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必須具備的條件。見義勇為是我們所讚揚的一種行為,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好事都是見義勇為,法律對見義勇為有一定的規定。下面一起來看看見義勇為必須具備的條件及相關內容。
見義勇為必須具備的條件1
一是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
三是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見義勇為的法律特徵主要有:
1、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
2、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做鬥爭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見義勇為。
3、見義勇為的主觀方面在於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
4、見義勇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正在進行的侵害的時候,義無反顧地與危害行為或者自然災害進行鬥爭的行為。
見義勇為必須具備的條件2
該行為界定為行為人職責以外的危難救助行為(均為“危難救助”字樣, 但都具有這一基本涵義)。主要分歧在於:
一是見義勇為的內容或者說型別是否只限定於維護社會治安, 搶險救災、救死扶傷等是否屬於見義勇為的範疇;
二是實施危難救助行為要構成見義勇為, 是否必須事蹟突出或者有突出貢獻;
三是國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危難救助, 在何種情形下才屬於見義勇為;
四是見義勇為行為的主體是否限定於個人(自然人) , 集體組織能否成為該行為的主體。
擴充套件資料: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了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見義勇為必須具備的條件3
申請見義勇為的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1、一切個人和組織都可以反映有關見義勇為的情況,行為人可以申請確認見義勇為。如果行為人因傷殘等原因不能親自申請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為申請。
2、反映見義勇為情況或者申請確認見義勇為,應當在行為發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出。
3、反映情況或者申請確認,應當向行為發生地的區、縣民政部門提出。如果行為發生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區、縣,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個區、縣的民政部門提出。
4、反映情況或者申請確認時,應當提供有關線索或者證明材料,由民政部門調查認定。
烈士申請的條件:
我國公民犧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定為烈士:
1、在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執行反恐怖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犧牲的。
2、搶險救災或者其他為了搶救、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公民生命財產犧牲的。
3、在執行外交任務或者國家派遣的對外援助、維護國際和平任務中犧牲的。
4、在執行武器裝備科研試驗任務中犧牲的。
5、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楷模的。
所需材料:
1、犧牲者生前單位和親屬的申請報告。
2、有關犧牲者犧牲的時間、地點、人物及事件經過、死難具體情節的證明材料。
3、鎮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評烈的請示(2份)。
4、市民政局的調查報告和稽核意見。
5、填寫由省民政廳統一印製的《追認革命烈士呈批登記表》和《申請革命烈士呈批表》。
6、有關報刊對其英雄事蹟宣傳報導的原件和市、鎮相關部門發出的號召廣大人民群眾向其學習的決定。
7、遭敵人、歹徒殺害的,要提供公安部門對案情結案材料和審訊盤問罪犯口供筆錄;已結案的,要提供法院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