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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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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隨着現在對元素的社會,有很多外來的元素導致了很多的人離婚,如果可以過的下去誰願意離婚呢,那麼在離婚中的財產是怎麼分配的呢,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

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1

家庭主婦離婚如符合條件可以要求補償或者賠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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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訴離婚財產的分割

對於夫妻離婚系因爲一方過錯導致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一是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直接裁判有過錯方少分財產,二是不論是否存在過錯都平均分割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纔是法律認定的離婚過錯行爲,而本條只規定因上述行爲導致離婚的,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夫妻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則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第一種觀點是錯誤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況只有在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不存在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的,就應該少分財產財產或者“淨身出戶”的情形。

三、哺乳期可以離婚的'情形

1、自願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並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

2、訴訟離婚情況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人民法院的調解

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2

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補償。家庭主婦全職照顧家庭、不外出工作,對於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爲了保證婦女的權益,法律規定,在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沒有約定財產所有制的情形下,離婚時,家庭主婦本身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財產,其對家庭的付出已經得到了相應的對價。因此,法律沒有規定在沒有約定財產所有制情形下的處理。

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 第2張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

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的,還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方有下列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只要具備這些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離婚時受害方就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家務勞動補償權僅僅是在離婚時行使。補償的來源是另一方所擁有的財產。至於補償數額,應考慮在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所盡義務的狀況、時間長短、另一方受益情況和目前經濟情況等因素確定。

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3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補償。

家庭主婦全職照顧家庭、不外出工作,對於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爲了保證婦女的權益,法律規定,在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在沒有約定財產所有制的情形下,離婚時,家庭主婦本身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財產,其對家庭的付出已經得到了相應的對價。

因此,法律沒有規定在沒有約定財產所有制情形下的處理。

此外,如果對方在婚姻中有過錯的,還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家庭主婦離婚有保障嗎 第3張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方有下列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只要具備這些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離婚時受害方就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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