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安全責任協議書模板集錦7篇

安全責任協議書模板集錦7篇

來源:時髦谷    閱讀: 1.8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現如今,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責任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責任協議書模板集錦7篇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明確參與以公司或部門組織的集體出遊、外出考察等活動的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公司工作的順利進行,經協商,參與人員和公司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公司員工舉辦內部集體出遊、外出考察等戶外活動須遵守下列規定:

(1)員工組隊集體出遊,原則上要求:自願參加,小型、就近。

(2)團隊成員要在負責人的統一協調下開展外出活動。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團隊成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應加強對隊員的安全教育宣傳,帶領隊員遵守安全規定。

二、參與出遊的員工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參與公司出遊活動的本公司員工;

(2)認真瞭解每次活動的具體內容,確認員工身狀況良好,保證沒有不宜參加活動的病症,且必須服從負責人的統一安排。

(3)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公司規章制度、交通規則,尊重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必須嚴格執行負責人各項管理規定,遵守紀律,服從住宿、組隊安排。

(4)聯繫正規的旅遊公司,購買人身保險並與旅遊公司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5)聯繫用車必須到正規的客運單位,使用由專門線路駕駛員駕駛的專用車輛;

(5)未成年人蔘與公司出遊活動,必須出具監護人的書面同意申明;

(6)未成年人蔘加出遊必須持有家長簽署的書面同意意見;

(7)重視對“非典”、“禽流感”等疾病的預防工作,有異常情況及時就醫;

(8)按照團隊負責人的統一安排開展活動;活動期間如有特殊要求須向負責人提出申請,並徵得負責人的同意,不得擅自行事;

(9)積極協助團隊負責人做好隊員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10)如因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及以上條款而在外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

安全第一責任人:__________

安全領導小組:____________

員工全體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天能公寓

乙方:

公司爲了降低員工生活成本同時解決部分員工子女在本地上學住宿問題,現對入住公寓的夫妻及主任級以上管理幹部開放子女借住天能公寓的政策,爲維護雙方利益及權利,特簽訂安全協議,在借住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 在借住期間,15歲以下兒童須在父母陪同下進出公寓,公寓不承擔監管職責;

2. 在借住期間,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注意防盜,若有遺失,公寓負責協助查找,其他事項與公寓無關;

3. 在借住期間,應注意防電,電器設施出現故障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報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 在借住期間,不得改變宿舍內部電源,防止安全隱患發生;

5. 在借住期間,應注意防火,在宿舍裏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躺在牀上吸菸,不得使用煤氣等明火燒煮用具;

6. 在借住期間,應注意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7. 在借住期間,15歲以下兒童不得單人乘坐電梯,必須有父母陪同;

8. 在借住期間,不得將防盜網小窗打開,父母必須做好防範措施;

9. 在借住期間,不得到頂樓、配電房、泵房、消防水池、開水房、樓梯等具有危險性的地方玩耍;

10.在借住期間,不得到施工中的工地玩耍;

11.在借住期間,借住人員不得單獨到開水間打水,如因意外燙傷等原因公司概不負責。

12.在借住期間,不得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做飯或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等;

13.在借住期間,不得於其他人員發生矛盾、口角;

14.在借住期間必須服從公寓相關管理規定,對不服從管理的借住人員公寓有權取消其借住資格;

15.在借住期間,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公寓無關,借住方不得以任何藉口與公司發生糾紛。

注:本協議由借住人員父母代簽。

甲方:天能公寓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江門日報新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項目庫存管理情況說明:

該項目爲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餘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範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併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項目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並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籤紙列示於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後。

2、倉管員對於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於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並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溼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28℃之間,溼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並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於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併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覈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並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覈准後調整,若爲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20xx年7月30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甲方:深圳市能源環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業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爲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業時間: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範圍:爆破點周邊200米(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

四、爆破作業保護範圍: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爲。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範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築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並依據其結構特徵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並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範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後,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後,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准和甲方、監理同意後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並儘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年級學生家長:

