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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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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現在這個社會上,未婚先孕還是比較常見的事情,在民法典上,有着對未婚生育的一個政策。下面就一起來看看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吧。

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1

非婚生子社會撫養費的標準(以生育行爲發生在現居住地爲例):

1、未婚生育的第一胎子女,應當責令其補辦結婚登記。

2、未婚生育的第二胎子女,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

2017年我國已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超生的或其他不符合二胎生育條件的依然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3、未婚生育第三胎甚至以上子女的,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4、社會撫養費只繳納一次即可,不限地區。

5、如需繳納社會撫養費,那麼夫妻二人都需要繳納而並非一人繳納即可。

由上我們可知,國家雖然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依然需要公民注意是否符合放開二胎政策的放開條件,對於不符合二胎的生育條件或發生超生的,生育的夫妻需要繳納相關的社會撫養費。

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

社會撫養費與子女撫養費的區分

1、產生原因不同。

社會撫養費是未婚生育或不符合生育條件的超生所要繳納的費用,而子女撫養費是子女的父母在離婚時,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支付給子女到成年所需的撫養費用。

2、支付方式不同。

社會撫養費是一次性繳費,而子女撫養費可以選擇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選擇分期支付。

3、支付的主體不同。

社會撫養費的支付主體是需要繳納支付撫養費的夫妻兩人,而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對象是子女父母中未直接撫養的一方。

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2

一、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權利

我國《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爲止。”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沒有過錯,因此,享有以下權利:

1、求生父母對其撫養教育的權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未成年的、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和教育費的權利;

2、婚生子女的姓名權。在非婚生子女無認知能力時,由其生父生母協商確定。在其有認知能力時,自己可以做出選擇;

3、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護的權利;

4、婚生子女與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繼承其生父母遺產的權利等。對於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 第2張

二、非婚生子女有哪些義務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權利與所承擔的義務是相同的。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3、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4、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3

一、2022民法典關於生育權的規定有哪些

《婚姻法》已經失效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司法解釋明確,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爲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二、民法典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和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採用的是婚後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這裏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2022年民法典未婚生育 第3張

三、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爲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爲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爲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爲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裏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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