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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

來源:時髦谷    閱讀: 8.5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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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隨着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們的思想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即使在放開三胎的社會背景下,很多女性也不願意生孩子,其實生不生都是個人的意願,下面具體瞭解一下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是怎麼回事。

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1

根據統計局公佈的《2021年統計年鑑》顯示,我國的最新總和生育率爲1.3,低於1.5的國際警戒線,總和生育率指的是當年新出生人數佔該國育齡女性的比例。

我們的總和生育率跌至警戒線以下不是頭一回,其實大家應該也感受到了周圍不婚不育的人數正在增加,尤其是在一、二線城市。

根據相關機構研究表明一旦人口總量出現拐點,之後往往伴隨着經濟下滑,國家重視人口問題是相當有必要的。

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14.1億人,60週歲以上人數爲2.64億人,占人口總量的18.7%,65歲以上人數佔比則爲13.5%。

中國依然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雖然我們擁有絕對數量上的優勢但人口結構已經出現老齡化趨勢,如果繼續維持現狀未來將愈發嚴重,會對經濟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試想,隨着人們壽命的延長,不幹活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越來越多,在職人員卻越來越少,即使延遲退休年齡外加社會生產效率的提升也很難維持良性的經濟發展。

要防止出現這樣的問題必須提前做好部署,這是國家放開“三胎”、各地出臺鼓勵生育政策的最主要目的。

每年兩會都會有代表提出有關人口、生育方面的政策,今年也不例外,花亞偉代表提出了一個提案,“允許30週歲以上單身女性生育一胎”。

我認爲這一條是衆多提案中比較靠譜的,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及調研後提出的。

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

1.從“保護”成爲“鼓勵”

先要聲明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向來十分重視對女性生育權的保護,生育權屬於人權範疇,而基本人權受到最高層級法律——憲法的保護。

但我們說的生育往往指已婚生育,未婚生育幾乎得不到任何政策支持,如果說保護是被動狀態,那麼支持和鼓勵就是主動狀態。

未婚胎兒出生後辦理戶口就會遇到麻煩,之後涉及上學等事務時同樣要經歷一番波折。

另外一方面,未婚媽媽無法領取生育津貼、享受不了帶薪產假(生育假),還面臨着社會撫養費等行政處罰,她們能實際得到生育權益與已婚媽媽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花亞偉的提案並不是出於確認單身女性的生育權合法性問題而提出的,這個問題沒有確認的必要,本來就受法律保護。

他是希望30歲以上單身女性生育後能夠獲得政策上的“支持”與“鼓勵”,不用遮遮掩掩、搞得見不得人似的,而是光明正大享受一切與生育有關的福利待遇,比如上文提到的產假、生育津貼以及便捷的落戶、上學渠道等。

這一提案符合中國當下的社會實際。

生育率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結婚率下降是重要原因之一,我身邊就有一些30歲以上的女性依然單身,有些人因長期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已對婚姻不抱有太大的期望,但不結婚不代表不想要孩子,她們願意生育,只是礙於政策和社會輿論的壓力無法將想法轉爲現實。

如果該提案最終能被採納將對生育率的提高起到積極作用,尤其能提升一、二線城市女性的生育意願。

2.設置單身生育年齡門檻是有必要的

提案中有年齡限制,也就是允許的範圍爲30歲以上的單身女性。

對於是否應該將30歲定位門檻可以進一步論證,本文只談是否應該設置年齡門檻,我覺得有這個必要。

年齡門檻與公平與否無關,是爲了給單身媽媽及她們的孩子更好的成長環境。

結婚後養育孩子依然是最好的形式,且不說缺少父愛對孩子的成長是否會造成不良影響,單身媽媽在撫育孩子的過程中會遇到各類問題,憑一己之力不一定能妥善解決。

我們就拿最典型的經濟能力來說,國家雖然正不斷減輕撫育成本(雙減、控制房價等),但必要的生活、教育、醫療支出是無法避免的,養孩子是要花錢的。

單身媽媽往往面臨孩子的父親並不願意支付過多撫養費,極端情形下甚至連一分錢也不出、得完全靠一個人的收入養活家庭,經濟能力不足的話是很難堅持下來的。

爲單身媽媽生育一胎設置年齡門檻能夠儘量減少之後的'撫育問題。

一方面,引導年輕女性樹立正確的婚姻觀,要努力尋找人生伴侶,先結婚再生育是最佳路徑,沒有人能否認絕大部分情況下組建家庭共同撫育孩子更合適。

不設年齡門檻可能導致年輕女性直接“拋棄最優策略”選擇她們認爲的“最簡單方式”,這就違背了政策的初衷。

另外一方面,年齡門檻能夠防止“一時衝動”下的生育。隨着年齡的增長、閱歷的豐富,大齡女性對於自身情況的考量更客觀,決策時更理性,同時能做好更充分的物質準備。

3.一定要將允許單身生育與非法行爲區分開來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允許到了一定年齡的單身女性生育胎兒可以起到提高生育率的作用,但也有外部性問題,典型如借合法名義從事非法行爲,我能想到的就已經有兩點了。

第一種是非法代yun。國內是不能代的,允許單身女性生育一胎後會否引來這方面的問題呢?是否會有人藉着幫助單身女性生育的名義從事非法代呢?