《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教育學生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學校、家庭和社會均應爲青少年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提供安全、和諧、健康的教育環境。爲了能夠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根據以上法律條款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本着既充分尊重家校雙方對學生教育的意願,又應明確家校雙方對學生安全教育方面各應承擔責任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乙方應履行的安全教育職責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責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對違反安全教育等相關制度的行爲學生有批評、處分的權利。

(二)甲方應利用每天跟班、每週一升旗集會、週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一定的自護、自救和安全防範等基本知識

(三)甲方應通過定期檢查的方式,協助學校排查在建築物、教學器材、教學場地等硬件設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每一個學生在校園學習活動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個教職員工應規範執教行爲,不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罰學生。

(五)甲方對發生在校園內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優先調處的義務和權利。

(六)甲方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使班級學生、班級間學生文明、友好、和諧相處,做到不欺辱、歧視同學,尤其嚴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七)甲方享有優先處理學生安全事件的權利和負有出現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彙報、家長告知的義務,傷害事件中負有送受害學生到附近醫院、診所救治的義務,但一切費用均由侵害學生家長或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教育學生在校內外不食用過期、變質、未經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飲品。

(九)甲方班級所有任課教師有在緊急危險情況下疏散,保護學生逃離現場的義務。

(十)甲方要求學生在校學習或活動期間不準擅自出校門或離校,否則,出現事故責任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自負。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也應自覺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教育子女的職責,做到不將自己應負的責任推卸給學校或他人。

(二)乙方應利用子女在家時間,耐心細緻地對子女進行防騙、防盜、防火、防毒、防邪、防溺、防賭、防震、防暴、防侵害、防煤氣、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同時應教育子女不和同學打架、吵嘴,不在校外吸菸、飲酒、上網、不帶管制刀具。

(三)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做到不躲避、不無理取鬧、不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秩序,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學校放學、放假後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和“學生不聽學校告誡自行離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承擔後果”、“學生在放學、放假後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和“違犯學校紀律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的'相關規定,乙方應教育子女防止以上現象的發生。

(五)乙方有協助甲方處理與自己有關聯事件的義務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的責任。

(六)乙方子女在校園圍紀攀樹、登高、動觸電路等行爲造成自傷的,乙方承擔全部醫藥費;給同學造成傷害的,應主動和被傷害學生家長聯繫,取得對方諒解,使事件能夠平穩解決,並承擔所有費用。

(七)乙方因縱容子女在校園內外給其他同學造成傷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子女在校園內外因飲酒、游泳、洗澡、留宿他家、上網等監管不利而引發安全事件的,責任全部自負。

(九)乙方子女在校受到傷害,乙方不得衝撞、毆打、侮辱師生、更不能無理取鬧、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利制止並報告公安司法機關介入處理。

(十)乙方因不按時接送年齡過小的幼、少兒,在上、放學中途發生安全事故者,後果自負。

(十一)在沙塵暴、暴風雨等特殊天氣或事件中,學校通過村組、電話告知學生家長前來接學生回家而乙方未履行義務者,由此引發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按照有關規定,學生因上、放學途中,曠課、逃學發生的安全事故,而甲方行爲並無不當,責任由乙方及其子女自負;發生打架傷害事件,由雙方家長自行解決,或訴諸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學生在校內外食毒或自殺、自傷或因乙方教育方式不當,致使學生自傷、出走,甲方行爲並無不當,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爭議及事件調處

(一)甲方及其上級機關有優先處理師生、學生間發生的安全事件的權利。

(二)安全爭議或安全事件應先由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學校出面解決;乙方不服學校處理結果者可上拆至當地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進行調處。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班級、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學生在該校完成學業或中途離校止。

  甲方:

  乙方: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組織單位: 武術協會·散打

參 與 者: 散打隊員(及其陪同人員)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願參與自20xx年 4月29 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的泰山遊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爲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健身性活動,並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參與者承擔此次活動中行車、住宿、就餐及門票費用,交與協會統一組織安排。

四、組織者承擔集體活動時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

五、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參與者自己承擔,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爲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七、到達目的地後,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八、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後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九、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該協議自參與者和協會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並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散打負責人:

體育系武術協會散打

20xx年4月28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爲了推動我國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交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______賽事的______運動管理中心,乙方是負責開發、推廣和經營____賽事的承辦機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中國________賽是指由國家體育總局____運動管理中心(甲方)主辦,________體育比賽承辦機構(乙方)承辦的比賽;

