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職工帶薪年假怎麼算,歡迎閲讀。
一、法律根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二、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帶薪年休假報酬的計算公式
第一步: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第二步:折算後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帶新年休假計算報酬的天數取整數天數
第三步:帶新年休假報酬=帶薪年休假取整數後的天數×(前12個月平均工資÷21.75天)
例如:一職工參加工作年限為11年,與單位於2008年12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前每月工資為3000元。
1、(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35天÷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10天—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0天=帶薪年休假天數9。18天
2、折算後計算勞動報酬的帶薪年休假天數為9天
3、帶薪年休假取整數後的天數9天×(前12個月平均工資3000元÷21.75天)=帶新年休假報酬1241.38元
五、新進職工帶薪年休假的計算
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某單位於2008年9月1日新招一名職工,該職工參加工作有5年。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122天÷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5天=帶薪年休假天數1。67天
折算後實際應享受的'年休假為1天。
六、單位當年不安排待薪年休假支付的勞動報酬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七、哪些假不影響年休假
1、產假休了照休年假
《辦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都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四種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據國務院規定,如果當年出現四種情形,職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這四種情形分別是: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