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和代理的區別是什麼,代理品牌的時候肯定是會看一下對方是否有潛力的,而且在我們快消品的代理當中會出現代理商和經銷商這兩種,以下是總代理和代理的區別是什麼。
"總代理"就是全中國內某個產品的唯一代理。
"獨家代理"就是某個省,某個區的沒有相同產品的代理。
"一般代理"就是僅僅只能代理某樣產品。
上述三種代理按權限大小不同劃分的。
1.獨家代理:
是指委託人給予代理人在約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某種或某些制定商品專營權的代理。凡是在該區域和時間內進行的交易,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無論是由代理商完成,還是由委託人直接與買主達成的,代理商都可按成交額提取應有的佣金。
(1)獨家代理的優點:
①有利於調動代理商的積極性。代理商不負擔經營虧損風險,又有專營權,多幹多得。
②委託人比較主動。委託人掌握商品的成交價格,一般不會出現代理商控制市場的情況。
③有利於集中推銷。代理商經營集中,便於集中推銷。
(2)獨家代理注意事項:
①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代理協議;
②詳細規定佣金支取辦法。
2.一般代理:
是指不享有專營權,委託人可在同一地區或同一市場上同時建立多家代理關係。一般代理中,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關係靈活。
(1)與獨家代理區別在於:
一是專營權:獨家代理商享有獨家經營權,一般代理商不享有這種權利。
二獨家代理商收取佣金範圍,既包括自己獲得的,也包括委託人獲得的,而一般代理只收取自己獲得業務的佣金。
(2)一般代理的優點:委託人處在主動的位置,可以靈活的控制商品銷售。很受出口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的歡迎。
(3)缺點:委託人對代理人約束不大。代理人可以認真代理,也可能“代而不理”,買賣其他商品。
3.總代理(權限最大):
是指委託人在指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設立全權的代理。總代理,既享有專營權,又可以代表委託人從事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處理貨物等各種商務活動,還有權代理委託人從事一些非商業活動。總代理權限最大。由於全權代表委託人,因此選擇要非常謹慎。在出口業務中,一般不宜採取總代理。
擴展資料:
(一)商務代理概念
就是代理人爲被代理人代理商業事務並收取佣金的商業活動。商務代理屬於委託代理,代理人一般被稱爲代理商。
(二)商務代理特徵
代理商具有法人地位。獨立經營實體,不從屬於製造商。
主要是購銷代理。銷售代理和採購代理。
代理商的權利有一定的空間範圍。常見的`某個地區的代理商,或者某個國家的:中國總代理。
4.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製造商的商品定價。不能隨意定價。
5.代理商按銷售額或採購額的固定比例提取佣金。佣金代理商不承擔市場風險,但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6.不允許進行代理業務之外的活動。佣金代理商不取得商品法律上的所有權,只能按照代理合同規定進行相關活動。
(三)代理的功能
1.開發新市場的功能。因爲企業要進入一個新的市場,通常面臨着:對當地市場情況不熟悉;在當地建立營銷渠道,可能成本較高,風險較大;營銷人員缺乏,或者不能勝任。尋找代理商,瞭解當地市場。
2.保持市場佔有率的功能。
3.避免、減少商業風險的功能。對製造商和代理商雙方來說,商務代理可以使風險分攤,而且降低了結算風險等。
4.降低流通費用的功能。生產者統一制定終端價格,由代理商實行銷售,中間環節少,流通成本低。
5.提供各種服務的功能。
6.分工效果所產生的代理收益的功能。商務代理使製造商和代理商能將各自的優勢集中在自己擅長的事務上,因此,可以分享分工帶來的好處。
代理按照其他功能還有如下分類:
(一)職責不同:銷售代理、採購代理、運送代理、保險代理、廣告代理、旅遊代理、投標代理與證券發行代理
1.銷售代理:也稱賣方代理,是根據合同銷售某一企業的全部產品,併爲其提供有關服務的商務代理,起到企業銷售部門的作用。
2.採購代理:也稱購貨代理,是指代理商與被代理人有着長期的業務往來,代理其進行採購,同時也爲其負責收貨、驗質、儲運等商務活動。起到廠商供應部門的作用。
3.運送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招攬貨物或客人,併爲被代理人運送貨物或客人的商務代理。進一步分爲:陸上運送代理、海上運送代理、航空運送代理。
4.保險代理:是指代理商根據代理合同的規定爲保險人所經營的業務提供服務並向保險人收取佣金的商務代理。
5.廣告代理: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並以被代理人名義爲其策劃、創造、製作以及安排廣告業務的商務代理。是現代商務代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6.旅遊代理:是指代理商與旅遊企業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併爲其代理產品銷售服務的商務代理。
7.投標代理:是指代理商以廠商的名義代表廠商參加招標活動的商務代理。
8.證券發行代理:是指代理商接受證券發行公司的委託,代理該發行公司辦理一切證券發行業務的商務代理。一般都是證券公司。根據證券公司承擔責任不同,分爲包銷發售、代銷發售、聯合發售三種。
(二)按法律行爲不同:媒介代理和訂約代理
1.媒介代理:是指代理商僅有代理被代理人進行媒介行爲的權利,而無權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商務代理。不具備簽訂合同的權利。不能處理法律行爲的業務。
2.訂約代理:是指代理商受被代理人委託,擁有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權利,是可以處理具有法律行爲業務的商務代理。
(三)委託人不同:上級代理和次級代理
委託人不同,是指是直接受委託人委託,還是受代理人委託。
"總代理"就是全中國內某個產品的唯一代理。
"獨家代理"就是某個省,某個區的沒有相同產品的代理。
"一般代理"就是僅僅只代理某樣產品。
上述三種代理按權限大小不同劃分的。
1.獨家代理:是指委託人給予代理人在約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某種或某些制定商品專營權的代理。凡是在該區域和時間內進行的交易,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無論是由代理商成,還是由委託人直接與買主達成的,代理商都可按成交額提取應有的佣金。
(1)獨家代理的優點:
①有利於調動代理商的積極性。代理商不負擔經虧損風險,又有專營權,多幹多得。
②委託人比較主動。委託人掌握商品成交價格,一般不會出現代理商控制市場的情況。
③有利於集中推銷。代理商經營集,便於集中推銷。
(2)獨家代理注意事項:
①雙方必須嚴格遵代理協議;
②詳細規佣金支取辦法。
總代理與總經銷的區別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佣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總經銷是產品流通的物流環節中的一個環節,通俗的說是做生意的一個角色。也就是行話所說的5級批發3級代理的一級生產商==》總代理==》省代理,市代理,縣代理==》批發商==》超市(也即終端)==》消費者(也就是我們)經銷==代理,你可以套進去。他是總經銷意味着他是某個區域,銷售某個生產商產品的合法的賣方,這種權利具有排他性。那些批發商想買這中商品就只有去總經銷那去買。
總代理和總經銷有什麼區別?
經銷在國際貿易中是指經銷商按照約定條件爲國外供貨商銷售產品。雙方訂立協議或相互約定,由供貨商向經銷商定期、定量供應貨物,經銷商在本國市場上銷售。經銷商與供貨商之間也是買賣關係,經銷商必須自墊資金購買供貨商的貨物,自行銷售,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爲,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代理是民事主體通過他人實施某種法律行爲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具體來說,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據代理權,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法律行爲,行爲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爲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的爲代理人,承擔民事法律行爲責任的是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