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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提離職後不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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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提離職後不想走了,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爲。決定辭職前,在公開宣佈某事前,應該先讓自己冷靜下來。因爲會出現孕婦提離職後不想走了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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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提出口頭辭職,後來又不想走了,公司能辭退我嗎

公司口頭辭退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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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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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剛懷孕想辭職怎麼辦理

1、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

2、辦理工作交接。

3、公司財物、文件資料及清償債務。

4、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公司認爲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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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麼是辭職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爲。

三、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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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辭職超過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辭職的流程:

一、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二、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爲,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孕婦提離職後不想走了 第3張

三、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四、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五、開離職證明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六、儲存工作檔案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裏,這樣離職時纔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複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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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員工會因爲種種原因提出辭職,老闆加薪挽留不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

1、你是項目的負責人,對該項目的瞭解程度最深最透徹,如果你走了,項目就不能像現在這樣這麼順利開展了。

2、公司正是缺人之際,一時半會沒辦法招到合適的人來接替你的工作,想通過加薪把你穩住一段時間再從長計議。

3、你在某一方面很有特長,比如掌握了豐富的人脈資源,客戶資源,或者過硬的技術。如果你走了,公司的損失很大。

4、公司重新培養一個人的成本大,你作爲老員工已經很熟悉公司的業務流程,還不如直接給你加少量的薪,比重新招聘新人來得划算。

5、你是有資歷的老員工,跟隨公司經歷了大風大浪,一下子提出離職,老闆沒有緩過來,出於人情感情方面的考慮,做的禮貌性加薪挽留。

對照上面的四點,如果是1、3點,當老闆的加薪範圍在你的預期之內可以考慮繼續留下來,因爲證明你的能力還是得到老闆的認可的。但是,如果是其餘的三點,那就不要猶豫了,直接辭職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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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老闆的角度來說,當一個員工提出辭職時,老闆說加薪時的心理活動是如何的呢?

1、該員工提出離職,其實是已經經過深思熟慮了的。我做再多的挽留也是沒有用。只是公司目前的狀態,一時半會兒也招不到合適的人來頂替,如果能把這個員工穩定下來再做一段時間最好。

2、有能力的員工其實已經找好下家了的,並答應下傢什麼時候到崗。我說再多也是多餘的。如果員工答應了下家卻又因爲我的加薪挽留而拒絕下家,說實話這種人留着也沒有什麼用。

職場上,員工辭職,錢沒有給到位只是一方面的原因。很多時候,是因爲現在公司的晉升路徑,人文關懷,家庭因素,工作開心與有歸屬感否,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很大的關係。如果你覺得在現在的公司裏工作看不到希望,那麼,就算老闆加薪也挽留不住你離開的決心。

當你考慮離職時,可以參考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你覺得自己現在的能力被低估了嗎?

拿了一個相對較低的薪水?這個薪資可以參考同行業同地區的平均工資來判斷。

千萬別相信老闆的忽悠:老闆對我很好,就是工資少了一點。當老闆真的尊重你,錢是一定會給到位的。

2、有空餘時間提升自己嗎?

如果你整天忙得暈頭轉向,經常要加班,而沒有空餘的時間提升自己,那麼公司就是在使勁榨取你的勞動力。當你的勞動力枯竭,你也就被社會淘汰了。真正爲員工長遠着想的公司,會鼓勵員工學習、充電的。

3、我在這裏能力得到提升嗎?

如果你在現在的公司能力已經沒有辦法提升,或者你急需各種栽培指導,但是公司卻沒有相應的培養機制,放任讓你自由成長,團隊也沒有優秀的人可以學習,那麼,可以考慮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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