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夫妻財產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即將締結為夫妻。婚姻法律關係除涉及人身關係之外,還包括財產關係。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婚前財產範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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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三、甲乙的個人債務及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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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四、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XX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係,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
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第二條、汽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女方所有。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男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票、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萬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35萬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 )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 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六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説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税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甲方:某某 ,男,某年 某月 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地方,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 某日出生,漢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記結婚。雙方為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1、 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XXXX年XX月XX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X房地X字(XXXX)第XXXX號]、位於X市X區XX路XX弄XX號XX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X市X區XX路XXX弄XX號XX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4、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訂立協議雙方:
男方:×××,1958年5月生,漢族,大學文化,××公司高級工程師。
女方:×××,1965年7月生,漢族,大專文化,××大酒店副總經理。
一、為了避免以後男女雙方或其子女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經男女雙方協商同意,依照《婚姻法》等法律精神,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二、男女雙方同意將各自婚前的主要財產列出、雙方互相認可(並進行公證),以明確各自的婚前私有財產。
三、雙方約定:婚前各自的私有財產,婚後產權關係不變。即雙方婚前各自所有的私有財產,包括與他人共同所有的財產、債權、知識產權等,婚後仍分別屬各自私有,不將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四、雙方同意:男方或女方婚前所欠債務,婚後仍由原債務人獨自償還。
五、雙方約定:婚後(××××年×月×日以後)所購的家用高檔商品及一般家庭生活用品屬夫妻共同財產。高檔商品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出資比例另行協商)。
六、雙方約定:下列物品不屬於共同財產(永久歸一方所有):婚後男方新購的書籍資料、手提電腦、攝影器材、專用工具等其他個人用品;婚後女方新購(包括男方為女方所購)的首飾、服裝、摩托車、通訊工具等其他個人專用物品。
七、雙方約定:男方或女方一方單獨購買的國債、股票、彩票等其他有價證券歸一方所有,共同購買的歸共同所有。
八、雙方約定:婚後夫或妻因自己的不良行為、超前消費、盲目投資等單獨行為所舉的債務或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一方獨立承擔。但夫妻雙方共同決策的除外。共同決策必須有書面材料證明。
九、雙方同意:婚後各自的收入仍歸各自單獨所有和支配。即男方的工資、獎金、業餘創收、知識產權收入、投資收益等歸男方私有支配;女方的經營收入、房租收入和其他投資收益歸女方私有支配。
十、雙方約定:婚後家庭的日常必需開支(糧油、水電、煤氣、固定電話等支出),由夫妻雙方共同負擔。其他支出另行商議。
十一、××(女方之女)的教育費用(至讀完大學),主要由女方承擔,男方適當幫助。
十二、男方全部私有財產將由×××(男方之子)繼承;女方全部私有財產將由××(女方之女)繼承。夫妻共同財產按《繼承法》有關條款執行。
十三、其他財產事宜,均依《婚姻法》、《繼承法》等法律精神處理。
十四、此協議簽字生效後,雙方有義務告知相關人員。十五、雙方互相認可、產權關係明確的財產如下:
(一)男方主要財產:
1.三室兩廳住宅一套(建築面積×××平方米,位於××小區××幢××室。購買價××萬元)
2.××牌××型轎車一輛(購買價××萬元)
3.××牌××型筆記本電腦一台(購買價×萬元)……
(二)女方主要財產:
1.門面房4間(總建築面積×××平方米,總造價××萬元,位於××新區××路××號,與其兄妹共有)
2.××大酒店20%的股權
3.××牌××型摩托車一輛
男方:×××
女方:×××
200*年××月×日
雙方依據《民法通則》、《婚姻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結婚登記後至本協議簽訂前的財產由夫妻共同享有。
經雙方確認目前夫妻共同財產有:傢俱、家用電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無其他財產及債權債務。
二、自本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財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享有:
1.一方勞動所得;
2.一方偶然所得;
3.一方出資購置的財產;
4.一方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
5.一方投資、生產、經營的收益;
6.一方取得的債權。
三、自本協議簽訂後一方發生的債務由一方自行負擔,另一方無需承擔;但是因撫養、保護、教育、管理、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他人造成損害而發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四、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承擔扶助供養的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並且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立協議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男方: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x,身份證號碼:xxx,系女方xxx之夫。
女方: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x,身份證號碼:xxx,系男方xxx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係,於xxxx年xxxx月xxxx日在登記結婚。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xxxx省xxxx市xxxx區xxxx街xxxx號xxxx幢xxxx單元xxxx號(建築面積為xxxx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xxxx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於xxxx省xxxx市xxxx區xxxx街xxxx號xxxx幢xxxx單元xxxx號(建築面積為xxxx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xxxx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第二條、汽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xxxx汽車(車牌號xxxx)一輛歸女方所有。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xxxx汽車(車牌號xxxx)一輛歸男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票、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萬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35萬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xxxx)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xxxx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六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説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税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
