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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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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離婚的時候心裏面大家都是很難過的,我們知道很多年輕的夫妻在結婚之後發現兩個人相處不來就選擇離婚,但是有的是在外地,下面看看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

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1

跨省辦理離婚證的方式:夫妻雙方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

離婚證的領取程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覈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2

一、跨省離婚怎麼辦手續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爲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 第2張

二、異地離婚如何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麼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3

異地離婚證辦理也要分爲兩種情況: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一、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一些情況下,採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辦理離婚證所需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及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跨省的怎麼辦理離婚證 第3張

一、異地如何辦理離婚證手續

1、異地若是想辦理離婚證手續,只能是向法院起訴。

2、夫妻異地辦理訴訟離婚的程序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異地離婚訴訟費用一般是多少

1、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1目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後,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3、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4、對於男女一方、或者是雙方都已經離婚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情形,若是想要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只能選擇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也即不能向非男方、或者是女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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