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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法律作文錦集6篇

來源:時髦谷    閱讀: 3.7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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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都寫過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法律作文錦集6篇

法律作文 篇1

今天的隊會課,老師讓我們去多功能室聽關於法律的講座,主講人是卞工老師。一開始,卞老師先講了懂法的重要性,然後講了許多的案例,其中有一個案例令我印象最深刻一個是楊某某的案例:楊某某是個15歲的兒童,由於早年輟學,白天流浪在外,無所事事,就當上了江湖小混混——整天打劫,打劫對象是比自己小的或15歲左右的人,口頭禪是:有沒有錢啊?帶錢了沒?把錢給我!他還搶過衣服呢!終於在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的告發下被警方抓獲。在警方的質問中,楊某某說他也記不得他搶劫過多少次了,據一位被害人瞭解,楊某偶在打劫時,發現這個人沒有帶錢,但有家裏的鑰匙,所以楊某某讓他把自己帶到他家去拿錢。到了被害人家裏,楊某某拿了錢和一些小家電,到舊貨市場買了60多塊錢。最後,他被法院判刑很多年。

從這個案例,我感到這個楊某某做得太不對了,就算不上學,也可以在家裏看看書,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更沒必要去做犯法的事,做了也對自己沒好處,這種生活做的還有什麼意義呢?

法律作文 篇2

在大多數人心中,校園應當棲居着衝融明媚的青春笑靨,讓人終生眷戀。然而近年來愈漸嚴峻的校園欺凌事件卻讓校園成爲了一些孩子畢生不願提及的地方。由此看來,校園欺凌不僅僅是成年人眼中孩童之間的小打小鬧那麼簡單,校園欺凌帶來的陰影,往往會籠罩當事人的精神一生。

校園欺凌的殘酷,有時讓成年人也觸目驚心。這些惡劣事件無疑直接傷害了受害者的身體,更給其幼小的心靈造成不可磨滅的創傷,甚至引起部分受害者產生自殺心理。然而校園欺凌的“受害方”不僅是直接受傷者,也包括了“施暴者”和冷眼默視的“旁觀者”。施暴者在長期施暴中心理髮生了極大扭曲,極有可能養成冷漠、自我中心甚至暴力狂躁的惡性人格;而旁觀者常年旁觀暴力事件,可能會對欺凌行爲產生麻木心理,或者對同學關係產生不安與恐懼。校園欺凌就這樣散射性地對一代學生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足見其大害矣!那麼爲什麼這種惡劣的社會現象,會在本純潔美好的校園發生?

一是施暴者家庭教育的缺失。荀況曾言“人之性惡”,所以必須“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施暴者童年沒有接受良好的品德教育甚至本身就是暴力的受害者,導致形成了缺乏同情心和善意的個性,直接引起暴力。二是受害者法律意識不足,沒有認識到校園欺凌的惡劣性質,往往使其不了了之。三是社會風氣的扭曲。成人方即家長、學校往往“好面子”,不願將事情鬧大毀了自家臉面,卻忽視了孩子的需要。三者互相影響,只會讓校園欺凌愈演愈烈。

然而我們不缺乏極具保護意識的家庭,但校園欺凌仍在發生,只因在我國相關法律尚不完善甚至存在部分空白,法律往往遲到或者缺席。但依我之見,法律不應遲到,更不應缺席——且對於某些事件,遲到即意味着缺席!

對於校園欺凌,法律不能寬容更不能縱容。校園欺凌不得停止,往往是因爲社會對事件性質不夠重視,而法律的嚴苛恰恰能引起公衆的關注度。法律懲戒可以使失足少年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助其避免再犯,更讓受害者得到應有的`人身保護,也使旁觀者自覺遠離暴力事件。

對於校園欺凌,法律不能片面更不能偏袒。校園欺凌有關法律一般集中解決肢體衝突方面的“硬暴力”,忽視了對受害者心理傷害更大的“軟暴力”、“冷暴力”,法律的保護範圍應該有所改變,才能提前阻止“硬暴力“的發生與惡化。

對於校園欺凌,法律不能遲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可能在遲到的法律前已結束了年輕的生命,施暴者也許在缺席的法律下成長爲更惡劣的人……讓法律起到它應有的作用,還人們記憶中純真美好的校園!