身份證號
鑑於雙方欲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記結婚,實際締結婚姻關係時間以結婚證書記載為準,現就部分與結婚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婚前財產
1.1 婚前財產指結婚婚姻關係締結前雙方即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股票,債權,現金,存款,首飾,車輛,服裝,傢俱,家用電器等。
1.2 雙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續或消亡改變其性質,不因婚姻存續長短而改變其性質,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 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以前在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雙方婚前財產的具體內容均以公證書記載為準,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如未記載於公證書之財產,除有確切的相反證據,均應當推定為婚後財產。公證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如果一方毀婚,應當承擔全部公證費用。
第二條 婚後財產
2.1 婚後財產指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所得;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2 雙方約定,婚後財產將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雙方個人財產。
2.3 婚後財產所有權的確定,如果沒有相反證據,財產所有權有登記的以登記為準,無登記的以佔有為準。如果任何一方通過盜竊,塗改,搶奪,搶劫,詐騙等方式將應由另一方所有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 雙方應當在可能的範圍內通過公證、公佈、告知、在對外簽署合同時在條款中註明等方式令儘可能多的公眾瞭解到雙方已經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這一事實。因某一方債權人不知這一事實而主張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權利的,該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另一方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
第三條 財產分割
3.1 如果出現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上述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疇,不進行分割,但應當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如果出現雙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夫妻共同名義接受饋贈,合資購買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時還沒有分割的,應當依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原則進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是,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按份共有的財產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平均分割。實物可以分割的,實物分割,實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財產價值損失的,可以折價或變價後分割貨幣。
第四條 共同生活
4.1 雙方締結婚姻後選擇地址為的住宅用房為共同生活所在地。該住房使用權系購買(租賃)所得,產權所有人為。上述住所地如需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就有關事宜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4.2 為維持日常生活開支,雙方每月各給付元人民幣進入共同生活基金,給付日期為雙方各自發薪日(如發薪日不確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則為每月1日)。該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於住所地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寬帶上網費、電話費、住所地用餐所需費用以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費用。每月由管理方製作開支明細表,每年由雙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則由雙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資補足,如有盈餘則由雙方平分,並根據盈虧情況協商次年每月給付的金額,但該金額應逐年上升並且不少於上一年實際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細表一式兩份每月會籤一次,雙方各執一份,經會籤的明細表視為雙方對於生活費的給付和支取均無異議。經摧告無合理原因拒絕會籤明細表的,視為已經會籤。
4.4 雙方承諾,無論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的情況,因此免除對方的扶助義務並且保證在婚姻存續期間每月按時按數支付約定的共同生活費。為保證實現本條款的承諾,雙方父母將作為擔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或無力支付共同生活費的情況,該方父母將承擔起排除這一情況的義務,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住房,提供經濟補助,代為支付共同生活費等措施。雙方父母應當出具身份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雙方父母身份並在本協議上簽字同意該條 保證條款。證明材料複印件和原件核對無誤後由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 子女
5.1 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生育子女,不領養子女.為此雙方應當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該避孕措施應由雙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並由男方承擔最終責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應當支付女方流產費用,營養費,誤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每次合計不少於2萬元人民幣,但有事實證明該胎兒與男方無血緣關係的除外,並可根據6.2條 追究女方責任。
5.2 如因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許範圍內生育或領養子女。該書面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宜進行約定,生育或領養手續費用問題,撫養子女的費用問題,子女監護責任問題,發生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子女姓名確定權問題等。
第六條 忠實義務
6.1 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6.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①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
②與異性關係曖昧。
③與異性接觸頻繁。
④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6.4 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繫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7.2 本協議如需修改,雙方需訂立書面協議進行修改。
7.3 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7.4 本協議一式6分,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