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

來源:時髦谷    閱讀: 1.7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家暴這種事情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打人是一種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爲。丈夫打妻子一般來說是緣於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以下看看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1

一、哪些情況下會構成家庭暴力

1、身體侵害達到持續性和經常性構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體侵害但達到一定的傷害後果構成家庭暴力。

3、爭吵過程中的、偶發性-侵害不構成家庭暴力。

4、互毆不構成家庭暴力。

5、精神損害無證據證實不構成家庭暴力。

二、遇到家庭暴力應該怎麼做

遇到家庭暴力該怎麼辦?我國法律法規對這類問題也有相應的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遇到家庭暴力時,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

1、請求調解、勸阻或報警

我國《婚姻法》第43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2、訴訟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關於“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案件,應當調解,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所以,當遇到家庭暴力時,如果受害者起訴離婚,而且不同意調解,那麼法院就會判予離婚,這或許會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發生的決絕方式。

3、請求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不僅僅帶來肉體上的損傷,而更重要的是會帶來精神上的重創。因此,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即受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會對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影響,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緒產生恐懼、焦慮、厭世的心理。爲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遭遇家庭暴力後,要及時採取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2

一、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定爲家暴

司法實踐中,以下幾種情形將被或不認定爲家庭暴力:

1、身體侵害達到持續性經常性構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體侵害達到一定的'傷害後果構成家庭暴力。

3、爭吵過程中的、偶發性-侵害不構家庭暴力。

4、互毆不構成家庭暴力。

5、精神損害無證據證實不構成家庭暴力。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

二、實施家庭暴力會被判刑嗎?

要看該家庭暴力行爲是否構成了犯罪。造成何種傷害後果.受害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救助請求和控告.事態嚴重應及時報公安機關.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訴的才處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保存好單據。

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爲積極的、作爲的形式,也可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構成虐待,根據情節和後果作不同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訴的才處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爲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無過錯方有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規定,家暴造成傷害結果爲輕微傷時可以進行治安處罰。如果傷害結果爲輕傷或重傷時則屬於刑法的調整範疇。如果從傷害結果來看,受害人就很難舉證。此外,由於每人個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對於婚姻法規定的精神上的傷害的計算就更加困難。

怎樣的情況才構成家暴3

一、哪些行爲算家暴

反家暴法第二條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

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除了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經常性謾罵、恐嚇等精神方面的侵害行爲也屬於家庭暴力。也就是說,不僅“動手”算家暴,“動口”謾罵、恐嚇也算家暴。另外,需要強調的是,未婚同居人士之間的暴力也受該法的約束。

二、遭遇家暴該怎麼辦

根據該法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

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同時反家暴法規定,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