1.2 ________體育比賽承辦機構(乙方):受國家體育總局________運動管理中心授權和委託,擁有中國________賽的獨家承辦權;

1.3 中國________賽的比賽時間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體日期協商確定;

1.4 中國________賽比賽地點爲____省____市。

第二條 甲方權利

2.1 擁有______賽事的主辦權、比賽場地部分廣告權(見附件),全部電視轉播權(具體轉播細節與要求見附件);

2.2 有權向乙方收取賽事承辦費;

2.3 賽事標誌、會徽、吉祥物等設計所產生的著作權等權屬歸甲方所有;

2.4 依照賽事要求,甲方有權負責組建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的賽事籌備執行機構,負責整個比賽活動的籌備、組織實施;

2.5 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甲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發佈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主管單位申辦賽事的有關立項審批工作;

3.2 負責整個賽事的組織、實施及救護工作,負責制定比賽規程和現場組織、管理工作;

3.3 協調有關單位辦理境外人員入境簽證所需的正式邀請函件,以及參賽人員、比賽設備的入、出境手續;

3.4 爲整個競賽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以及所需的裁判設備;提供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在比賽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但是整個比賽期間甲方邀請的裁判、仲裁、技術人員、官員的交通及食宿費、賽事津貼與補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時向乙方提供賽事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正式委託函件;

3.6 對乙方的商務開發及宣傳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

3.7 根據賽事的組織和報名工作,甲方將負責召集或邀請________地區的選手組成____個代表隊進行參賽。乙方支付____選手的訓練費、交通費、賽事津貼和旅行補助。

第四條 乙方權利

4.1 擁有獨家開展該項賽事的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權利;

4.2 擁有部分廣告權益,包括本站比賽的冠名權、場地部分廣告權等和比賽全部門票收入;

4.3 合作期滿後,乙方擁有與甲方繼續合作該項賽事的優先權;

4.4 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乙方有權安排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發佈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 負責競賽組織工作、當地食宿接待以及賽前相關的推廣活動並承擔相關費用(具體要求見附件);

5.2 須向甲方支付賽事權益轉讓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共計____元(支付方式見附件);

5.3 負責向當地主管省體育局報批,得到認可後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稅務等相關部門申請舉辦比賽的所有手續,並承擔費用;

5.4 負責提供給甲方競賽組織費,金額爲_____元人民幣,並按照雙方協議的結算方式將該項資金及時支付給甲方,用於該項賽事的組織實施;

5.5 負責該項賽事宣傳品的製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賽事圖案設計由雙方共同完成;

5.6 邀請國內外和港澳臺地區的主流電視媒體、平面媒體等單位記者對賽事進行全面報道並負責接待任務;

5.7 負責參賽人員、裁判、官員等人員入住酒店的預訂;

5.8 乙方負責的競賽組織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賽期間的活動、贈票和證件的具體工作(見附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同意,未經時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均不時外透露本協議和其他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爲履行本協議或主張協議權利所需要的正當披露除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2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共同遵守本協議,認真履行各自應盡義務。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將運動隊送達賽區,致使比賽未能如期舉行,雙方協商採取補救措施,如無法補救,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規定款項,超過付款期五日後,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比賽的權利;

6.5 在甲方履約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如期舉辦比賽,乙方應承擔責任,並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失補償金不少於本協議標的額的____%。同時甲方擁有另行安排此比賽的權利,並享有比賽的全部收益;

6.6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確定的比賽地點爲____省____市,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賽地點,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6.7 在乙方承擔的法律手續、政府批文、競賽地點組織、廣告發布、場館協調、食宿接待、電視轉播等義務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項義務不能履行,乙方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與甲方溝通,並得到甲方的書面簽字認可。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應盡義務,甲方有權根據乙方不能履行義務的影響情況,選擇不安排比賽隊伍出場參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合作期限

從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年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八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籤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爲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爲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如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返還給乙方;

9.4 本合同因爲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爲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爲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爲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或

12.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爲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爲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爲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爲公衆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爲或之後的違約行爲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爲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只爲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13.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