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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

來源:時髦谷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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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酒駕是禁止的,但是在我們的生活中卻也是時有發生酒駕的情況,對於不同類型的酒駕,在規定上也是有不同的處罰的,以下了解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1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和醉駕的酒精含量判斷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規定,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爲飲酒後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爲醉酒駕車。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這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2

按照規定,只要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八十毫克以下的,都屬於酒駕,一般處罰是暫扣駕照六個月罰款一千元。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

酒駕第一次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 第2張

酒駕的心理

一是自以爲沒有醉。半斤不臉紅,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駕者都有超乎尋常的“自信”,覺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車開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發的事情時,也能從容應對和處理。他們顯然已經忘記了酒精會使人神經麻痹、遲鈍的亙古不變的真理。等出了車禍,悔之晚矣。

二是自以爲經驗老到,車技高超。同樣是山東省的一項數據表明:1年以下駕齡的很少酒後駕車,大量的酒駕行爲出現在駕齡在5到20年的司機身上。豈不知,酒精入體之後,它並不認得你有幾年駕齡。而事故卻恰好會因爲駕齡高、自持高,從而重視度低、防範心理差而多發。

三是僥倖心理作祟。有些司機酒駕,總以爲“不會那麼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節日之前,覺得“交警也要過節”,認爲過節相關檢查就會少,於是藉着酒勁兒開車上路。

這種心理其實忽略了一個最起碼的前提:檢查酒駕、罰款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其實並不是目的,禁止酒駕的目的是保護他人和駕駛員本人的生命安全,維護交通秩序、社會秩序。有交警檢查,司機要做到不酒駕,就算沒有交警查,不酒駕也應該是一個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動意識。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成爲現在有車人士的`口頭禪。所以大家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也不要認爲第一次就會不處罰,還是以安全爲主,遵守交通規則。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3

一、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來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條例規定;

1、肇事後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2、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準申領駕駛證;

3、因逃逸緻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況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罰爲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於酒後駕車的最新解釋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重大交通事故是前提,構成犯罪是統稱。

這是刑法修訂後給予執法者自由裁量的重要改變。這裏沒有講“肇事”,就是將酒後、醉駕從交通肇事罪中否認出來,排除了“交通肇事過失犯罪”。所謂構成犯罪是以行爲人主觀構成和客觀結果論的詮釋。

酒駕第一次會怎麼處理 第3張

二、肇事逃逸情況分類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爲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爲。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爲,爲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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