第二種是色情交易。可以想到失足婦女和客戶們在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講出是在幫助對方生育,這樣的理由雖然荒唐卻可能成爲部分色情交易的擋箭牌。

一定要將允許單身生育與任何非法活動區分開來,有關部門必須提前思考花亞偉提案若真實施後可能會爆發出來的問題,既要提高生育率又不能讓非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2

看到保障單身女性生育權這個新聞,我想起了兩個女人的故事。

第一位女性,現在大概有五十多歲了吧,當年她年輕漂亮,人也很高傲,卻愛上了一位有夫之婦,鬧得人盡皆知,兩個人衝破一切阻力結婚了。但是男的前面有兩段婚姻,都有一個孩子,兩個人又都是公職人員,所以就不敢生孩子。後來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幾年後又離婚了,這女的就一直獨身,沒有再婚,也沒有孩子,前幾年有人看到她,人很蒼老,很孤獨。倘若能允許單身生育的話,她有一個孩子,可能現在的情況就會好一些。

另一位朋友,也是婚姻不順,一直到四十多歲還沒有找到結婚的對象,眼看就要到更年期了,她當時最迫切的願望不是結婚,而是生個孩子。就在此時,她在相親網站遇到了一個比她大十多歲的男人,這個男人有過兩段婚姻,兩個孩子,還在打離婚官司,因爲財產問題,官司拖的時間很長。就算他離婚,按當時的政策也不一定允許生孩子

於是這位朋友就迫不及待地懷孕了。後來生了個男孩子,就落在了自己的名下,當時上戶口時跟工作人員說遇上了渣男被騙了,但是又想要這個孩子,交罰款也沒有,後來也就給上了戶口了。現在她的孩子非常聰明懂事,已經上了小學了,至於她和那個男人的關係,大家也都沒有過多地關心。

如今的她到了更年期,想想當初的決定,她真是慶幸,如果不早點生這個孩子,這一輩子可能就沒孩子了。將來自己老去後可怎麼辦呢?

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 第2張

其實沒有一條法律明確規定單身女性不允許生育。

雖然立法中對未婚女性生育權只有一些原則性的、模糊的規定。但如果按照“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理,只要不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法律沒有限制或禁止的部分,就是人們的自由空間。可見,未婚女性生育之後,非婚生孩子的戶口也能落實。就是解決起來麻煩一些。不過,生育保險、產假這些合法權益是無法享受的。

現在的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大齡不婚女性和丁克家庭越來越多。爲了想提高生育率,各種能夠提高生育率的政策也相繼出臺。

如果單身女性生育可以和正常婚姻裏的女生生育一樣,能夠享受生育保險,產假等福利的話,有些因爲種種原因終生不婚的女性,如果想生個孩子養老,這種矛盾是不是就可以解決了?有人說,能這樣真是太好了,女人只伺候一個孩子,比伺候男人還有他的一大家子要省心得多了。

當然也有人說,現在夫妻兩個人共同撫養孩子都覺得負擔很重,一個單身女性帶一個孩子,要有多少困難?

現在有些女性,在婚姻內有男人出錢出力分擔養育孩子的重擔的情況下都不願生,單身一個人就會生孩子嗎?

當然,這個生或者是不生,就看個人需求了。

還有人擔心,如果單身女性都可以放開生育,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一些社會倫理問題,會不會有更多的女性不結婚直接生個孩子,這些問題豈不令人堪憂?這也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不管怎麼說,我覺得這個專家的提議是替一些單身女性的需求考慮的,至於會不會滋生更多的社會問題,那得視情況再製定相應的對策吧。

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3

猛一看,真的不錯,可以提高生育率,也保障了女性的基本生育權利,可以說是兩全其美,但是,你仔細思量一下,就會發現其它漏洞,比如:

它的合理性:

生育寶寶,如果,是第三方人工授精,監護權默認是媽媽,這種情況下合情、合理、合法,只要,媽媽心理、生理狀態俱佳,還有保證寶寶無憂無慮長大的能力,無可厚非,值得推廣;

如果,是男女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不領取結婚證,有了寶寶,監護權利怎麼劃分,是無條件歸媽媽,還是需要跟爸爸商量?萬一,起了爭執,監護權怎麼劃分?如果爸爸或者媽媽有了跟其他人組成家庭的想法,寶寶的基本權利怎麼保障?

單身女性生育權合法化 第3張

如果,媽媽是有意破壞別人家庭或者無意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寶寶的監護權是無條件歸媽媽,還是有所爭議?要是無條件歸媽媽,寶寶有沒有關於爸爸財產的繼承權?要是寶寶擁有跟婚內生子相同的權利,那結婚證還有什麼意義?

坦白說,我就是單身,如果,這個決議草案能通過,對我來說,絕對是利大於弊,最起碼,我不用再懼怕,別人無休止的催婚,我可以用這個決議去說服他們,然後,自己默默努力工作、生活,提高身體素質,增加工作能力,擁有一定財產之後,有合適的結婚對象就結婚,沒有合適的結婚對象,就找機構做試管嬰兒,盡情的去享受做媽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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