德昌卻給出了這樣一個結論:

“10年感情,一片空白。”

也許大家震撼於這樁婚姻的荒謬,因爲它用性與愛做了一個活生生的閹-割實驗,把蔡琴美好的十年斷送在了無性的“柏拉圖式婚姻”裏。

02、那麼,什麼是無性婚姻?

被廣泛接受的定義:

一年之內少於十次性生活的婚姻。

均攤下來,一個月只有一次性生活,就有無性婚姻的嫌疑。

已婚已育的女人們,不會羞於談起自己婚姻裏的各種隱私。有一次,姐妹們參加下午茶聚會,不知道是誰談起了牀事頻率,莉莉接過了話頭笑着說:

“現在不比年輕時候啦,每週一歌吧。”

誰知話音剛落,幾個同伴都盯着她看,她莫名其妙地問:

“怎麼了?”

小A,兒子讀小學四年級,家境優渥,年近四十依舊年輕美麗。在別人眼裏她是妥妥的人生贏家,然而和先生已經有兩三年沒有實際的性接觸,她諷刺地笑:

“婆婆總數落我不生二胎是自私,難道我能無性繁殖啊?!”

小B是全職媽媽,孩子兩歲多,爲了避免夜裏吵到第二天要上班的先生,從孩子出生幾個月後,先生就睡到書房了,又因爲產後發胖,她擔憂地說:

“他現在看我的眼神完全沒那需求,我也不敢袒露身體……不知道以後會不會都這樣了?”

小C的先生是知名企業裏的技術工程師,出差一兩個月是常事,工作很忙,她無奈地說:

“我挺理解他,工作、生活哪樣不比這事重要?!”

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

調查表明,中產階級的婚姻最趨穩定,子女、利益捆綁、親人網絡和社會影響力,這些哪一件都比一瞬間的情慾來的重要。

現在,太多人都把“那事”當成了雞肋骨。

03、在正常的婚姻樣本里,通常隨着新鮮感的消退,精力被逐漸分散,性愛頻率會逐漸減少,這是自然而然的趨勢。很多人性生活過得不怎樣,似乎並不影響婚姻的穩固程度,再加上性話題羞於公開討論,慢慢的很多人就懈怠維護了。

孔子在《禮記》裏講“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意思是凡是人的生命,不離兩件大事:飲食、男女。一個生存,另一個就是性。

人生就離不開這兩件事。

精神分析大師弗洛伊德是泛性論者,在他的眼裏,性慾有着廣泛的含意,指人們一切追求快樂的慾望,性本能,也就是“力比多”是人一切心理活動的內在動力,當它積聚到一定的程度就會造成機體緊張,此時機體就要尋求途徑釋放能量。

簡言之,性這件事就如同吃飯一般,是人的本能需求。

正如不好好吃飯,身體就會出現各種問題一樣,性需求沒有得到釋放和滿足,夫妻間就會出現各種各樣不和諧的狀況。

冷漠、煩躁、疏離、焦慮,甚至抑鬱、躁狂……

性並不是簡單的活塞運動和體液交換,它帶給夫妻的更是情感和身體的緩釋。對於渴求從伴侶那裏得到性滿足的人來說,無性又不解體的婚姻,是對生命的一種無聲戕害。

很多人就在這種生命力的默默消逝裏,日漸枯萎。

04、吃,從來都不是填飽肚子那麼簡單;

性,也從來不是作業式交功課那麼容易。

不管是蔡琴,同妻(同性戀妻子),或是早就出軌的另一半,如果當事人還想擁有自我人生,那麼它唯一明確的指向就是選擇離婚。

更多的無性婚姻正在我們身邊發生,可這種類型的無性婚姻,它從來就不是一刀切的離不離婚,因爲即使是換一個人,沒有對生活的正確態度和熱情,一切也只不過是重蹈覆轍。

當婚姻進入無性狀態,我們就需要面對和改善的是這幾點:

情感上的疏離

身體的疏離,首先從情感出現問題開始。

調查發現,很多無性婚姻的分界點在於孩子的出生前後,夫妻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照顧孩子上,再加上生活上的磕磕絆絆,心慢慢拉開距離,身體也就隨之疏遠了。甚至有伴侶在吵架時,把拒絕親熱當成讓對方屈服的手段,這種負向強化只會進一步把對方推開。

在生活中多爲對方着想,學着換位思考,發生矛盾的時候耐心溝通,這是情感維持溫度並逐漸深厚的不二法門。

疏於管理自我

管理自我,分爲個人形象和思想成長兩部分。

很多人在結婚或生育前後對形象的注意程度直線下降,性吸引中本就包含着外形條件,合理飲食保持身材,面容和衣着整潔是對自己,也是對伴侶的尊重。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的際遇也會發生改變。

