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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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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有的人是有案底的,案底對於自己的前途有影響的,如果一個人犯了錯誤,留下了刑事案底,不僅僅是影響自己的前途跟未來,還可能會給後代的前途給未來帶來影響的。下面是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

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1

有句話這樣說,一人坐牢全家遭殃。這不是開玩笑,意思是說家裏有人犯了刑事案件,坐牢的妻兒、父母、直系親屬都要跟着背黑鍋。

但是法律上並無明確規定,只是在司法實踐中,父母坐個牢會留有案底,將直接影響直系三代人,你自己的子孫上大學可以上,但對政審要求比較高的大學就上不了了,比如軍校、警校。

工作也可以找,但是公檢法司公務員等都過不了政審,當兵更不可能。看到這裏,那些不把醉酒駕駛打架鬥毆當回事的人,是不是該收手收拳了。法律不是兒戲,三思而後行,千萬不要讓自己的無知無畏害了全家人。

如果你有刑事案底,那麼這個不會影響三代人,只會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

有刑事案件的人無法從事以下工作:

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

1、法官

2、人民陪審員

3、檢察官

4、公務員

5、律師

6、辯護人

7、司法鑑定人員

8、公證員

9、警察

所以,違法犯罪不僅會毀了自己,還可能對子女未來的生活或者就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不會對三代人都有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2

1、刑事案底可能影響三代,子女和孫兒都會受影響,具體以單位政審標準爲準。

2、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主要包括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3、公務員政審的具體內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親和爺爺、奶奶的成分,有無海外關係、是什麼樣的海外關係)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的表現、有無受獎勵或處分的情節、道德品質、缺點和不足、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的政治歷史情況,等等。

4、如果是保密單位(公安、國防科研等)或政治條件要求高的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還要對旁系親屬、配偶、未婚對象(確立關係前應向組織彙報)進行政審。

刑事案底影響範圍是會比較廣的,帶來的危害也比較多,所以提醒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要合法的生活,不要去做違法的`事情。

首先,之前有傳聞說有刑事案底會影響三代,這個是錯誤的。具體如下:

1、不影響三代人,只會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

2、行政或者司法拘留,會影響到本人,但不會影響到三代人。只有被刑事處罰,也就是判刑,纔會影響到三代人。這主要是從政審的角度影響的。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

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 第2張

有刑事案件的人無法從事的工作:

1、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十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2、人民陪審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第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檢察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十一條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檢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3

刑事案底影響三代人嗎

刑事案底不會影響三代人,具體爲:

1、有刑事案底在入黨或者當兵,公務員等國家工作人員有關工作的政審中會產生影響;

2、有刑事案底會對直系子女產生影響,但不會影響三代人。有刑事案底,會影響到需要政審的工作,因爲有刑事案底會導致政審不通過。如果參加不需要政審的工作,則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法律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

刑事案底影響幾代人 第3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

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爲,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爲作鬥爭。

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

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第六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爲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爲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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