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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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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老人將老宅中屬於自己的份額贈與李某的前提是李某對其進行贍養,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一起來了解一下。

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1

3年前,蘇州的陸英老人家中老房拆遷,當時老人的丈夫和兒子已過世,而女兒也放棄了拆遷利益,所以拆遷安置對象只有陸英奶奶和其兒媳與孫女三人。

想着自己已經一把年紀了,要房子也沒什麼用,陸英奶奶和兒媳商議過後,便想把三套房子都給孫女李佳(化名)。

而相應的條件是,孫女李佳要提供一套房讓她無償居住,並且要承擔起贍養她的義務。

聽到奶奶要把三套房都給自己,李佳萬分欣喜,痛快地答應了陸英老人的條件,並且簽訂了協議。

事後李佳確實提供給了陸英老人一套房居住,可一直沒有承擔起贍養責任,她不僅不給老人生活費,還很少來探望,就連老人數次生病住院也從未出過醫藥費。

陸英老人年事已高,一個人生活終歸有許多不便之處,便心生去養老院居住的想法。

因爲沒錢支付養老院費用,於是張嘴向孫女要錢,可孫女卻一分錢都不給,這讓老人心灰意冷,無奈之下,她只好將自己所住的那套房出租出去,用所得的出租費用交付養老院費用。

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

陸英老人對孫女的置之不理感到十分心寒,但畢竟是自己的親孫女,她也沒有太過計較,可不想孫女後來的做法更是過分,竟然將自己起訴到了法院。

李佳最初得知奶奶住進養老院後,心裏非常竊喜,在她看來,奶奶不住她就可以出租出去,多了一筆非常可觀的金錢來源。

而得知奶奶已經將房屋出租了出去後,她有些惱羞成怒,感覺奶奶擋了自己的財路,並且認爲雖然當初協議奶奶可以無償居住,但她並沒有資格將房屋出租出去,於是氣(不)不(要)過(臉)地將奶奶和租客起訴到了法院。

法院方面認爲,陸英老人和租客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通過中介達成的,出租時的涉案房屋是由陸英老人使用,是有出租權的。

其次,當初的調解協議上,白紙黑字明確寫着該房屋交付陸英老人無條件居住,李佳除房屋所有權外,早已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力讓渡給陸英老人。

最終法院方面駁回了李佳的訴求,而李佳雖不服再次進行了上訴,然而結果最終再次駁回,維持原判!

看到孫女不僅沒按照當初協議贍養自己,還因爲一點出租費將自己告上法庭,陸英老人十分寒心,傷心之下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希望撤銷當初的房屋贈與協議。

法庭之上,李佳極力辯解,口口聲聲稱自己承擔起了贍養的義務,不僅每月給陸英老人生活費,還經常前去看望。

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 第2張

然而空口無憑,她拿不出任何證據,解釋也顯得極爲蒼白,而養老院的探望記錄裏,也從未出現過李佳的身影。

法院方面認爲李佳沒有承擔起贍養義務,也沒有任何返還財產記錄,最終判決支持陸英老人的訴訟請求,撤銷了當初的老宅份額贈與行爲。

陸英老人把三套拆遷安置房都同意登記在李佳名下,這是一個奶奶對孫女的疼愛,相應的孫女也應當要懂得感恩。

哪怕沒有這三套房,在陸英老人的兒子已經離世的情況下,孫女李佳也理應要傳承中華民族敬老、愛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

能把三套房都給孫女,可見陸英老人對這個孫女是多麼疼愛。可不想這個孫女偏偏就是個“白眼狼”,不僅不懂感恩,反而態度冷漠,換做是誰都會無比寒心。

得了天大恩惠還不知珍惜,非要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真是恬不知恥、貪得無厭。

好在結局還是非常舒適地,最終讓這個“白眼狼”自食惡果,竹籃打水一場空!

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2

“把房子過戶給孫女後,她一次也沒來看過我,我身體不好又沒人照顧,只能搬到養老院裏住,但我的養老金不夠支付養老院費用,所以才把房子出租補貼開銷的……”法庭上,76歲的陸英(化名)滿腹委屈,自己把老宅拆遷所得房產和補償安置款全部贈與孫女,而孫女不僅對自己不聞不問,還將租客訴至法院企圖將其趕走,讓老人倍感無助。

(11月1日),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公佈了他們審理的這樣一起返還原物糾紛,老人孫女李某在未與奶奶商量的情況下,以老人無權出租房屋爲由要求租客遷出。法院在查明案情事實的基礎上,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三年前,陸英的老宅被拆遷,其丈夫和兒子已於多年前過世,女兒也放棄了拆遷利益,拆遷安置對象只有陸英與其兒媳林某、孫女李某三人。

她們簽訂人民調解協議,約定老宅拆遷所得房產全部歸孫女李某所有,李某則需提供一套小戶安置房屋並簡單裝修後給陸老太無條件居住,同時李某需承擔對陸老太的贍養義務。

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 第3張

然而,李某拿到拆遷房後卻從未探望、照顧奶奶,年逾七旬的陸英長期獨居,身體每況愈下。2020年2月,老人無奈將該房出租,自己搬至養老院生活,房租用來貼補養老院費用。

李某偶然得知奶奶已將房屋出租並搬至養老院,她認爲調解協議已明確奶奶放棄該房屋所有權,奶奶雖可以無條件居住,但無權將房屋出租並受益。在未與奶奶溝通的情況下,李某將租客訴至法院,並增列奶奶陸英爲第三人,請求確認其二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要求租客立即遷出。

陸英表示,搬到涉案房屋後,孫女李某從未履行約定的贍養義務,自己無人照顧,爲了貼補養老院費用纔出租房屋。其認爲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時,明確房子登記到孫女李某名下,但其有權居住到老,也有權出租。

奶奶贈孫女3套房不被贍養反被起訴是什麼原因 第4張

法院審理認爲,首先,老人和租客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通過中介居間達成的,涉案房屋是拆遷安置房,老人是被拆遷安置對象,出租時的案涉房屋狀態也顯示由其使用,其出租房屋補貼養老費用也符合常理,所以租客有理由相信老人有出租房屋的權利,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其次,人民調解協議明確該房屋交付陸英無條件居住,“無條件居住”從詞義角度看雖是對使用方式的限定,但在日常用語中與“無條件使用”具有相同的內涵,所以李某除房屋所有權外,已將房屋的佔有、使用權利讓渡給其奶奶。

最後,敬老、養老、助老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李某的行爲及訴訟主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也違反了公序良俗。

據此,法院最終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蘇州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孫女李某的做法和冷漠的態度讓老人心寒不已,在此案判決後又起訴李某,要求撤銷對孫女的老宅拆遷份額贈與。法院認爲,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予。

老人將老宅中屬於自己的份額贈與李某的前提是李某對其進行贍養,但根據李某與奶奶之間的聊天記錄中漠不關心的言語,以及李某在明知奶奶出租房屋用於補貼養老院費用的情況下,仍堅持訴訟的行爲,均可證明其接受贈與後並未盡到承諾的贍養義務。據此,吳中法院判決支持老人的訴訟請求,撤銷對李某的老宅份額贈與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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