兩個人認知差距太大,會容易出現溝通問題。不能只圍着生活的瑣碎打轉,要知道提升自我是人生的一門必修課。

改變固化的性觀念

性愛並不一定就是完成性交獲得高潮,親吻、擁抱和撫摸對方也是性暗示動作,這在雙方體力精神疲乏的時候尤其有用。

就算是性愛的場所也不一定必須是牀上,一起淋浴時的幾分鐘也能有一場親密的互動。

如果婚姻是一座大學,那麼性愛就是一門佔據重要學分的必修課。從一開始便認真對待的人,就不會掛科。

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2

老婆沒有性生活時,離不離婚得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兩人沒有感情了可以離婚,如果是因爲工作原因分居兩地最好不要離婚,如果是老婆存在心理疾病,要耐心開導自己的老婆,不能草率離婚。用下半身思考是男人的天性,很少有男人能忍受沒有性生活的婚姻,但是作爲男人要有擔當有責任感,在考慮要不要離婚時也要理性地做出各種分析。

沒有感情可以離婚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也是決定性生活和諧的橋樑,一對恩愛的夫妻一定是想要天天纏在一起的',每天甜甜蜜蜜羨煞旁人,但是當感情被柴米油鹽和日常瑣事所衝散,就沒那麼想要和想要天天和對方在一起了。沒有了愛情的婚姻還可以勉強維持,但是因爲沒有愛情而沒有性生活的婚姻就淡然無味了,兩人生活在一起沒有話題沒有甜蜜也沒有纏綿,有的只是冷漠和距離,這種喪偶式婚姻讓人壓抑痛苦,還不如一個人過來得逍遙自在,所以當兩人的感情走到了盡頭時,不要再有留戀,也不要再奢望會有所改變,堅決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 第2張

工作分居不要離婚

大部分夫妻結婚後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壓力,房貸、車貸、孩子的奶粉錢,任何一項都是會讓一個家庭捉襟見肘的鉅款,所以爲了改善生活條件,婚後夫妻二人都得去工作來支撐這個家庭,由於工作原因很多夫妻不得不分居兩地,一年到頭難得見幾次面,聚少離多就會讓夫妻二人常年性慾得不到滿足,這種情況是夫妻兩人爲了讓家庭過上更好的生活導致的,不是因爲一方的變心,也不是兩人感情不合,只要改善了家庭的困境,夫妻兩人即可以馬上回到彼此的身邊,繼續你儂我儂,過神仙眷侶般的生活,所以千萬不能因爲一時忍不住寂寞就離婚,要好好珍惜身邊人。

身體原因不能離婚

女人在青春期時如果受過創傷,會導致性冷淡,不喜歡性生活也不喜歡男人的觸碰,對男人的性慾會感到噁心,覺得只有禽獸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如果妻子的是這樣的情況,作爲丈夫一定要學會心疼她、開導她,告訴她自己是因爲愛才想和她親熱和她在一起,性生活在夫妻之間是很正常的,和別的男人做這種事纔是齷齪下流,用包容耐心和實際行動去感化自己的妻子,使她逐漸恢復正常心理,不再對性生活心懷戒備。

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3

在當下,在這個唯金錢至上的時代,在這個我們都不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有真正的愛情的年代,可以說我們的婚姻對於我們每一個人而言本應該是一種愛情的幸福歸宿卻變成了一種傷感的煎熬和悲哀,因爲我們幾乎所有的人的婚姻都是一種“湊和”的狀態在不疼不癢的混日子……

於是,我們扛着巨大的壓力,我們的婚姻裏因爲沒有愛情的滋潤,隨着結婚的時間推移,結婚的時間越長,我們對配偶的新鮮感越低,我們的婚姻越寂寞。

於是,在夫妻雙方之間達到了熟視無睹的地步,當夫妻之間達到了連一句話都懶得說的程度,當我們下班後呆在車裏,溜達在公園裏,甚至是跟紅顏知己或者是藍顏知己溫柔呢喃細語的時候,在我們的婚姻裏便跟自己的愛人再也沒有了“夫妻生活”!

前兩天,有一個網友給我留言,說現在自己的婚姻簡直就是一種受罪。夫妻兩個人待在一起無話可說還不說,現在妻子連跟自己過夫妻生活都不願意了,他們已經有兩年沒有過夫妻生活了。這個網友問我,這樣的情況下能夠不能夠離婚。

沒有性的夫妻生活要不要離婚 第3張

筆者就這個問題專門查了一下婚姻法。婚姻法對於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可不可以離婚是這樣解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說,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是互相享有配偶權的,而配偶權的核心內容則是性擁有的權利。這種權利義務對於夫妻而言是相互的,不論是丈夫和妻子,都是這種權力的權利主體,也是義務主體。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如果沒有理由而拒絕盡夫妻間的性義務,不履行自己的性義務,經調解無效,是可以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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