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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文學的盜賊短文

來源:時髦谷    閱讀: 4.9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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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名文學愛好者首先應該具備的是素質,如果連最基本的素質也沒有,那麼拿什麼和文學掛鉤?有什麼資格談論文學,又有什麼顏面接觸文學!

淺談文學的盜賊短文

前幾天一位博友的文章多了一個家,這邊是博友的網名,那邊卻換上了張三的大名,著作啊!可了得?看那些評論吧——張三可是大詩人,一句稱讚,一句佩服,將這位盜賊舉上了文學的顛峯。我那可憐的博友啊,惱羞成怒卻又束手無策,也只有打掉牙往肚裏咽。

昨天晚上我的一位朋友發現自己曾獲獎的詩歌被李四肆無忌憚地發表在“大學生創業網社區服務”。我想看看網友們給這位李四博客中的評論,好嗎!不註冊、不登陸還看不到,索性我註冊一個號。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你知道這篇文章的作者是誰嗎;請寫上我的名字;你這是盜竊,我的文章是受保護的,你這算什麼……看來這位李四老兄也是老手了,其實絕對是老手了,他的版主身份銜上已有一個太陽、一個月亮和一個星星了,看來不知道偷了多少作品了。既然登陸了我乾脆把朋友發表文章的網址留在他盜取那篇文章的評論裏吧,也算爲朋友解一下心頭之恨。

盜賊屢見不鮮,距自己會不會很近?

打開百度搜索一下,做夢也沒想到事:我的《思念》早在2005年9月25日就在安嶽實驗中學的校報上出現了。我的天啊!2005年,那時我還沒有自己的博客,也就是說我還沒把我的《思念》搬上電腦,這你就要疑惑了,人家不認識你,怎麼知道你的文章,既然比你發表的早,是不是你抄襲了別人的。還好,我跳進的這條黃河水不是很渾,《思念》寫於99年,已發表在小溪流雜誌社出版的《中學生心語》新千年卷。想必那位仁兄一定讀過那本書了!

不可肆意,太不可肆意了!本來自己寫的東西被別人看得起是一件榮幸的事,可偏偏盡不如人意。假如我今天沒搜索這篇文章(其實也不算什麼文章,徵稿要求百字以內,我把這篇壓縮成了簡短的詩歌),仍把這件事矇在鼓裏,那文友們肯定有一天會說我是盜賊……慘啊!

每一篇文章的背後都有作者的.辛勤勞動,當你享受文章的韻味時是不是該想想作者,該謝謝作者,更應該尊重作者?

我是不反對收藏文章的,應該說是非常贊成的,但在收藏的同時應該署上出處及作者的名字,這是對作者最起碼的尊重,同時更是對自己的尊重。可問那些盜竊者,當別人把你的文章複製走並署上張三或者李四時,你又是怎麼想的?

用朋友的話來結一下尾吧:對於文學作品來說,剽竊是一種十分不道德的行爲,用別人的血汗來滿足自己的空虛,這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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