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

來源:時髦谷    閱讀: 6.27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欠錢不還的人其實是有很多的,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我們遇到他人拖欠債務不按時償還的情況,我們要想向法院追究其法律責任,我們就需要了解相應的起訴要求內容。下面看看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及相關資料。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1

法律分析:欠錢不還協商是最快最有效的方式,但是協商不成的還是需要向法院起訴。民間借貸糾紛的管轄法院一般爲被告所在地法院。

若向法院起訴的話,大致的流程主要有:草擬起訴狀→攜帶相關證據材料和起訴狀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組織調解或開庭審理→法院判決→執行判決。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需要提交的證據主要分爲: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二)證明貸款關係存在的證據:借款合同、貸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3000元訴訟標的的民事案件一般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時間一般3個月內審結。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爲三年,主張權利時應注意不要超過訴訟時效,否則可能導致敗訴。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五百一十四條 以支付金錢爲內容的債,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以實際履行地的法定貨幣履行。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2

朋友欠錢不還怎麼辦,追討債務有哪些方法

如果遇上對方借錢不還的情況,手持借條卻討不回債務的時候可以走司法途徑,爲了能順利拿回屬於自己的錢財,建議請律師幫忙訴訟,有着豐富的辦案經驗,更懂得如何幫您解決困難。具體如下所述:

朋友欠錢不還怎麼辦

俗話說:不要輕易向朋友借貸,因爲容易到手的借貸會養成懈怠;也不要輕易借錢給朋友,輕易借錢給朋友不僅可能失去這些財務,有時也會失去這些朋友。因爲一般把錢借給朋友是不好意思問朋友要回來的,只能等朋友主動還或朋友一直不還。

那麼對於已經將錢借出去而對方到期不還錢的,提出以下建議:

1、到期直接開口

到期沒有還債的朋友,有可能是沒有能力還,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沒打算償還,但是不管哪一種,只要是忘了還錢,就可以拿着借條跟朋友明說。不管結果會怎麼樣,都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採用其他辦法。

2、看準時機當面要

這種方法要看機會行使,比如當大家在一起,而剛好需要用錢,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場面,開口跟借錢的一方要,如今的人們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種情況下,而他又剛好能換的時候,一般就是比較好的時機。

3、反向借錢

這種方法其實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還錢的時候,可以跟對方說借錢來應一下急,而借的數目能與自己借出去的數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對方想起還欠你錢,自動還了比較省事,但是如果對方不提還錢但是借錢給你,那麼你就可以提起借錢給他的事情,然後就可以拿到錢了。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 第2張

追討債務有哪些方法

1、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協助討債

所謂利用行政干預手段幫助實現討債,是指債權人在討債過程中,經過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債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情與支持,通過債務人的上級領導機關對債務人進行說明教育,勸其儘快履行債務。

需要提醒債權人注意一點,討債人在討債過程中請求債務人的上級主管機關幫助討債人實現討債目的這一手段的範圍是有限的,這是因爲債務人的主管機關對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並沒有任何強制措施,就是說主管機關沒有權力命令或者裁決債務人必須履行債務。所以利用行政干預手段討債對討債人來講只能是作爲其它討債手段的一種輔助手段

2、向法院起訴

在實在要不回來,而借的數量也多的情況下,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藉助法律的力量實現自己的債權。但是要打贏官司就有一個問題,就是證據。有借條或合同的最好了,如果沒有就可以想想其他辦法,諸如錄音、短信、聊天記錄等都是可以作爲有力證據的。

對沒有欠條情況下證據的採集要把握時機。可以悄悄帶一個錄音機或其他錄音設備一起去找朋友,還錢,然後將談話錄下來。或者在電話語音聊天的時候自然引導話題將借錢這一事實記錄在錄音設備裏,這是比較好的證據。

對於短信和聊天記錄一類的蒐集,與錄音類似,都是藉助電子產品將借錢事實記錄下來用作法官參考的證據。

需要作出提醒的是,證據的蒐集必須合法,凡通過違反法律規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採集的證據都是有瑕疵,並且證明力不夠。因此在蒐集證據的過程中必須細心謹慎,最好能先諮詢律師,按照律師的建議蒐集證據。

如今很多人在討還債務的時候會採取藉助第三方力量的方式,這種第三方組織用一些非法手段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方法進行追討,不僅侵犯他人權益,而且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最好藉助法律的手段,通過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3

一、 有朋友欠錢不還怎麼辦?

有朋友欠錢一直不還的,首先可以向欠錢人催要欠款,並且錄音或錄像,以此取得相應的證據,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蔘與催款,以便以後做證人;催款後仍不給,則可以憑藉欠條和錄音錄像等證據通過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債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條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

二、對方拒不還款的情況下怎麼進行強制支付?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2、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朋友欠三千不還怎麼辦 第3張

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5、採取強制措施。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

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是對方有償還能力還拒不還款的,則可以申請強制處理,法院可以通過司法的程序來對對方的財產進行保全處理,並根據實際的欠款情況來進行支付處理,如果是對方不具備還款能力,那麼只能等後期有財產再次進行支付。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