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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

來源:時髦谷    閱讀: 8.1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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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資訊保護與合理利用並不衝突,兩者間存在著互相促進的關係。資訊保護是合理利用的前提條件,合理利用是資訊保護的最終目的。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

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1

11月起,一批新法新規將陸續施行,其中最引人的關注的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將正式施行。該法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大資料殺熟”,對人臉資訊等敏感個人資訊的處理作出規制,完善個人資訊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制。

具體來看,針對“大資料殺熟”,該法明確,個人資訊處理者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公平、公正,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個人資訊保護法》的實施還能夠對資料使用者的行為進行約束。從靜態來說,《個人資訊保護法》是在保護個人資訊,但是從動態和實際看,它已經不再是單單的一個保護性法律,而將演變成平臺監管的一個工具,實際上將促使平臺更加合規,對平臺的無序發展進行規制,從而保護數字經濟整體的健康發展。

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

合理利用和發掘資料的價值,是進一步發揮數字經濟優勢的關鍵。數字經濟的優勢在於從大資料中挖掘市場需求,從而引導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規劃,促進市場上供需平衡的形成,滿足差異化的需求,動態解決供需失衡的時滯問題,顯著提升市場效率,而這些目標實現的一個前提就是資料價值的發現。可以說,資料才是數字經濟上層建築的地基,資料探勘和利用的深度以及與其他產業的關聯程度,決定了數字經濟優勢發揮的程度。

資訊保護與合理利用並不衝突,兩者之間存在著互相促進的關係。資訊保護是合理利用的前提條件,合理利用是資訊保護的.最終目的。只有做好資訊保護,才能讓資料所有者願意授予其他主體對資料的使用權利,從而實現資料的合理利用,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的發展。

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2

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保護法》開始正式實施,針對收集個人資訊、大資料殺熟、人臉識別等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

針對App收集個人資訊、公共場所濫用人臉識別和攝像頭等重點問題,《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處理個人資訊應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採取按對個人權益最小的方式;在公共場所的攝像頭等裝置應有顯著提示標識,同時手機的影象等資訊只能用於公共安全目的。

手機App不給許可權不讓用的行為也困擾著許多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法》同樣對此做出了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資訊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處理個人資訊屬於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針對大資料殺熟的問題,《個人資訊保護法》則進行了明確的禁止,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在進行自動化決策時,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 第2張

在該法律正式生效後,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也向網際網路業界釋出了個人資訊保護倡議書,希望行業能夠遵守該法律的要求,承擔資訊保護的責任並接受社會監督。同時也要提高資訊保安防護能力,共同推動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共同參與個人資訊保護的良好環境。

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日也督促經營者,切實落實個人資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深入學法、尊法守法,依法完善個人資訊處理規則,採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費者個人資訊保安。

具體來講,個人資訊保護法實施後,經營者應做到: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應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保證消費者知情,並徵得消費者本人同意;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向消費者推送商業資訊;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限制在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和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範圍,不得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嚴格限制對敏感個人資訊的處理,小區、經營場所不能強制業主或者消費者進行人臉識別;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要合法,杜絕大資料殺熟等行為;大型網際網路平臺還要注意履行特殊義務,當好個人資訊保護“守門人”。

個人資訊保護法什麼時候出來 第3張

同時,廣大消費者也要積極學習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養成“非必要不提供個人資訊”的良好習慣。當自身個人資訊權益受到侵害或者發現經營者存在違法處理消費者個人資訊行為的,要主動向個人資訊保護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舉報,提供案件線索和相關憑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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