法律作文 篇3

夏商西周至春秋時期的奴隸時代,人們一直將法律稱爲刑。

春秋戰國之際,改稱法律爲法。

商鞅變法時進一步改法爲律,從此之後,自秦漢至明青,除宋朝律典稱刑統,元朝統制條格等外,其他各個朝代基本都稱法制爲律。

由刑到法再到律的演變,並不只是一個名稱或文字上的簡單變化,而是法律概念與法律制度方面的一大發展。

到了近現代,隨着西方法不的傳入,漢語中的法律一詞的含義又有所發展,逐漸成爲法學的專業術語。

我國有許多規範人們行爲的法律,它既起到保護作用又起到規範作用。

我們通過政治了解法律,法律是特殊的行爲規範;它是由國家制定,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爲規範。

我國法律是工人階級及其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體現。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規範人們的行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總體來說法律是我們的一個好幫手。

法律陪伴我們一生,規範我們一生,法律甕中保護我們的生命健康權,保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我們從現在起,就要懂法,學法,要學會依法保護我們的人格尊嚴,依法保護自己!!

同學們,生活中,乃至全社會都需要法律,讓我們從現在起,從身邊做起,做懂法的學生。

法律作文 篇4

學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對自身利益的一種保護,更是對大多數人和整個社會利益的一種貢獻。 ——題記

法律對於我們來講,既熟悉又陌生。說熟悉,是因爲每天中午觀看《法律進行時》,我從中瞭解各種各樣的案例觸犯了法律後得到制裁;說陌生,是因爲很多同學覺得法律遙不可及。今天,我就要重拾法律這個話題,讓每一個人都知道,法律就在我們身邊,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就拿出法律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法律就像一個魚缸,而我們就像魚缸裏的魚,有了魚缸的束縛,才免去跳出缸外而自取滅亡。說來很湊巧,媽媽從超市給我買了五連包裝的樂之餅乾,我撕開大包裝,取出一袋,就在我咬下第一口時,一股刺鼻的味道衝入腦門,“呸!什麼味兒呀?媽,您買餅乾時看生產日期了嗎?”說着我看了看外包裝的生產日期。

“看了,怎麼了?”媽媽走過來捏了聞聞了。皺着眉頭撅着嘴說“發黴的味道。”。

“咦?外包裝和內包裝的生產日期怎麼不一致呀?”我狐疑的把頭歪向媽媽問道。

“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媽媽說道。

我和媽媽帶着購物小票和這袋餅乾去了商店,與老闆說了事情經過,開始他不承認與我們爭執起來。最後,我要撥打維權電話96315,老闆才答應給我換一袋。臨走時我狠狠甩了他一句:“以後你要是再這樣強詞奪理我要通知媒體給你曝光,讓你無立足之地”!

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爲了讓世界變得更美好,我們必須人人學法、懂法、守法。爲了自己,爲了他人,請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法律就像空氣一樣,無處不在。 緊緊包圍着我們。我們家還用法律解決過很多難題。父母私看了我的日記,我告訴他們:“這是我的隱私,你們不能看”。父母賠笑着說:“這是領導審查”。我義正言辭地背誦道:《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事後父母總是通過我同意再翻看我的日記了。

生活在法治國家,要想做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懂法、學法,纔不會認爲法律約束着自己,同學們,讓我們手牽手,認真學習法律知識,遠離危害,共同爲和諧的社會奉獻一份力。

法律作文 篇5

隨着人們的經濟條件越來越好,漸漸地,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變得越發重要。然而,一小部分人卻仍然爲了眼前的利益而無視法律的存在。另一些呢,則連自己有犯罪行爲都不知道。

