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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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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離婚對於我們來說並不陌生,而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都會爲自己爭取到更多的利益,這是無可厚非的,下面爲大家分享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

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1

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平攤夫妻共同債務,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男方有重大過錯,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不過,離婚時男女雙方的權益都是平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離婚的這件事情上,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要特殊照顧女性,意思就是在女性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同時,男方作爲孩子的父親也是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男方也有權利讓女方分攤夫妻共同債務的。

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2

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規定: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在家庭生活中,部分女性往往在家務上承擔更多,且在經濟上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因此在離婚訴訟中,女方可以依法享有以下權益:

一、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受到照顧。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女方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法官按照照顧女方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 第2張

二、獲得家務補償。如果在家庭生活中,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獲得生活困難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如果女方離婚後沒有住房的,可以要求男方給與生活困難幫助。

四、獲得損害賠償。如果男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以及其他重大過錯,女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五、財產不受侵害。部分家庭中,由於男方實際掌握財產,離婚時,女方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容易受到侵害。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男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 對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女方發現男方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3

一、離婚時女方權利如何保護

1、蒐集夫妻共同財產憑證

保存家中存摺卡號、工資卡號、股票、基金賬號,將這些單據複印留底。對房產證、購車協議這種大額不動產,儘量保存原件,如果不能,也要妥善地保管複印件。

2、諮詢律師

請一個婚姻方面的專業律師,如實陳述家庭財產狀況,採納專業的指導意見。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和平地籤一份協議書,分割一下共同財產,去婚姻登記機關辦個簡單的手續,省下一筆請律師的費用,自然是最好的。

但事實上,很少有離婚能如此簡單,僅財產分割的問題就很難達成一致。即使兩人態度都很誠懇,也很難決定怎樣纔會對雙方都公平。而律師則可以幫您們解決這些棘手的問題。舉例說,如果你家的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應該採取哪些手段,保護自己的房產,對這類大多數人模棱兩可的問題,律師的諮詢會非常有幫助。

3、防止對方隱匿共同財產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許多女性基於過去婚姻裏對丈夫的信任,覺得他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對此掉以輕心,在離婚中財產受到損失。因此,要非常謹慎小心觀察,對方是否有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爲。常見情況有:

(1) 他在轉移股權!丈夫是公司的股東,他正在把股權轉讓給其他的股東。在離婚訴訟中,要保護自己這部分共同財產,就要進行另一場訴訟——撤銷股權轉讓協議的訴訟。

(2) 他在隱匿和轉移財產!你們有共同的家庭存款和賬號,他開始暗暗地轉移存款。最近你的丈夫忽然開始做投資,他有可能動用家裏的共同存款。你有權力詢問投資錢款的來源。如果他沒有協商,用共同存款做投資,這就是故意隱匿和轉移財產。如果他承認在用共同財產投資,你將享有一半的投資權益。

4、委託調查公司

你的婚姻有必要提起訴訟,又擔心對方進行財產轉移,可以委託偵探事務所或者調查公司。目前,商務信息諮詢公司和商務調查公司已經是國家工商機關批准、合法執業經營的機構,通過他們,可以調查有關的財產信息和線索。

5、凍結財產

你發現對方已經在開始轉移財產,要採取主動,請你的律師在提起訴訟之前,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申請財產保權,凍結房產、汽車、存款帳戶、股票帳戶。當所有財產凍結以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這部分財產會依法分割。對於財產分割和後期的執行而言,這都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

離婚女性維護哪些權益 第3張

二、起訴離婚對女方的保護有哪些

我國民法典以離婚訴訟中對男方離婚訴權在一定的時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護婦女、胎兒及嬰兒利益。即《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需要注意的是:

1、這一規定只是在一定時期剝奪男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權利,即僅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以內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上述期間界滿後,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離婚請求權;

2、僅在離婚訴訟中男方提出離婚時發揮作用,所以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提出離婚,則不受這一規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間提出離婚,多出於某些特別緊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時受理女方的離婚請求,更不利於婦女、胎兒及嬰兒的身心健康;

3、在“確有必要時”時,人民法院有權決定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所謂“確有必要”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理解爲:男方有正當理由、女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或有重大的緊迫事由時。如女方與他人通姦懷孕,男方堅持要求離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處理案件時,也應注意保護婦女、胎兒和嬰兒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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