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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

來源:時髦谷    閱讀: 2.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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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擁有美好的婚姻生活是人人都向往的,但長久維持一段婚姻不是一件易事,現代社會離婚已經逐漸常態化,離婚後再婚也不是稀奇的事情,不過如果是因爲一方出軌離婚就要處理收集證據的問題,下面具體看看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

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1

需要收集的證據有:

(1)、對方與他人領取的結婚證;

(2)、婚外情雙方對外表現的關係

(3)、鄰居的證人證言;

(4)、小區保安的證人證言

(5)、夫妻雙方談話時,過錯方承認同居事實的錄音,或者悔過書、保證書以及其他能證明事實的書面文件;

(6)、有非婚生子;

(7)、因第三方懷孕而在醫院留存的簽字;

(8)、非婚生子入院治療、上學等家長欄的簽字;

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

(9)、共同租房的有雙方簽字的,且有其他證據輔證證明發生了性關係;

(10)、能證明同居事實的其他證言、錄音、錄像等。

需要注意的是,證據的合法性。不能因爲爲了急於收集對方婚外情的證據採取一些非法的措施。

法院對非法證據是不予認可的。另外,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2

什麼是婚外同居?

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穩定、持續的共同居住。這也是婚外同居的構成要件。

有些人很疑惑,婚外同居是否構成重婚罪?在法律上來說,未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都不構成重婚罪。所以婚外同居不構成重婚罪,但是在另一方收集證據的情況下可以提出離婚賠償請求。

證據可以參考下面幾類:

(1)配偶方自認的己方有過錯的書面證據

如一方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性或婚外同居行爲被另一方發現後,爲了維持婚姻關係或出自其他目的向另一方所書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承諾書”等等,該類證據作爲書證,具有直接的證明力。

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 第2張

(2)警方的出警記錄、訊問筆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書面證據

在配偶方與他人同居或有兩性關係的情況下,如果有公安機關介入,一般都會有書面的《出警記錄》,涉及配偶方與第三者同居的,公安機關會分別訊問當事人並製作《訊問筆錄》,《訊問筆錄》不對公民個人出具,需要審理案件的'法院依法調取或向律師頒發《調查令》由律師調取。

(3)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

因短信、電子郵件具有易刪減、易修改的特點,如果作爲證據提交,爲增加其證明力,應先到公證處作相應公證,然後再作爲證據向法院提交。

(4)通過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形式記錄的配偶方的過錯行爲

對於配偶的法定過錯行爲,可以通過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下來,由於錄音錄像方式的直觀性,對這些法定過錯行爲的證明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對於同居或者重婚的事實的錄音錄像記錄要具有連續性、穩定性,這樣才能證明非法同居的事實。錄音作爲證據提交的時候,應將錄音的內容整理成文字版本一併提交。

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3

一、哪些可以作爲婚外情證據

1、書證。

書證包括配偶與第三者涉及兩性曖昧關係的手機短信息;能證明配偶有婚外情的書信。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公證,再提交法院爲宜。

2、物證。

物證包括第三者饋贈給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機,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處的鑰匙等。

3、視聽資料。

視聽資料包括配偶與第三者出雙入對的錄像;配偶與第三者私密通話的錄音;捉姦在牀等。

4、證人證言。

證人證言包括一方寫下的“保證書”、“道歉書”;配偶與第三者進出賓館的證人證言;配偶與第三者肢體親密的證人證言;配偶當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證言等。此外,夫妻雙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認出父母與異性有頻繁交往的事實,也可以做證據。

二、哪些可以作爲非法同居證據

證明非法同居,僅僅靠一種證據是很難做到的;應該儘量多地準備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以便於法官綜合判斷。下面列舉證據如下:

1、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係的各種照片;

2、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等;

3、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係的各種錄像;

4、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繫,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爲證據。

婚外同居需要什麼證據 第3張

但由於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採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並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

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爲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爲證據使用。

5、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繫,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爲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採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於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爲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爲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6、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係,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爲。

7、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婚外情非法同居地鄰居或朋友的證言。

8、租賃合同:共同居住的租賃合同。

9、警方介入資料:由於非法同居被警方介入調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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