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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摸魚企業監測是否屬於侵犯個人隱私

來源:時髦谷    閱讀: 2.8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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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摸魚企業監測是否屬於侵犯個人隱私,網友認爲,該企業如此監控員工,並且還全公司通報批評進行處罰的行爲並不合理,甚至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員工摸魚企業監測是否屬於侵犯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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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友爆料國美控股集團發佈了一份針對員工“摸魚”的處罰通報,通報信息包含了員工的所在部門,姓名以及後臺非工作流量使用情況,引發網友關注。

一時間

#國美通報批評員工上班摸魚#

衝上熱搜

究竟是怎樣的一份通報呢?

通報顯示,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期間,部分員工在上班時間從事大量諸如看視頻、聽音樂、刷新聞、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計劃審計與資產安全中心的員工聽音樂使用的流量甚至高達22.5個G。

國美根據《員工行爲規範及辦公場所管理標準(2020版)》以及《國美零售控股處罰條例V8.0》對員工作出處罰。

員工摸魚企業監測是否屬於侵犯個人隱私

隨後該消息經媒體覈實,國美集團公關部的相關負責人證實該文件確實存在。

國美控股集團公關總監張川石也在接受採訪時迴應稱,該圖爲內部文件意外泄露,通報僅對涉及員工實名批評,並無其他實質影響。

張川石表示,集團不提倡員工無效加班,但鼓勵員工勞逸結合,被通報的員工存在“過度摸魚划水”行爲。經內部測算,使用800M流量可看視頻約1小時,而被通報的員工使用流量均在10G以上。

直接對“員工摸魚”的行爲進行了通報批評,網友們炸了,“一邊聽音樂一邊工作也不可以?”還有人幫忙支招:“摸魚別用內網!”

社交平臺上,網友的意見也出現了分歧。有網友認爲處罰員工的摸魚行爲是出於公司管理的需求,也有網友對公司監控員工行爲的範圍和公開處罰的方式產生了異議,還有人疑惑國美的做法是否侵犯隱私。

針對這一問題,記者採訪到了律師。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陳梅瑜律師認爲,按照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的行爲是無可厚非的。因爲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爲訂立、履行個人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的情形,個人信息處理者可以處理個人信息。

“但如果信息披露到除公司內網以外渠道,那我認爲這樣做的必要性是有待商榷的”。陳梅瑜分析,監控員工的辦公設備是許多公司都會採取的管理措施,許多網友可能瞭解不足,又加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生效,故而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甚至引來了律師們的討論。

事實上,公司監控員工辦公設備等管理措施一直是敏感話題。此前,公司廁所屏蔽信號、設置計時器等行爲也引發了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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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微博平臺,不少認證爲律師的網友也發表了看法。部分律師堅持個人信息的處理需要自個人的前提下進行,依據也是《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三條。該法條規定了個人信息處理者可處理個人信息的情形:

(一)取得個人的同意;

(二)爲訂立、履行個人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所必需;

(三)爲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義務所必需;

(四)爲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緊急情況下爲保護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所必需;

(五)爲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爲,在合理的'範圍內處理個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規定在合理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自行公開或者其他已經合法公開的個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但是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七項規定情形的,不需取得個人同意。

陳梅瑜律師提醒,第十三條最後的但書條款可能會引發不同理解。對於這些不同理解,可能還是要等相關司法解釋和法院案例來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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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文化,當然在管理員工方面也有不同的規章制度的。國美電器是大家熟知的公司之一,近日國美因爲一則“整頓摸魚”的消息上了熱搜。

關於不同公司員工行爲規範方面,不同公司有一些規定和處罰總是有差異的。雙11剛過,沒有公佈具體GMV的國美,憑藉一份對“摸魚”員工的《處罰通報》上了熱搜,在“打工人”羣體中炸開了鍋。那麼,作爲一名打工人,你有上班“摸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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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員工摸魚如何

偷懶並不值得鼓勵,但我們也應重視摸魚背後的正當權益訴求,不同的公司中都有員工在摸魚。11月16日,網絡上流傳出一份某企業內部通報文件,內容爲該企業員工違反行爲規範的處罰通報。該企業就是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報中羅列了各個區域員工在辦公區域從事與工作無關之事。

此次通報中,共有11名員工(包括一名外包)被公司進行了通報和相應處罰。至於企業通報員工摸魚侵犯個人隱私嗎?有律師表示企業是否侵犯員工個人權益,取決於是否提前告知。如果沒有明確告知員工,則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隱私。律師解釋,企業通報員工摸魚的事件,如果沒有規定,處理本身就缺乏依據,這樣的方式缺乏合理性和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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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美因爲一份員工上班摸魚的通報引發了網友熱議。

事件起因是,國美在一份通報批評中顯示了對員工使用流量的調查,其中將具體到部門、樓層,以及非工作流量的詳細信息全部公告,比如:XX部門使用騰訊視頻(10.3G)、抖音(2.8G)、愛奇藝(0.3G)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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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通報員工“摸魚”引熱議

對此,有不少網友認爲,該企業如此監控員工,並且還全公司通報批評進行處罰的行爲並不合理,甚至涉嫌侵犯個人隱私。

那麼該企業如此做法究竟有沒有侵犯個人隱私呢?有律師給出了專業的解答。

據央視網採訪專業律師周垂坤得知,企業是否侵犯員工個人權益,取決於是否提前告知。

律師表示:“因爲員工使用的是公司提供的網絡,並且員工上網並非必須連接公司提供的公用網絡,所以,在公司明確告知員工的情況下,公司可以在工作區域的公用網絡上收集上述信息,並用於指定用途。但如果沒有明確告知員工,則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隱私。”

11月17日深夜,國美髮布關於內部處罰通報的聲明,集團高度關注內部通報違規外泄情況將按公司保密規定予以追責。

國美在聲明中表示,上述處罰通報的相關行爲,經校實,爲相關同事在工作時問內於工作區域過度佔用公司網絡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宜。相關行爲消耗的非工作流量及對應時長已遠遠超出勞逸結合的適當合理範疇。

上述處罰通投在內部公示前已與相關人員進行確認,其均承認自身行爲明顯違反員工行爲規範,並在處罰通報確認單上簽字。

同時,國美崇尚奮鬥精神和切實行動,對於工作中的“摸魚”“躺平” 苗頭保持警覺、防微杜漸。

企查查APP顯示,國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5月,由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後者大股東爲黃俊烈(黃 光裕),持股約82.59%。公司所處集團國美控股集團,當前成員企業近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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