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東身份證號,現在在遇到涉及法律層面的時候,大部分的人是已經學會了利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這跟法律知識的普及有關係,説明法律的知識層面深入人心。以下分享沒有房東身份證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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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沒有房東身份證號碼,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意見】
1、採用合同書形式的合同,單方簽字或蓋章,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姓名,並未親筆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該合同尚未成立,並未成立的合同,依法不具備法律效力。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合同雙方當事人即便未在合同上簽字,該合同依然成立,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以前,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並非上述兩種情形,且合同書僅經一方當事人簽字,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姓名,並未在合同上親筆簽名或蓋章,該合同並未成立,不具備法律效力。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備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第三十三條 確認書與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2、第三十四條 合同成立地點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三十六條 書面合同與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4、第三十七條 合同書與合同成立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5、第三十八條 依國家計劃訂立合同
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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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時候,不知道房東的身份證號碼,如何起訴對方?
民事訴訟法只是規定起訴立案要有明確的被告,明確的被告就是通過姓名,年齡,住址,工作單位,電話等信息,足以區別於他人,有身份證號碼當然最好,但並不是説一定要求有身份證號碼。
我在全國一半以上省市區網上法院立過案,在網上法院立案時,發現被告身份證號碼那欄,都不是帶星號的必填欄,意思就是沒有身份證號碼也可以,被告身份證號碼不是必須的。
其實,很多普通人立案難的問題,不是身份證號碼,而是有些地方的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主要是户籍地信息,作為確定管轄,以及送達的依據。
就是説,即使有被告身份證複印件都不行,還得去派出所開户籍證明。有些地方的法院會給原告開協查函,讓其自行去派出所調取。但有些地方的法院並不給開協查函,所以原告只能委託律師去調取,無形中增添了訴訟成本。
再説回來,律師去調取被告的户籍信息,也需要被告的身份證號碼,否則也是很難調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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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訴別人沒有身份證號碼怎麼辦
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也是可以起訴的。民事糾紛起訴時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提供被告的詳細資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證號不是必須的,法院不會因為沒有被告身份證號而不予立案。立案後,身份證號可申請法院去查或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去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民事訴訟流程和費用是多少
民事訴訟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訴。
2、法院受理後,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並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
3、法院開庭審理,並依法調解或判決。
4、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並調解或判決。
5、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則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具體訴訟費用的交納:
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性質和訴訟標的金額來確定的`,具體標準應按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執行。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綜上所述,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裏面的起訴條件的話就是可以起訴對方的,就算沒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也沒關係的,因為法院是不會因為説沒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而拒絕他人的起訴的,只需要由對方的一些其他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等等就可以擬起訴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