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如果婚姻真的走到盡頭,離婚也不失為一個好的辦法,辦理離婚證對於夫妻來説非常重要,這是結束婚姻關係的證件,下面來看看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1
一、辦離婚證都需要什麼手續
1、雙方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二、離婚證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2
一、2022去民政局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1、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2、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 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 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 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 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 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 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 頒發離婚證。
4、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3
一、離婚證辦理地點在哪裏?
離婚證辦理地點根據夫妻雙方意願而定。
1、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那麼男女雙方應共同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
2、夫妻雙方訴訟離婚,原則上應當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辦理離婚;
二、離婚證辦理有哪注意事項?
1、協議離婚注意事項。
協議離婚雙方應當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如果能在達成協議,那麼雙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
2、訴訟離婚注意事項。
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分歧比較大,達不成協議,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法院會給出離婚判決書,效力同上。
三、辦理離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1、雙方户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名);
5、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4
一、如何正確理解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登記的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證辦理的流程如何
離婚證辦理流程,是很多人想了解,但是卻又無從知曉的一個話題。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以及司法實踐可知,離婚證的辦理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一)離婚證辦理的申報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户口明確;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是原件,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二)離婚證辦理所需要的材料
在離婚證辦理時,通常要帶以下5種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三)離婚證辦理時的領取程序
離婚證辦理完之後,就可以去領取離婚證了,領取的程序和步驟主要有: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婚姻法》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於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