前兩天,我見朋友有一款聯想電子遊戲機,便向他將遊戲機借了過來。星期六,我正好在家寫作業。突然,我聽到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在幾秒鐘的平靜之後,只聽“轟”的一聲,我家的門一陣搖晃,緊接着門開了,我看見一名四年級學生走了進來。他看見了我,就像耗子見了貓一樣,連忙神色慌張的跑掉了。到了第二天,遊戲機就離奇的失蹤了。又過了兩天,正當我一籌莫展時,忽然想起:會不會是他?之後,我將這個想法對媽媽說了一下,她也十分同意。於是,便馬上讓村上的老師打了個電話給他的班主任。一天之後,班主任將被他偷去的遊戲機還了回來。

本來,我們是想將他送去警察局。但經過多番考慮,媽媽決定爲了不影響他以後的前程,此事決口不提。在此,我也要提醒媽媽:即使不將他送去警察局,也應送進教育局接受教育。像您這樣一味的縱容他,而不對他實行教育,他的前途也不見得有多好。所以,做人應公私分明,也許你覺得是好事,但其他人也不會都像你這樣想。

還有一次,爸爸發現一個酗酒鬧事,好意前去阻攔,卻被打破了頭。因爲都是同村一場,顧及兩人的交情,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可是,我就不贊同大人的觀點,情面固然重要,但至少也應該讓他知道,他已經觸犯了法律。

同時,我也衷心希望,一旦相互之間發生爭執,千萬不要手腳相拼,兵戎相見。有不能直接解決的事,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如果你打傷了人,不僅有理說不清,說不定還會被判惡意傷人。作爲小學的我們,在很多時候都需要用法律來保護我們。就讓我們一起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吧!

法律作文 篇6

法律就是秩序,沒有了法律,那麼人類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樣骯髒。我們應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與惡勢力作鬥爭。

在五年級時,有一個好朋友叫揚子。她是一個很正直的女孩,班級同學開玩笑說,我們班的正能量全在她身上集中。她曾說過,長大了要當一名律師。所以她經常去圖書館買一些關於法律的書,自然懂得了不少。有一次,我爲她驕傲。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纔回去。我和她是鄰居,所以我們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幾個路燈,伴着月光,顯得這小路更加模糊。我看着這詭異的場面,心“撲通、撲通”地跳。突然,從不遠處冒出一個人來,他帶着一個大約8、9歲的小女孩,對她說:“娃,爹實在沒錢了。要不,這學咱不念了?爹想回鄉種田。再說,你娘還病着。”我聽了,只得嘆息着小女孩可惜了,但看看這天黑的,便拉着揚子快點走。那小女孩揚起稚真的臉,說:“我想上學,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學。爹——”還沒說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說:“上啥學,爹真的沒錢付學費了,你這娃咋這麼不懂事呢。你看你娘還要照顧,還要付醫藥費,爲了你上學,爹還借了隔壁人家二娃的錢,現在還還不起,還咋上學?你馬上和老師說說,把學費要回來。”那個小女孩哭了起來。揚子突然放開我的手,走了過去,蹲在小女孩面前,對小女孩說:“小妹妹,別哭。姐姐會幫你的。”說着,站了起來,對孩子的父親說:“叔叔,你看這小女孩這麼喜歡讀書,你何不成全她?”那個孩子父親臉色一尷尬,說:“俺家實在沒錢去付學費了。他娘還病着,俺家實在是山窮水盡了。”我走過去,用眼神埋怨揚子多管閒事,揚子不緊不慢的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義務教育法》規定,像她這樣的小姑娘,應享受國家九年義務制教育,不可綴學。”在我佩服揚子如此知法時,她爹說:“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學就要給錢。俺也不想委屈了這閨女,但是俺……俺實在沒辦法了。”揚子說:“原來是這樣啊。其實也不是沒辦法。”小女孩聽到這話,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揚子。揚子說:“學校每年都會有貧困家庭補助的,只要你去申請,就可以免費上學,還有補貼。”那父親說:“真的嗎?可俺不會弄啊。”揚子說:“沒事兒,明天你們在校門口等我,我幫你們。”“真是謝謝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學了!”看着那父親激動、開心的神情,我在心中爲揚子深深的點了個贊。

說幹就幹。第二天,揚子爲了那小女孩的事情跑上跑下,整個課間都不見她人影。終於,小女孩可以重返校園。揚子被評爲了“法律文明小使者”。當她拿着證書時,臉上露出了笑容。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幫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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