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炒魷魚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導讀:試用期被炒魷魚可以要求賠償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若可以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時候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則可以辭退勞動者,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下面由小編在本文爲您詳細介紹。
試用期被炒魷魚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1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被辭退可以要求賠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若可以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時候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則可以辭退勞動者,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若勞動者並無過錯,而且用人單位並不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主動辭退勞動者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無故被辭退,可以賠償多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同時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被炒魷魚是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2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這也意味着,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中,要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必須有證據,有理由,證明勞動者哪些方面不符合錄用條件,爲什麼不合格,或者具備解除合同的其他法定條件。如果用人單位惡意使用勞動者,又不盡應盡的義務,勞動者訴諸法律時,用人單位要承擔敗訴的風險。
另一方面,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說明,在試用期內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勞動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