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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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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在日常工作中人們會因為各種的原因辭職,比如家裡有事,個人發展等問題,那麼這時候對於勞動者來說的話,就想了解一下這種情況有沒有相應的補償,那麼小編就帶大家來看看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吧。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1

員工被迫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28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5條規定:“經過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根據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的,必須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

如何辦理辭職手續

(1)員工應於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部門經理填報《辭職申請表》提出辭職請求。

(2)部門經理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中心總監簽署意見審批。

(4)員工辭職申請獲准,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後,到財務中心財務部領取工資。

(6)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2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當然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在司法實踐中,只要是員工以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比如“家裡有事、個人發展、出去創業”等等,如果公司能夠舉證證明員工該辭職理由(通常在辭職信、離職交接表、或離職協議書中可找到辭職理由),裁判機關一般都不會支援經濟補償金。

並且,以個人理由辭職的,員工還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則,未經公司同意不辭而別或達不到法定通知期離職的,都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不僅拿不到經濟補償金,可能還要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 第2張

二、員工以公司存在特定違法行為“被迫辭職”的,公司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實務中,一些公司存在剋扣員工工資,停發、少發或拖欠工資行為,還有一些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還有的公司讓員工在有毒、無防護裝置等惡劣的生產環境下勞動,針對這種情況,為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員工享有特別解除權,可無條件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還可獲得經濟補償金。這就是實踐中通常所稱的“被迫辭職”。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員工可以“被迫辭職”: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明確規定員工依照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員工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被迫辭職”時,需注意各地司法實踐中所把握的“度”

要不然一不小心“被迫辭職”可能變成違法解除。比如:工資拖延了多少天才可“被迫辭職”、少發了多少工資才可以被迫辭職、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否支援被迫辭職.各地把握的尺度會有差異,並無統一標準。

對於公司來說,應對的方法就是儘量消除上述能夠引發員工“被迫辭職”的違法行為,但談何容易。單單一個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就足以讓多數企業叫苦連天,要想防範風險,只能自求多福了。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3

員工主動辭職有賠償嗎

在公司工作十幾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員工,認為只要離職就可以從公司獲得補償。其實補償分兩種情況,違法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前者是在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下才適用,標準為根據實際工作年限,一年賠償兩個月工資

後者是勞動關係自然終止的情形下適用,為從08年開始計算,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補償。

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動辭職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補償的,這是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

很多公司為了逼迫勞動者自己辭職,使出各種手段,接受員工一時衝動就主動辭職,結果是一分錢都不能拿到。

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員工辭職是否有補償金 第3張

員工“被迫辭職”是否也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如果“被迫辭職”的理由是成立的,無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辭職是否需提前通知,可分4種情況來理解:

1、需提前30天通知的辭職:正常情況下以個人原因辭職的,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2、需提前3天通知的辭職:正常情況下在試用期內以個人原因辭職的,提前3日通知即可。

3、需通知但無需提前30天的“辭職”

4、無需通知直接走人的“辭職”: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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